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藏药品的存放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冷藏药品的存放管理制度 编号:MD-ZD-26-03 页数:1/1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类别:质量管理制度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1、 目的:通过制定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质量。2、 依据:药品管理法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等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的存放全控制。4、 责任:所有上岗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 内容:5.1 冷藏药品的收货应在冷藏或阴凉环境中进行,不得置于露天、阳光直射或周围影响环境温度的位置。收货前应
2、查看并确认运输过程中温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移入待验区并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5.2 冷藏药品验收要在到货 1 小时内完成,验收人员须按照冷藏药品的温度要求及外观质量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立即转入低温柜存放;如对质量有疑问,要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进行待查。5.3 冷藏药品要存放于可调节温度的冷柜中,品种应摆放整齐。5.4 药品养护员每天在指定的时间检查冷藏设备的运行功能,如运行不正常或温度达不到设定范围要及时维修,同时查看冷藏药品的质量;若不符合规定,须将药品隔离停止销售,并做好记录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5.5 销售需冷藏药品时,营业人员应在顾客结账并核对销售小票信息无误后,再将所售冷藏药品从冰箱中取出,交予顾客,并提醒顾客冷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