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 品 购 销 合 同卖方: 合同编号:买方: 签约地点:一、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 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 包装规格 数量(吨) 结算价(元/吨)总金额(元) 生产厂家 备注合计 大写:列表价包含返空费、运杂费等所有费用二、结算单位:三、结算方式:银行转账四、质量指标:按密度 0.84,无味、透明标准验收,数量以 买方计量为准(买方承担千分之三损耗).五、运输方式:铁路油罐车买方 负责承运,到岸前所 发生费 用由卖方承担,到岸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自备车返空费 由卖方承担。六、到货期限:合同签定后卖方收到 买方货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油品 发出。七、违约责任:如卖方在收到买 方货款
2、后,不能按 规定期限 发货,卖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向买方通报情况,如合同继续履行 则双方继续按合同约定执 行, 发货时间顺延;如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卖方必须从收到货款之十五个工作日内将 买方货 款全部退回。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遗物或执行过程中因过失最终造成资金和货物严重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八、索赔:货物发生破损、丢失、损耗超标(罐装运输的合理损耗执行标准千分之三)和质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时,在卖方所在工商部门提起仲裁或法院提起 诉讼。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货款之日生效。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另定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 约定在卖方所在地 执法机关提出仲裁或诉讼。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 买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帐号:代表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帐号:代表人签字: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