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费 比 例目 前 北 京 养 老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 单 位 20 (其 中 17 划 入 统 筹基 金 , 3 划 入 个 人 帐 户 ), 个 人 8 ( 全 部 划 入 个 人 帐 户 ) ; 医疗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 单 位 10 , 个 人 2 +3
2、元 ;失 业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 单 位 1 , 个 人 0.2 ; 工 伤 保 险 根 据单 位 被 划 分 的 行 业 范 围 来 确 定 它 的 工 伤 费 率 , 在 0.5%2%之 间; 生 育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 单 位 0.8 , 个 人 不 交 钱 。公 积 金 缴 费 比 例 : 根 据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选 择 住 房 公 积 金 缴费 比 例 。 但 原 则 上 最 高 缴 费 额 不 得 超 过 北 京 市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300 的 10 。 2009 年 下 半 年 起 , 全 北 京 市 统 一 规 定 所 有 用 人 单 位
3、按 工 资 的 12%办 理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 统 筹 基 金 即 : 在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从 国 家 单 位 制 逐 渐 向 国 家社 会 制 转 变 的 过 程 中 需 要 国 家 统 筹 , 以 解 决 经 济 发 展 不 平 衡 及人 口 老 龄 化 等 问 题 。(1) 以 企 业 缴 费 为 主 建 立 社 会 统 筹 基 金 ; (2) 由 职 工 和 企 业缴 费 为 主 建 立 个 人 帐 户 ; (3) 政 府 负 担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用。 这 种 社 会 统 筹 和 个 人 帐 户 相 结 合 的 半 基 金 制 有 利 于
4、 应 付 中 国 人口 老 龄 化 危 机 ,逐 渐 分 散 旧 制 度 到 新 制 度 的 转 轨 成 本 ,逐 步 实 现 由企 业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到 个 人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转 变 。四 险 一 金 的 缴 纳 额 度 每 个 地 区 的 规 定 都 不 同 , 基 数 是 以 工 资总 额 为 基 数 。 有 的 企 业 在 发 放 时 有 基 本 工 资 , 有 相 关 一 些 补 贴 ,但 有 的 企 业 在 缴 纳 时 , 只 是 基 本 工 资 , 这 是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的 。 具体 比 例 要 向 当 地 的 劳 动 部 门 去 咨 询 。关
5、于 养 老 保 险 、 失 业 保 险 和 医 疗 保 险 的 支 取 , 是 在 法 定 允 许的 情 况 下 才 可 以 领 取 , 是 由 社 保 登 记 部 门 来 发 放 , 比 如 “养 老 保险 , 要 达 到 法 定 的 年 龄 才 可 以 , 失 业 保 险 金 的 领 取 也 是 要 具 备 条件 , 比 如 你 到 户 口 所 在 地 的 街 道 办 事 处 办 理 失 业 证 明 , 同 时 又 办了 求 职 证 , 就 是 指 你 失 业 以 后 还 必 须 有 求 职 的 意 愿 , 这 样 的 条 件才 可 以 领 取 。如 果 失 业 之 后 你 不 想 工 作
6、 , 那 么 就 不 能 给 你 发 保 险 金 。 另 外, 养 老 金 和 失 业 金 是 不 能 同 时 享 受 的 。试 用 期 内 是 否 享 有 保 险 ?在 试 用 期 内 也 应 该 有 享 受 保 险 , 因 为 试 用 期 是 合 同 期 的 一 个组 成 部 分 , 它 不 是 隔 离 在 合 同 期 之 外 的 。 所 以 在 试 用 期 内 也 应 该上 保 险 。 另 外 , 企 业 给 员 工 上 保 险 是 一 个 法 定 的 义 务 , 不 取 决 于当 事 人 的 意 思 或 自 愿 与 否 , 即 使 员 工 表 示 不 需 要 交 保 险 也 不 行 ,
