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管理(双拖欠)窗口”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长春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3、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合同行为管理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制度的通知(吉建管 200730 号5、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只需提供前 9 项)(请同时提供一个新的档案袋)1、建设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保障金 须知:建设单位缴纳数额按照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造价 4%计算。存款 单位在存款单上备注栏写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或小区栋号名称。款 项转入我行账户后,持存款单到建管 处 2615
2、 房间开据收款凭证后到 3 楼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提供保障金收据复印件)单位: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康平街支行账号:757012010900003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会签表(窗口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5、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书(原件)(劳务公司办理)6、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原件)(施工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签订)7、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8、无拖欠诚信工地承诺书 2 份(原件)及无拖欠诚信工地牌子(标牌机打发票复印件及数码照片电子版)9、建设单位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11、出具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地址:西民主大街 809 号一楼、电话:85679913)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应提供原件以备核对。三、办理程序窗口收件 对 提交材料 进 行 审 核 建管 处 盖章四、 办 理期限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承办地址及服务咨询电话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厅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窗口(长春市普阳街 3177 号)窗 口:043188779879 建管处:043188779816 传真:04318877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