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 工 品 管 理 制 度一 、 火 工 品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1炸 药 库 不 少 于 三 人 看 守 , 人 员 必 须 经 公 安 机 关 培 训 合 格 后 持 证 上岗 。 监 控 室 不 能 离 人 , 保 证 24小 时 值 班 、 2小 时 巡 逻 制 度 。2建 立 健 全 收 发 爆 炸 物 品 的 台 账 , 做 到 账 物 相 符 。3严 格 火 工 品 清 退 制 度 。 当 日 剩 余 火 工 品 必 须 退 库 。4保 管 员 熟 知 爆 炸 物 品 性 能 和 安 全 保 管 的 基 本 知 识 。 不 能 擅 离 职守 , 不 得 将 不 相 关 的
2、外 人 带 入 库 区 。5建 立 严 格 的 出 入 库 的 审 批 、 检 查 、 登 记 制 度 。 爆 破 员 每 次 只 允 许领 取 一 次 炸 药 用 量 ; 各 项 目 部 、 工 程 队 应 该 经 常 性 的 检 查 炸 药 库 房 。6炸 药 库 房 要 安 装 报 警 装 置 并 保 持 完 好 , 设 备 应 24小 时 开 机 , 采 取人 防 、 物 防 、 技 防 、 犬 防 等 措 施 , 要 配 备 通 讯 联 络 工 具 。7配 备 足 够 的 灭 火 器 材 、 库 区 内 建 消 防 水 池 和 砂 池 等 设 施 。8库 区 内 避 雷 针 、 静
3、电 释 放 设 备 必 须 设 置 齐 全 。 进 入 雷 管 库 前 , 应注 意 释 放 人 体 静 电 。9爆 炸 物 品 的 库 房 要 保 持 良 好 的 通 风 、 防 潮 、 降 温 设 施 。 库 房 内 禁止 存 放 其 它 物 品 。10储 存 爆 炸 物 品 要 按 库 容 量 储 存 , 性 质 相 抵 触 的 分 别 存 放 , 严 禁超 量 储 存 。 导 火 索 、 电 雷 管 、 炸 药 必 须 分 库 存 放 。 爆 破 器 材 应 堆 放 在 垫木 或 专 用 箱 柜 中 ,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11库 区 内 保 持 清 洁 , 无 杂 草 , 无
4、易 燃 物 , 库 区 内 严 禁 吸 烟 、 用 火 ,严 禁 将 火 种 、 手 机 等 易 燃 易 爆 品 带 入 库 区 。12发 现 爆 炸 物 品 丢 失 或 被 盗 , 要 立 即 报 告 公 安 机 关 。二 、 火 工 品 领 退 料 管 理 制 度 :1、 火 工 品 仓 库 管 库 员 在 发 放 火 工 品 时 , 必 须 是 项 目 部 认 可 有证 的 爆 破 人 员 才 可 以 领 用 , 不 得 擅 自 向 无 证 人 员 发 放 , 不 得 向 跨 辖区 的 人 员 发 放 。2、 领 用 火 工 品 时 , 由 项 目 部 领 工 员 或 者 是 项 目 部
5、 指 定 的 人 员开 具 火 工 品 领 取 、 使 用 、 退 库 审 批 单 , 交 爆 破 员 与 安 全 员 到 库 房领 取 , 爆 破 员 必 须 按 照 领 工 员 开 具 的 火 工 品 领 取 、 使 用 、 退 库 审 批单 上 的 数 量 进 行 领 取 , 并 与 管 库 员 办 理 签 认 手 续 ( 双 方 都 必 须 签认 ) , 若 爆 破 员 与 安 全 员 领 料 时 任 何 一 方 不 在 , 库 房 管 库 员 不 得 发放 火 工 品 。3、 火 工 品 到 达 使 用 现 场 时 , 必 须 由 现 场 当 次 火 工 品 审 批 人 在 火 工
6、品 领 取 、 使 用 、 退 库 审 批 单 上 进 行 数 量 签 认 。 实 际 用 的 和 未用 完 的 火 工 品 , 现 场 审 批 人 、 安 全 员 和 爆 破 员 都 必 须 在 火 工 品 领取 、 使 用 、 退 库 审 批 单 上 进 行 数 量 签 认 , 审 批 人 要 督 促 爆 破 员 和安 全 员 及 时 将 当 天 剩 余 的 火 工 品 进 行 退 库 。4、 退 库 时 , 爆 破 员 与 安 全 员 必 须 及 时 将 所 要 退 回 的 火 工 品 交于 库 房 , 爆 破 员 与 库 房 管 库 员 办 理 退 库 手 续 ( 双 方 都 必 须