7、而 且 商 业 保 险 不 能 替 代 社 会 保 险 。 养 老 保 险 的 享 受 待 遇累 计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15 年 以 上 , 并 达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 可 以 享受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1、 按 月 领 取 按 规 定 计 发 的 基 本 养 老 金 , 直 至 死 亡 。基 本 养 老 金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基 本 养 老 金 基 础 养 老 金 个 人 账 户 养 老 金 过 渡 性 养 老 金 退 休 前 一 年 全 市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 缴 费 年 限 不 满 年 的 按 ) 个 人 账 户 本 息 和 指 数 化 月
8、 平 均 缴 费工 资 年 底 前 缴 费 年 限 。2、 死 亡 待 遇 。 ( ) 丧 葬 费 ( ) 一 次 性 抚 恤 费 ( ) 符 合供 养 条 件 的 直 系 亲 属 生 活 困 难 补 助 费 , 按 月 发 放 , 直 至 供 养 直 系亲 属 死 亡 。注 意 : 养 老 保 险 应 尽 量 连 续 缴 纳 , 根 据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 凡 企业 或 被 保 险 人 间 断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的 ( 失 业 人 员 领 取 失 业 保险 金 期 间 或 按 有 关 规 定 不 缴 费 的 人 员 除 外 ) , 被 保 险 人 符 合 国 家规
9、定 的 养 老 条 件 , 计 算 基 本 养 老 金 时 , 其 基 础 性 养 老 金 的 计 算 基数 , 按 累 计 间 断 的 缴 费 时 间 逐 年 前 推 至 相 应 年 度 上 一 年 的 本 市 职工 平 均 工 资 计 算 ( 累 计 间 断 的 缴 费 时 间 , 按 每 满 12 个 月 为 一 个间 断 缴 费 年 度 计 算 , 不 满 12 个 月 不 计 算 )举 例 来 说 吧 :如 果 你 2020 年 退 休 , 正 常 你 的 基 础 养 老 金 是 2019 年 的 社会 平 均 工 资 20 , 但 是 如 果 你 在 退 休 之 前 养 老 保 险
10、 中 断 了 30个 月 , 就 是 中 断 了 2.5 年 , 按 2 年 算 , 你 的 基 础 养 老 金 就 是 2017 年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20 医 疗 保 险 的 享 受 待 遇1、 门 、 急 诊 医 疗 费 用在 职 职 工 年 度 内 (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 符 合 基 本 医 疗 保 险规 定 范 围 的 医 疗 费 累 计 超 过 2000 元 以 上 部 分 ;2、 结 算 比 例 :合 同 期 内 派 遣 人 员 2000 元 以 上 部 分 报 销 50%, 个 人 自 付 50%;在 一 个 年 度 内 累 计 支 付 派 遣 人
11、员 门 、 急 诊 报 销 最 高 数 额 为 2万 元 。3、 参 保 人 员 要 妥 善 保 管 好 在 定 点 医 院 就 诊 的 门 诊 医 疗 单 据 (含 大 额 以 下 部 分 的 收 据 、 处 方 底 方 等 ) , 作 为 医 疗 费 用 报 销 凭 证;4、 三 种 特 殊 病 的 门 诊 就 医 : 参 保 人 员 患 恶 性 肿 瘤 放 射 治 疗和 化 学 治 疗 、 肾 透 析 、 肾 移 植 后 服 抗 排 异 药 需 在 门 诊 就 医 时 , 由参 保 人 就 医 的 二 、 三 级 定 点 医 院 开 据 “疾 病 诊 断 证 明 “, 并 填 写 北 京
12、 市 医 疗 保 险 特 殊 病 种 申 报 审 批 表 , 报 区 医 保 中 心 审 批 备 案。 这 三 种 特 殊 病 的 门 诊 就 医 及 取 药 仅 限 在 批 准 就 诊 的 定 点 医 院 ,不 能 到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购 买 。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符 合 门 诊 特 殊 病 规 定 范围 的 , 参 照 住 院 进 行 结 算 ;5、 住 院 医 疗 住 院 押 金 : 符 合 住 院 条 件 的 参 保 人 员 , 在 收 入 住 院 时 , 医院 收 取 参 保 人 员 部 分 押 金 , 押 金 数 额 由 医 院 根 据 病 情 按 比 例 确 定。
13、如 被 派 遣 人 员 单 位 和 参 保 人 员 未 能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医 疗 保 险 费 的, 住 院 押 金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全 额 垫 付 ; 结 算 周 期 : 参 保 人 员 住 院 治 疗 每 9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不 超 过 90 天 的 , 每 次 住 院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恶 性 肿 瘤 患 者 门 诊 放 射 治 疗 和 化 学 治 疗 、 肾 透 析 、 肾 移 植后 服 抗 排 异 药 、 患 有 精 神 