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河 12 中关于“美丽香河我的家”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各班班委、团委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鉴赏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2016 年春季学生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比赛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2:40。二 比赛地点:学校篮球场三 比赛评委:胡飞 杨伦 胡启荣 王超 罗超 闫爱斌 吴婷四 比赛要求:1、诗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有配乐。3、朗诵有节奏,普通话标准。4、人数限制 2 人以下。时间控制在 5 分钟以内。5、比赛顺序抽签决定。6、各班参赛人数不少于 2 人,不多余 4 人。7、比赛时,主持人宣布选手两次后未上场,作弃权处理。8、报名时间截止
2、到 2016 年 5 月 26 日晚 9 点。报名名单和配乐一起交到陈静老师处。五 评分细则。总分 10 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1、诗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 分2、配以乐曲 1 分(朗诵形式富有创意,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加 0.5分)3、朗诵熟练,精神饱满、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 2 分4、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 分5、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演及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内涵。 2 分6、时间控制在 4-5 分钟以内 1 分。 (超 10 秒扣 0.2 分以此类推,低于 4 分钟扣 0.5 分) 。7、朗诵学生班级遵守赛场纪律(要求赛场学生在朗诵时保持安静,坐姿端正,无玩手机、等现象)1 分,六 评奖及奖励,以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评奖。一等奖 两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 3 分二等奖 三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 2 分三等奖 五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 1 分优秀奖 八名 证书 班级加 0.5 分七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评委商量为准。12 中201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