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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四川信托-耀莱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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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恒天财富产品资料 免责声明: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客户的要约,各项条款最终以信托法律文件为准。 1四川信托-耀莱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背景资料 第一部分 项目概要 四川信托拟发行四川信托-耀莱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用于向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托期限 24 个月,信托期满 12 个月时融资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本信托期满,由北京耀莱还本付息实现退出。 第二部分 融资方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耀莱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目前,公司品牌珠宝、雪茄、红酒销售情况良好,未来中国

2、高端品牌消费品销售处于持续增长期,公司经营收入增长可期;公司旗下影院正稳步扩展整合,影院收入持续增长,且正考虑引入 PE 投资,推进上市;公司餐饮管理也亦取得良性发展,经营收入良好。 北京耀莱分别持有北京恒宇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99%股权、北京恒盈瑞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99.76%股权、 北京京美佳合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北京阿莱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32%股权、 河南耀莱影城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以及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50.55%股权。旗下品牌包括谢瑞麟珠宝、大卫杜夫雪茄、米其林三星的日餐品牌“NOBU” ;耀莱成龙国际影城。 北京恒

3、盈瑞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注册资金 200 万元,公司与香港“谢瑞麟”珠宝公司合作,全面代理北京地区的“谢瑞麟”铂金珠宝首饰,目前在北京地区大型百货商场开设有 26 家连锁店。 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耀莱影城有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 28 日变更为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成龙”影城。耀莱成龙国际影城规模宏大,发展迅速,遍及全国各地,目前在北京开设了影城的旗舰店,在广州、沈阳、常州、西安等城市分别开设了分店,规划设计开店十五家。北京五棵松店耀莱国际影城(旗舰店) 2011 年票房近八仟万,位全国票房第一。

4、 北京阿莱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NOBU” ,是米其林三星的日餐品牌。NOBU 北京恒天财富产品资料 免责声明: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客户的要约,各项条款最终以信托法律文件为准。 2系 NOBU 在全球所开设的第二十三家餐厅,也是其在中国内地开设的首家餐厅,它座落于北京 CBD 核心区域的华贸 JW 万豪酒店一层。NOBU 北京于 2011 年 4 月开业,2011 年营业额近4000 万月,利润近 1000 万元。公司营业已步入良性发展,未来持续增长可期。 北京京美佳合经贸有限公司经营大卫杜夫品牌的雪茄。目前北京有 4 家店,上海有 2家店,太原、哈尔滨各有 1 家店。大卫杜夫享有“

5、雪茄中的劳斯莱斯”的美誉,其美誉的由来来自于其精湛的制作工艺、以及严格的质量控制。 2、财务情况介绍 公司 2010、2011 年总资产分别为 4.53 亿元,5.15 亿元,分别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76,833,988.98 元、335 ,188,388.30 元,经营收入状况稳步增长。北京耀莱各公司经营收入状况详见如下: 公司 2010 年业务收入 2011 年业务收入 2012 年 6 月业务收入北京恒宇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220,981,399.19 84,460,742.58 18,120,088.98 北京恒盈瑞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89,770,940.74 59,688,709.75

6、 北京京美佳合经贸有限公司 14,420,323.79 21,419,839.48 2,051,352.78 北京阿莱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6,256,544.00 15,073,390.00 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41,432,266.00 113,280,321.50 70,374,073.83 合计 276,833,988.98 335,188,388.30 165,307,615.34 第三部分 担保人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綦建虹,男,生于 1967 年 6 月 28 日,民族:汉。1988 年 9 月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自动化系机械自动化控制以及计算机专业;1988.10-

7、1991.10 在中科院系统公司负责计算机销售业务,工作期间业绩优秀;1991.10- -1992.5 成立个人计算机营销公司北京京科公司,任副经理;1992.5-1993.6 任北京四通公司机电工程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间帮助公司成功扩展销售渠道,公司营业额显著提高;自 1993 年 6 月始担任北京中太科技公司、北京中商谢瑞麟经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商建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华商瑞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宾利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合振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12 家恒天财富产品资料 免责声明: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客户的要约,各项条款最终以信托法律文件为准。 3公司董事长;1