病 需 常 年 住 院 的 患 者 其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每 36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14、; 参 保 人 员 在 定 点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站 ) 的 家 庭 病 床 治疗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 每 9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参 保 人 员 出 院 或 阶 段 治 疗 结 束 时 , 需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先 与医 院 结 清 应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自 费 和 自 付 的 费 用 , 应 由 基 本 医 疗 保险 统 筹 基 金 和 大 额 医 疗 互 助 资 金 支 付 的 医 疗 费 用 , 由 医 院 向 医 保中 心 申 报 审 核 、 结 算 ; 参 保 人 员 住 院 治 疗 , 符 合 基 本 医 疗
15、 保 险 规 定 范 围 的 医 疗 费的 结 算 , 设 定 基 本 医 疗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起 付 线 和 最 高 支 付 额 ; 起 付 线 第 一 次 住 院 为 1300 元 , 以 后 住 院 为 650 元 , 最 高支 付 限 额 为 5 万 元 ; 超 过 最 高 支 付 上 限 的 ( 不 含 起 付 标 准 以 下 以及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负 担 部 分 ) 大 额 医 疗 费 用 互 助资 金 支 付 70%,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负 担 30%。 在 一 个 年 度 内 最高 支 付 10 万 元 。 住 院 费 用 的 结 算 标 准 , 在 一
16、个 结 算 周 期 内 按 医 院等 级 和 费 用 数 额 采 取 分 段 计 算 、 累 加 支 付 的 办 法 。( 各 项 比 例 有 调 整 时 , 按 新 的 标 准 执 行 )注 意 : 非 因 公 交 通 事 故 , 医 保 是 免 责 的 。 失 业 保 险 享 受 待 遇失 业 保 险 连 续 缴 纳 一 年 以 上 , 档 案 退 回 街 道 后 。 可 以 在 街 道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1 失 业 保 险 金 : 是 指 失 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按 规 定 支 付 给 符 合 条件 的 失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生 活 费 用 , 它 是 最 主
17、 要 的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 失业 保 险 待 遇 根 据 北 京 市 相 关 文 件 执 行 ;2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的 医 疗 补 助 金 : 是 指 支 付 给 失 业 人 员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的 补 助 。 根 据 北 京 市 有 关 政策 法 规 执 行 ;3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死 亡 的 失 业 人 员 的 丧 葬 补 助 金 和 其 供养 的 配 偶 、 直 系 亲 属 的 抚 恤 金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工 伤 保 险 享 受 待 遇在 合 同 期 内 不 幸 发 生 意 外
18、, 需 向 企 业 索 取 情 况 说 明 , 并 加 盖企 业 公 章 , 尽 快 ( 最 好 在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 申 请 工 伤 认 定 并 需 提 供下 列 材 料 :1、 初 次 治 疗 诊 断 书 或 住 院 病 历 ;2、 职 业 病 诊 断 证 明 ( 原 件 、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3、 交 通 事 故 需 提 供 交 通 大 队 的 事 故 裁 决 书 或 交 通 部 门 的 交 通事 故 证 明 ;4、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5、 有 效 期 内 的 劳 动 合 同 原 件 生 育 保 险 享 受 待 遇可 以 报 销 与 生 育 有 关 费 用报
