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管理流程,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省国资委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资设备,作为低值易耗品,由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自行建立帐册进行购买、验收入库、领用等管理。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按
2、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和使用(管理)单位两级管理,以使用(管理)单位管理为基础。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入库、领用、转移、处置、报废等活动。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一)拟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负责组织分公司、子公司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三)负责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包括购置(购建)、验收、保管、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内部转移、盘点以及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工作,监督指导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固定
3、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四)参与固定资产投保索赔的相关工作;(五)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管理,建立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台账;(二)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购建)、转让、出售、置换、报废、内部转移、损失财务核销等活动引起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索赔工作;(四)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七条 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一)申报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购建)预算;(二)配合公司财务部、办公室组织的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三)
4、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四)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包括购置(购建)、验收、保管、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内部转移、盘点以及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工作;(五)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及折旧第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应按原值入帐,入帐后固定资产价值不能随意变动。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增加补充设备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二)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三)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付价值;(四)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五)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第九条 不得随意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有确切的证据表
5、明该类或个别固定资产已经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低于市场价值,经使用(管理)单位会同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低于市价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十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 5%。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固定资产类别经济使用年限序号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备注1 房屋、建(构)筑物202 机器机械设备 103 运输设备 54 电子设备 55 办公家具 56 其他设备与工具、器具5均按最抵折旧年限执行第十一条 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已提足折旧仍继
6、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第十二条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第十三条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第十四条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l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提取的
7、固定资产折旧,分别按用途性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等。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取得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取得,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预算管理:(一)各使用(管理)单位在每年年底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购置或购建)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公司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汇总、整理编制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汇总、整理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提交公司财务部;(三)公司财务部汇总、整理编制公司固定资产预算,并入公司财务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先后进行审议;(四)公司股东会对预算方案审议通过的,公司财务部编制预算批复文件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8、后下发相关单位执行。第十七条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再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发起“网上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流程”(若属预算外采购项目但未超过公司批准的预算额度的,需对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进行必要的说明),经使用(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对使用(管理
9、)单位提交的购置申请进行审查后,提交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报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三)公司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的金额额度,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或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四)确定采购供应商后,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采购项目,由公司办公室根据中标(成并)价,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合同签发审批单或发起“网上付款类合同签发审批流程”办理合同签发审批手续后采购;能够即时清结的采购项目,直接进行采购。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指购建房屋、建(构)筑物以及作为构成工程项目整体而购置的生产经营设备及工
10、器具等固定资产)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固定资产的购建项目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由使用(管理)单位作为采购实施单位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或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但固定资产的购建项目未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中明确列示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采购前事先拟订采购实施方案,说明采购金额、采购实施单位、采购内容、采购必要性以及采购方式等情况,对于投资额度在 50 万元以下且不突破公司年度投资预算的项目,需经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副总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对于投资额度达到50 万元以上且不突破公司年度投
11、资预算的项目,需经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策同意后,再按照前项规定进行采购。(二)确定采购供应商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单位根据中标(成并)价,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合同签发审批单或发起“网上付款类合同签发审批流程”办理合同签发审批手续。(三)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使用(管理)单位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后进行付款。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领用(交付)第二十条 购置的固定资产采购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验收、入库程序:(一)固定资产送达时,公司办公室派出资产保管员作为验收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数量、外观、功能、性能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
12、(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公司办公室采购人员开具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单或填报“网上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单一式三联,公司办公室资产保管员与采购人员、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各持一联;采用“网上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的,经验收人员确认,流程抄送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公司办公室资产保管员同时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转移至库房进行保管;(三)公司办公室资产保管员将固定资产登记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编码规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公司办公室采购人员按照公司财务报销规定,将买卖合同(不能即时清结的
13、必须提交)、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单或“网上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截图一同送交财务部做付款入账之依据。第二十一条 购建的固定资产完工(安装)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验收与移交程序:(一)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二)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与工程建设合同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验收;设备需要进行性能测试的,设备供应商应当进行性能测试并提供性能测试报告;(三)验收合格的,由使用(管理)单位拟订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发起“网上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流程”,由参与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四)使用(管理)单位与承包商(供应商)办理工程移交(设备及工器具)手续,签署工程
14、接收证书,占用并使用、管理该工程的所有资产和设施;(五)使用(管理)单位将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网上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流程”截图提交公司财务部,作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款付款的依据。(六)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指定资产实物管理员将购建的固定资产登记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编码规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第二十二条 购置的固定资产的领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使用(管理)单位领用请购的固定资产的,该单位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或发起“网上固定资产领用审批流程”,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公司办公室资产保管员处
15、领用。(二)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三联,一份由公司办公室资产保管员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一份交领用人;采用“网上固定资产领用审批流程”的,流程抄送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与处置第二十三条 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用人在公司内部变动工作部门的,其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带入新的工作部门继续使用;(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需要变更使用部门和/或使用人的,由公司办公室资产实物保管员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或发起“网上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审批流程”,经转出部门、转入部门和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会签后,交公司财务部作内部转移账务
16、处理;(三)固定资产在内部转移时,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公司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需要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使用(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也需要重新进行调整,以便监督管理。购建的固定资产办理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后,需要另行确定使用(管理)单位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以转让、出售或置换方式进行处置的,其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的形成,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并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一)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 100 万元以下的,可以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也可以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涉及标的账面价值虽然超过
17、100万元,但其属于市场交易活跃,能够形成市场价格的品种或项目,可以参照市场价作价,其价格或价格区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涉及标的账面价值超过 100 万元且无前项规定情形的,其价格或价格区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账面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通过省国资委确认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竞价进行,账面价值在 50 万元以下的,通过竞价或市场询价进行;但如购买方为国有企业的,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协议转让。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由使用(管理)单位申请
18、报废:(一)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能耗增加、精度降低、生产(运行)效率降低或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二)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改变而必须拆除的;(三)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作用易发生危险的;(四)使用年限未到但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五)能耗较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六)国家规定应当淘汰的机器设备;(七)其他达到应当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以报废方式进行处置的,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一)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 2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领导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
19、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二)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 2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领导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决策。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经过转让、出售、置换或报废处置后,公司办公室或有关使用(管理)单位应将有关批准的文件或网上审批流程截图及相关合同资料一份提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使用(管理)单位及时对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进行更新。第七章 违规责任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租、变卖、报废、抵押、侵占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的被盗有过错时,按照公司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责任人政纪或党纪处分。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由于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由公司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等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的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监督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分(子)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职责。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印发关于转发执行本办法的通知,报公司办公室备案。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也可以印发关于转发执行本办法的通知,报公司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