8、997-2009 成为福建兴业银行股东,入股金额人民币六百六十万元整,拥有三百三十万股;1997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理事,参与多项国际联谊活动,并多次接待外国友人,与国外商界人士保持良好关系。 2、个人资产情况 担保人綦建虹个人资产实力雄厚,为北京耀莱偿还本次借款本息提供了进一步保障。胡润百富榜 2010 年、2011 年显示其个人财富分别达到 40 亿元、50 亿元,分别位列 1000 大富豪榜 344 位、319 位。除本次提供的建筑面积为 15737.7 的房产抵押物为綦建虹个人财产外,北京耀莱亦为其与其妻朱爽共同投资设立,同时綦建虹还持有多家公司股权,亦是耀莱控股有限

9、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控股” )唯一股东,持有香港上市公司耀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集团” ,股票代码:970)28.05%股权。綦建虹投资经营领域涉及奢华品牌消费品如豪华品牌汽车、钟表、珠宝、雪茄的代理销售,文化影视传媒、飞机展示飞行员培训以及参与与中投有关的投资等。 綦建虹持有的耀莱集团 28.05%股权按 2012 年 8 月 6 日耀莱集团收盘价 0.43 港元计价值 3.6 亿港元左右。耀莱集团汽车分销、腕表、珠宝代理等各项业务在 2011 年均取得良好增长,未来经营前景良好。预计綦建虹每年来自上市公司分红收入 1500 万元。除上市公司股权外,綦建虹投入近 0.25 亿元投资并

10、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各投资经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每年綦建虹从来自洒业的收入为 7000 万元,来自影城的收入为 6000 万元,来自谢瑞麟珠宝销售的收入为 4000 万元,来自代理销售大卫杜夫公司的收入为 1000 万元,来自经营NOBU 餐饮的收入为 1000 万元,来自 Bang & Olufsen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收入预计 2000 万元,合计约 21000 万元。此外,綦建虹来自本次抵押物以及天津位于和平区张自忠路房产每年租金收入近 5000 万元; 且綦建虹享有英国 Burberry 服装服饰在中国大陆 15%的经济利益,每年预计 5000 万元分红收入。上述收入合计约 3250

11、0 万元。 第四部分 风控措施 1、房产抵押担保 北京耀莱实际控制人綦建虹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的 9 幢房产抵押,房产总建筑面积 15737.7 ,该抵押物评估价值为 100, 116 万元,对应本金抵押率为 39.95%。 2、连带责任担保 恒天财富产品资料 免责声明: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客户的要约,各项条款最终以信托法律文件为准。 4北京耀莱实际控制人綦建虹及其妻子朱爽为北京耀莱偿还贷款本息提供限连带责任担保。每年綦建虹来自上市公司分红、房产租金收入以及经营公司收入为 32500 万元左右。 3、资金归集 若信托计划未提前结束,则第 19 个月起,北京耀莱按照未偿还信

12、托本金及利息余额的20%、20%、20%、15%、15%、10%的比例逐月归集至信托专户。若北京耀莱未按时或足额履行归集的,四川信托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1)要求北京耀莱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2)处置抵押物; (3)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部分 风险说明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运作存在盈利的机会,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尽管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以受益人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资金运用无风险。 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本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

13、益。本信托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信托文件所记载的预期收益率不代表受托人的承诺。 (1)信用风险 受托人将根据信托贷款合同规定的条件,将信托资金扣除在发放信托贷款前应支付的信托费用(如有)和税费(如有)后全部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信托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 ,按期、足额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人未履行或未能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可能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从而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带来损失; 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总建筑面积为 15737.7 平方米的房产为本信

14、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如果抵押人对抵押物的陈述、保证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会影响到信托收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恒天财富产品资料 免责声明: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客户的要约,各项条款最终以信托法律文件为准。 5保证人以其全部自有财产为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如果保证人对其自身财产状况的陈述、保证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会影响到信托收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担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取决于担保人的履约情况。如果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规定,将可能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 (2)流动性

15、风险 发生担保合同约定的实现担保权利的情形后, 受托人将按照该等合同的规定实现担保权利。 就担保权利的实现而言, 影响担保人自有财产的某些内在风险以及合同约定的处置方式,可能影响受托人对担保人行使担保权利, 也可能影响担保权利的行使和执行程序中所实现的资金数额,且实现担保权利所回收的资金可能不足以清偿被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此外,处置抵押物或实现其他担保权利的收入回收距违约时点尚有一定时间滞后, 而担保权利的行使和执行程序中的迟延可能会对通过该程序实现的收入数额产生不利影响, 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3)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风险,将会影响到信托收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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