19、 销 范 围 包 括 , 生 育 津 贴 、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 计 划 生 育 手 术 医疗 费 用 、 国 家 和 本 市 规 定 的 其 他 与 生 育 有 关 的 费 用 。生 育 津 贴 按 照 女 职 工 本 人 生 育 当 月 的 缴 费 基 数 除 以 30 再 乘以 产 假 天 数 计 算 。 生 育 津 贴 为 女 职 工 产 假 期 间 的 工 资 , 生 育 津 贴低 于 本 人 工 资 标 准 的 , 差 额 部 分 由 企 业 补 足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包 括 女 职 工 因 怀 孕 、 生 育 发 生 的 医 疗 检 查 费 、接 生 费 、 手
20、术 费 、 住 院 费 和 药 品 费 。计 划 生 育 手 术 医 疗 费 用 包 括 职 工 因 计 划 生 育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现 在 要 求 , 医 保 缴 够 20 年 , 养 老 交 够 15 年 才 有 资 格 领 养 老金 和 享 受 退 休 后 的 医 保 报 销生 育 保 险 和 男 职 工 的 关 系生 育 保 险 基 金 将 为 参 保 人 支 付 以 下 费 用 : 生 育 津 贴 、 护 理 假津 贴 、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 计 划 生 育 手 术 医 疗 费 用 、 国 家 和 本 省 市 规定 的 其 他 费 用 。 其 中 , 生 育 津
21、贴 不 仅 仅 女 职 工 可 以 享 受 , 男 职工 配 偶 生 育 (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晚 育 政 策 并 领 取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光 荣证 ) , 也 可 以 享 受 10 天 的 护 理 假 津 贴 。 据 测 算 , 办 法 实施 后 , 女 职 工 生 育 人 均 可 领 取 津 贴 5000 多 元 , 男 职 工 可 领 取 津贴 400 多 元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的 男 职 工 连 续 不 间 断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费 满 12 个月 的 , 其 配 偶 属 于 未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的 非 城 镇 人 口 、 城 镇 无 业 人 员或
22、已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但 缴 费 不 满 12 个 月 的 ( 不 含 补 缴 ) , 按 办法 第 八 条 规 定 享 受 女 职 工 生 育 医 疗 费 的 50%的 一 次 性 生 育 医疗 费 补 贴 。 其 补 贴 标 准 如 下 : 1.妊 娠 满 7 个 月 施 行 剖 宫 生 产 或 剖 宫 流 产 的 1500 元 ; 2.妊 娠 满 7 个 月 生 产 或 流 产 的 1000 元 ; 3.妊 娠 满 3 个 月 不 满 7 个 月 生 产 或 流 产 的 500 元 ; 4.妊 娠 不 满 3 个 月 流 产 的 150 元 ; 5.多 胞 胎 的 每 多 生 产
23、一 个 婴 儿 增 加 200 元 。 生 育 就 医 手 续 确 认女 职 工 在 怀 孕 周 后 , 凡 享 受 人 流 、 引 产 、 产 检 、 生 育 等 生 育保 险 各 项 待 遇 时 , 从 年 月 日 起 , 由 用 人 单 位 到 医 疗 保 险 管 理 服 务中 心 进 行 就 医 手 续 确 认 及 申 报 定 点 医 院 。各 地 略 有 不 同 , 详 情 请 拨 打 当 地 劳 动 与 社 会 保 障 咨 询 电 话 12333,上 班 时 间 有 人 工 服 务 “五 险 一 金 ”的 常 见 问 题问 : 试 用 期 内 是 否 享 有 保 险 ? 答 : 在
24、 试 用 期 内 也 应 该 有 享 受 保 险 , 因 为 试 用 期 是 合 同 期 的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它 不 是 隔 离 在 合 同 期 之 外 的 。 所 以 在 试 用 期 内 也应 该 上 保 险 。 另 外 , 企 业 给 员 工 上 保 险 是 一 个 法 定 的 义 务 , 不 取决 于 当 事 人 的 意 思 或 自 愿 与 否 , 即 使 员 工 表 示 不 需 要 交 保 险 也 不行 , 而 且 商 业 保 险 不 能 替 代 社 会 保 险 。 养 老 保 险 的 享 受 待 遇 。 问 : 参 加 医 疗 保 险 享 受 哪 些 待 遇 ? 答 : 1
25、、 门 、 急 诊 医 疗 费 用 。 在 职 职 工 年 度 内 (1 月 1 日 -12月 31 日 )符 合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规 定 范 围 的 医 疗 费 累 计 超 过 2000 元以 上 部 分 ; 2、 结 算 比 例 。 合 同 期 内 派 遣 人 员 2000 元 以 上 部 分 报 销 50%,个 人 自 付 50%; 在 一 个 年 度 内 累 计 支 付 派 遣 人 员 门 、 急 诊 报 销 最高 数 额 为 2 万 元 。 3、 参 保 人 员 要 妥 善 保 管 好 在 定 点 医 院 就 诊 的 门 诊 医 疗 单 据 (含 大 额 以 下 部 分 的
