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化市残疾人康复养护服务中心 NO: KFYH-JL-KF-006居家康复服务协议书甲方:从化市残疾人康复养护服务中心乙方(或监护人):确保为各残障人士提供良好的康复服务,经甲方和乙方(或监护人)协商,就双方的行为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服务方式:可提供居家康复训练服务。三、服务内容:乙方经甲方评估后,甲方根据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资助对象评估表的服务计划实施康复服务。四、服务次数及费用:12 次/月,每次共 60 分钟, 五、甲方责任(一) 负责向乙方提供居家康复训练。(二)负责指导乙方或监护人进行居家康复训练。(三)不定期安排乙方参加社交
2、培训和娱乐活动。(四)不定期安排乙方监护人参加交流活动。(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转介服务。六、乙方和乙方监护人责任(一)遵守约定的时间进行康复训练,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训练的,应提前电话告 知中心工作人员。(二)接受康复训练期间,应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三)在康复训练期间,乙方监护人或其家属应向甲方如实反映乙方的身体情况,不得隐瞒,否则承担有关责任。(四)在康复训练期间,乙方监护人应密切关注乙方身体及精神状况,如发现乙方病情不稳定,有复发先兆时或有其他的身体不适,除向医院求治外,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甲方。(五)当个人资料(如联系电话、地址等)发生变化时,需向甲方变更所登记的资料。七、双方共同责任(一)乙方在家内出现病情变化或意外事件,责任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或其家属,并视情况处理,防止有关情况恶化。监护人或其家属应立即赶往告知地点,并及时进行处理。(二)乙方及其监护人如对甲方有特殊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要求合理,甲方可按实际情况尽量解决。八、其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或监护人)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乙方(或监护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