1、深圳交警用看灯1分钟处罚乱用远光灯者,素材回放,司机行驶中乱开远光灯,是很多司机和路人都很无奈的事情。2016年11月1日,深圳交警“让乱开远光灯者看灯1分钟”的做法引起广泛关注。很多人赞同深圳交警的做法,也有人担忧这种处罚方式是否合法。,素材回放,据了解,深圳交警在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时,不仅让违规司机坐在印有“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执法专用椅上看灯一分钟,感受被强光照射的滋味,还要回答“什么是远光灯?如何正确使用?”两个问题,最后要接受300元扣1分的处罚。这种方式被称为“体验式执法”。 11月2日,深圳交警回应称,这是体验式执法,一种教育手段,而且是自愿而非强制。,解读 应用,【素材解读】
2、 交通执法部门创新思维和执法手段是好事,只不过,文明交通不可能完全依赖“新奇”的处罚手段和某一次专项整治的“特别行动”,而是要有“风过留痕”的决心,加强对滥用“远光灯”危害知识的宣传。同样,对滥用远光灯的处罚则应像管理闯红灯、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样,纳入日常交通管理,逐渐提高正确使用远光灯的自觉性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可以肯定,深圳交警“两看两考一处罚”的创新,意义远大于形式,处罚更不是目的。,解读 应用,相较之下,唤起驾驶员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意识和自觉更为迫切,其他城市,不妨借鉴和效仿。当然,让良好的交通习惯内化为公民自觉,则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还要有足够的重视、长期的宣传。这样,才能真正减少各种不文明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适用话题】理性 提倡文明执法、智慧执法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不和谐 权力不能滥用 风过须留痕 执法行为不能对被执法者造成伤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