26、收 据 、 处 方 底 方 等 ), 作 为 医 疗 费 用 报 销 凭 证 ; 4、 三 种 特 殊 病 的 门 诊 就 医 : 参 保 人 员 患 恶 性 肿 瘤 放 射 治 疗 和化 学 治 疗 、 肾 透 析 、 肾 移 植 后 服 抗 排 异 药 需 在 门 诊 就 医 时 , 由 参保 人 就 医 的 二 、 三 级 定 点 医 院 开 据 ”疾 病 诊 断 证 明 ”, 并 填 写 北 京 市 医 疗 保 险 特 殊 病 种 申 报 审 批 表 , 报 区 医 保 中 心 审 批 备 案。 这 三 种 特 殊 病 的 门 诊 就 医 及 取 药 仅 限 在 批 准 就 诊 的 定
27、 点 医 院 ,不 能 到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购 买 。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符 合 门 诊 特 殊 病 规 定 范围 的 , 参 照 住 院 进 行 结 算 。 5、 住 院 医 疗 住 院 押 金 : 符 合 住 院 条 件 的 参 保 人 员 , 在 收 入 住 院 时 , 医院 收 取 参 保 人 员 部 分 押 金 , 押 金 数 额 由 医 院 根 据 病 情 按 比 例 确 定。 如 被 派 遣 人 员 单 位 和 参 保 人 员 未 能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医 疗 保 险 费 的, 住 院 押 金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全 额 垫 付 。 结 算 周 期 :
28、 参 保 人 员 住 院 治 疗 每 9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不 超 过 90 天 的 , 每 次 住 院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恶 性 肿 瘤 患 者 门 诊 放 射 治 疗 和 化 学 治 疗 、 肾 透 析 、 肾 移 植后 服 抗 排 异 药 、 患 有 精 神 病 需 常 年 住 院 的 患 者 其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每 36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参 保 人 员 在 定 点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站 )的 家 庭 病 床 治 疗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 每 90 天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参 保 人
29、员 出 院 或 阶 段 治 疗 结 束 时 , 需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先 与医 院 结 清 应 由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自 费 和 自 付 的 费 用 , 应 由 基 本 医 疗 保险 统 筹 基 金 和 大 额 医 疗 互 助 资 金 支 付 的 医 疗 费 用 , 由 医 院 向 医 保中 心 申 报 审 核 、 结 算 。 参 保 人 员 住 院 治 疗 , 符 合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规 定 范 围 的 医 疗 费的 结 算 , 设 定 基 本 医 疗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起 付 线 和 最 高 支 付 额 。 起 付 线 第 一 次 住 院 为 1300 元 ,
30、 以 后 住 院 为 650 元 , 最 高支 付 限 额 为 5 万 元 ; 超 过 最 高 支 付 上 限 的 (不 含 起 付 标 准 以 下 以及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负 担 部 分 )大 额 医 疗 费 用 互 助 。 资 金 支 付 70%, 派 遣 人 员 个 人 负 担 30%。 在 一 个 年 度 内 最高 支 付 10 万 元 。 住 院 费 用 的 结 算 标 准 , 在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内 按 医 院等 级 和 费 用 数 额 采 取 分 段 计 算 、 累 加 支 付 的 办 法 。 ( 各 项 比 例 有调 整 时 , 按 新 的 标 准 执 行 ) 注
31、 意 : 非 因 公 交 通 事 故 , 医 保 是 免 责 的 ! 问 : 参 加 失 业 保 险 将 能 享 受 待 遇 ? 答 : 失 业 保 险 连 续 缴 纳 一 年 以 上 , 档 案 退 回 街 道 后 。 可 以 在街 道 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 1.失 业 保 险 金 : 是 指 失 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按 规 定 支 付 给 符 合 条 件的 失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生 活 费 用 , 它 是 最 主 要 的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 失 业保 险 待 遇 根 据 北 京 市 相 关 文 件 执 行 。 2.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的
32、医 疗 补 助 金 : 是 指 支 付 给 失 业 人 员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的 补 助 。 根 据 北 京 市 有 关 政策 法 规 执 行 。 3.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间 死 亡 的 失 业 人 员 的 丧 葬 补 助 金 和 其 供养 的 配 偶 、 直 系 亲 属 的 抚 恤 金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问 :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享 受 哪 些 待 遇 ? 答 : 在 合 同 期 内 不 幸 发 生 意 外 , 需 向 企 业 索 取 情 况 说 明 , 并加 盖 企 业 公 章 , 尽 快 (最 好 在 三 个 工
33、 作 日 内 )申 请 工 伤 认 定 并 需 提供 下 列 材 料 。 1、 初 次 治 疗 诊 断 书 或 住 院 病 历 。 2、 职 业 病 诊 断 证 明 (原 件 、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3、 交 通 事 故 需 提 供 交 通 大 队 的 事 故 裁 决 书 或 交 通 部 门 的 交 通事 故 证 明 。 4、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5、 有 效 期 内 的 劳 动 合 同 原 件 。 问 :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享 受 哪 些 待 遇 ? 答 : 可 以 报 销 与 生 育 有 关 费 用 。 报 销 范 围 包 括 , 生 育 津 贴 、生 育 医 疗
34、费 用 、 计 划 生 育 手 术 医 疗 费 用 、 国 家 和 本 市 规 定 的 其 他与 生 育 有 关 的 费 用 。 生 育 津 贴 按 照 女 职 工 本 人 生 育 当 月 的 缴 费 基 数 除 以 30 再 乘以 产 假 天 数 计 算 。 生 育 津 贴 为 女 职 工 产 假 期 间 的 工 资 , 生 育 津 贴低 于 本 人 工 资 标 准 的 , 差 额 部 分 由 企 业 补 足 。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包 括 女 职 工 因 怀 孕 、 生 育 发 生 的 医 疗 检 查 费 、接 生 费 、 手 术 费 、 住 院 费 和 药 品 费 。 计 划 生 育
35、 手 术 医 疗 费 用 包 括职 工 因 计 划 生 育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 现 在 要 求 , 医 保 缴 够 20 年 , 养 老 交 够 15 年 才 有 资 格 领 养 老金 和 享 受 退 休 后 的 医 保 报 销 。 特 别 提 示首 先 , 如 果 去 非 户 口 所 在 地 工 作 , 比 如 原 户 口 在 北 京 而 去 深圳 工 作 , 无 论 户 口 是 否 转 过 去 深 圳 , 万 一 将 来 不 在 深 圳 工 作 了 ,那 么 在 深 圳 交 的 五 险 一 金 能 否 转 出 来 就 很 成 问 题 。 因 为 现 在 全 国五 险 一 金 这
36、 个 东 西 没 有 联 网 , 只 有 北 京 市 内 的 联 网 了 , 就 是 说 如果 你 本 来 在 北 京 的 一 家 单 位 工 作 , 几 年 后 跳 到 另 外 的 一 个 北 京 单位 工 作 , 这 样 五 险 一 金 是 没 有 问 题 的 。 但 是 从 其 他 省 市 跳 的 话 ,转 的 时 候 会 很 麻 烦 , 能 不 能 转 还 成 问 题 。关 于 前 面 提 到 的 五 险 中 的 三 险 是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交 纳 。 意 思是 这 样 : 比 如 对 于 养 老 保 险 , 比 如 你 的 工 资 是 2000 , 那 么 你个 人 要
37、交 纳 8 , 单 位 给 交 纳 15 ( 以 上 数 据 都 是 假 设 ) , 这些 钱 都 存 到 你 的 一 个 帐 户 里 , 等 到 你 满 足 了 可 以 享 受 养 老 保 险 的时 候 才 可 以 支 取 ( 具 体 条 件 见 前 面 ) , 然 后 考 虑 到 上 面 一 段 写 的内 容 , 万 一 要 是 转 不 了 的 话 , 那 么 你 的 钱 就 白 交 了 , 还 取 不 出 来。所 有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交 纳 的 部 分 都 是 这 样 的 , 住 房 公 积 金 也是 这 样 , 比 如 按 照 工 资 乘 以 比 例 , 假 如 你 每 个
38、 月 要 交 500 , 单位 给 你 交 1000 , 如 果 你 跳 槽 了 , 这 些 钱 又 不 能 转 , 这 笔 钱 可 以转 移 , 也 可 以 在 购 房 贷 款 手 续 办 理 妥 当 之 后 提 出 来 , 那 么 有 人 可能 会 问 了 : 那 我 如 果 不 打 算 在 刚 开 始 工 作 的 城 市 发 展 一 辈 子 , 为了 防 止 将 来 转 不 出 来 五 险 一 金 , 我 能 不 能 不 交 纳 ? 答 案 是 不 能 。至 少 三 险 那 部 分 是 国 家 强 制 必 须 上 的 , 所 以 比 较 无 奈 。 另 外 关于 五 险 一 金 上 缴
39、的 基 数 , 就 是 拿 你 哪 部 分 工 资 乘 以 那 个 百 分 比 的问 题 。 是 这 样 的 , 首 先 来 看 一 下 工 资 的 构 成 : 基 本 工 资 各 项 福利 + 奖 金 。 很 多 企 业 都 是 只 按 照 基 本 工 资 上 五 险 一 金 的 , 因 为 如果 按 照 三 部 分 来 算 的 话 , 你 个 人 上 的 多 一 些 但 是 单 位 给 你 上 的 更多 (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交 纳 的 五 险 一 金 都 是 个 人 交 小 头 、 单 位 交 大头 ) , 所 以 很 多 企 业 为 了 给 自 己 省 钱 , 基 数 都 是
40、 能 少 则 少 。 另 外对 于 福 利 部 分 , 有 很 大 猫 腻 , 这 个 大 家 将 来 在 签 合 同 的 时 候 一 定要 问 !前 面 说 过 住 房 公 积 金 也 是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交 纳 的 , 但 是 企 业给 你 交 的 那 部 分 早 晚 也 是 你 的 ( 只 要 你 将 来 买 房 的 话 , 是 可 以 一次 性 取 出 来 的 ) 。 比 如 说 你 每 个 月 按 照 比 例 交 500 , 单 位 可 能给 你 贴 1000 , 虽 然 在 你 买 房 子 之 前 这 1500 是 取 不 出 来 的 ,但 理 论 上 说 那 1000
41、 也 是 给 你 的 , 那 么 有 的 企 业 就 会 把 那 1000 算 做 给 你 的 福 利 。 其 实 不 应 该 算 的 ! ! ! ! 因 为 那 1000 是 虚的 , 是 你 在 不 买 房 子 的 时 候 就 取 不 出 来 的 , 所 以 大 家 在 签 的 时 候要 问 清 楚 这 福 利 里 面 有 没 有 包 括 住 房 公 积 金 , 小 心 啊 小 心 ! 公 司 福 利 中 “四 金 ”的 算 法 ( 上 海 情 况 参 考 )“四 金 ”缴 费 的 基 数 定 义 一 般 四 金 基 数 就 是 当 月 的 工 资 , 不 过 如 果 工 资 很 高 (
42、比 如 超过 了 上 年 你 所 在 城 市 社 会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三 倍 ) , 那 基 数 就 到 顶 了。 而 如 果 工 资 特 别 低 的 话 ( 比 如 低 于 上 年 你 所 在 城 市 月 社 会 平 均工 资 的 百 分 之 六 十 ) , 那 基 数 也 有 封 底 。 上 海 市 2004 年 的 情 况 为 例 , 2003 年 社 会 月 平 均 工 资 是 1847 元 。 如 果 你 的 月 工 资 超 过 了 1847*3=5541 元 。 则 四 金 基数 是 5541 元 ; 如 果 你 的 月 工 资 低 于 1847*60%=1108.2 元
43、,则 四 金 基 数 是 1108.2 元 。 要 是 工 资 在 1108.2 至 5541 元 之 间, 那 基 数 就 是 你 的 工 资 。“四 金 ”缴 费 的 比 例 四 金 缴 费 比 例 : 个 人 缴 纳 部 分 公 司 缴 纳 部 分 养 老 保 险 金 : 基 数 *8%+基 数 *20% ( 好 像 最 近 改 成 这 个比 例 了 ) 医 疗 保 险 金 : 基 数 *2%+ 基 数 *12% 失 业 保 险 金 : 基 数 *1%+ 基 数 *2%住 房 公 积 金 : 基 数 *7%+ 基 数 *7%其 中 个 人 出 的 是 左 边 的 部 分 即 8%+2%+
44、1%+7%=18% ,公 司 出 的 是 右 边 的 部 分 即 22%+12%+2%+7%=43% , 也 就 是说 扣 除 四 金 后 的 工 资 为 : X= 工 人 工 资 基 数 *18% ; 而 公 司付 出 的 总 资 金 为 Y= 工 人 工 资 + 基 数 *43% 大 家 要 注 意 ! 一 、 四 金 的 缴 费 比 例 , 不 一 定 等 于 你 的 工 资 , 也 就 是 说 如 果税 前 工 资 4000 , 缴 费 基 数 不 一 定 是 4000 , 有 可 能 低 于 这 个数 。 二 、 公 司 支 出 , 除 了 楼 上 所 讲 , 还 有 生 育 保 险
45、 及 工 伤 保 险 。前 者 0.5 , 后 者 从 0.5-3 不 等 以 上 为 上 海 的 情 况 , 其 他城 市 情 况 肯 定 都 不 一 样 ( 除 了 税 前 扣 除 额 2000 ) 非 上 海 生 源就 业 如 何 缴 纳 “四 金 ”“四 金 ”是 社 会 保 险 金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简 称 , 其 中 上 海 市 社会 保 险 金 包 括 养 老 保 险 、 医 疗 保 险 、 失 业 保 险 、 生 育 保 险 、 工 伤保 险 。 目 前 , 在 上 海 市 就 业 的 人 员 是 否 能 在 上 海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障 局 缴 纳 并 享
46、受 社 会 社 会 保 险 金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要 是 看 其 户 籍 情况 , 一 般 有 以 下 情 况 :其 一 , 应 当 按 照 本 市 户 籍 人 员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情 况 有 :( 1) 取 得 上 海 市 户 籍 的 人 员 ( 包 括 毕 业 就 业 时 直 接 申 请 办 理上 海 市 户 籍 或 就 业 后 由 用 人 单 位 办 理 人 才 引 进 手 续 ) ;( 2) 办 理 了 上 海 市 居 住 证 的 人 员 ( 包 括 毕 业 就 业 时 直 接 申 请办 理 上 海 市 户 籍 或 就 业 后 由 用 人 单 位 办 理 人 才
47、引 进 手 续 ) 。 这 两种 情 况 下 , 大 学 生 在 就 业 后 可 以 参 加 上 海 市 的 社 会 保 险 , 可 以 要求 用 人 单 位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上 海 市 城 镇 社 会 保 险 ( 简 称 “城 保”) 或 者 是 小 城 镇 社 会 保 险 ( 简 称 “镇 保 ”) 。 以 上 两 种 情 况 在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部 分 完 全 相 同 ; 在 缴 纳 上 海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部 分 有所 差 别 , 即 用 人 单 位 对 于 取 得 上 海 市 户 籍 的 人 员 , 必 须 为 其 缴 纳上 海 市 住 房 公 积
48、金 ; 而 用 人 单 位 对 办 理 了 上 海 市 居 住 证 的 人 员 ,没 有 强 制 性 义 务 为 其 缴 纳 上 海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 其 二 , 没 有 上 海 市 户 籍 , 也 没 有 办 理 上 海 市 居 住 证 怎 么 办 呢? 这 类 人 员 在 就 业 后 可 以 缴 纳 “上 海 市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综 合 保 险 ”, 当 然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录 用 外 来 人 员 手 续 。 上 海市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综 合 保 险 包 括 工 伤 、 住 院 医 疗 和 老 年 补 贴 三 项 待遇 。
49、综 上 所 述 , 非 上 海 生 源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与 用 人 单 位 面 谈 “四 金 ”问 题 时 , 应 当 先 告 知 用 人 单 位 自 己 的 户 籍 情 况 , 并 谈 妥 用人 单 位 在 办 理 本 人 户 籍 或 居 住 证 方 面 的 义 务 , 亦 可 将 协 商 结 果 签入 就 业 协 议 书 或 另 行 签 订 协 议 , 以 免 影 响 将 来 缴 纳 和 享 受 社 会 保险 金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如 何 保 障 试 用 期 间 的 权 利 劳 动 者 的 权 利 1 、 期 限 最 长 6 个 月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第 21 条 的 规 定 : “劳 动 合 同 可 以 约 定 试 用 期 。 试 用 期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 ” 试 用 期 是 用 人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为 了 相 互 了 解 、 选 择 而 约定 的 不 超 过 6 个 月 的 考 察 期 。2、 只 试 一 次 , 下 不 为 例 试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