7、签 认 ) ,并 详 细 注 明 退 库 时 间 。5、 对 不 及 时 将 所 剩 余 火 工 品 退 回 库 房 、 将 剩 余 的 火 工 品 带 回宿 舍 过 夜 的 爆 破 员 、 安 全 员 , 视 为 私 藏 炸 药 行 为 , 每 发 现 一 次 处 以1000 2000元 罚 款 , 情 节 严 重 的 , 将 交 由 地 方 公 安 机 关 追 究 其 刑 事责 任 。6、 严 格 办 理 出 入 库 手 续 , 按 规 定 领 退 火 工 品 。 做 到 没 有 发 料手 续 不 发 、 质 量 有 问 题 不 发 、 违 反 规 定 不 发 , 坚 持 随 用 随 发
8、。 不 预付 、 不 转 借 , 退 回 的 火 工 品 清 点 入 帐 后 , 及 时 分 类 , 各 归 其 库 , 不推 后 入 库 和 任 意 存 放 在 其 它 地 方 。7、 库 内 储 存 火 工 品 , 要 建 立 明 细 帐 , 对 领 退 料 做 到 日 清 月结 , 帐 目 清 楚 , 帐 物 相 符 , 不 得 有 丝 毫 差 错 , 若 帐 物 不 符 或 发 生 其它 问 题 , 要 立 即 向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三 、 爆 破 作 业 规 范 :1、 爆 破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 经 考 试 合 格 , 取 得 爆 破 作 业
9、证 方 可 从 事 爆 破 作 业 。2、 按 爆 破 物 品 管 理 规 定 办 理 领 取 、 运 输 、 使 用 手 续 , 在 装 运过 程 中 严 禁 将 起 爆 器 材 与 炸 药 混 装 , 必 须 有 专 人 清 点 押 运 , 未 使 用完 的 爆 破 物 品 , 必 须 及 时 办 理 退 库 手 续 , 严 禁 私 自 存 放 , 不 能 丢失 。3、 人 工 使 用 风 钻 打 眼 时 , 不 准 边 打 眼 边 装 药 。4、 进 入 装 炮 位 置 , 首 先 检 查 围 岩 情 况 , 松 动 石 块 应 清 除 干 净或 支 护 , 作 业 区 应 照 明 良
10、好 , 专 用 器 具 齐 备 完 好 。5、 装 炮 使 用 脚 手 架 , 需 搭 设 牢 固 , 板 面 宽 度 及 承 重 能 力 符 合作 业 要 求 , 使 用 高 压 风 吹 眼 时 , 应 疏 散 眼 孔 正 面 工 作 人 员 , 以 免 飞石 伤 人 。6、 电 雷 管 使 用 时 应 注 意 :( 1) 使 用 前 , 应 先 检 查 产 品 电 阻 (所 用 仪 表 工 作 电 流 不 得 大 于0.03A), 电 阻 不 合 格 的 禁 止 使 用 。( 2) 串 联 起 爆 时 应 先 将 脚 线 连 接 , 后 接 通 电 源 线 。( 3) 禁 止 在 雷 雨
11、天 使 用 。( 4) 搬 运 及 使 用 时 应 轻 拿 、 轻 放 , 不 得 猛 力 撞 击 和 剧 烈 震动 。( 5) 储 运 时 应 隔 绝 电 源 、 火 源 , 远 离 强 电 磁 场 及 高 温 物 体 ,避 免 日 晒 、 雨 淋 , 防 止 受 潮 。7、 大 断 面 开 挖 的 机 械 设 备 待 避 距 离 不 得 少 于 300米 。8、 爆 破 在 15分 钟 后 检 查 处 理 人 员 方 可 进 入 爆 破 现 场 , 检 查 处理 人 员 必 须 认 真 负 责 的 检 查 有 无 瞎 炮 及 残 余 炸 药 或 雷 管 , 有 无 围 岩变 化 , 支 护
12、 有 无 损 坏 变 形 。 瞎 炮 处 理 应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定 。9、 洞 内 和 明 山 爆 破 作 业 时 , 必 须 由 专 职 安 全 员 和 现 场 领 工 员参 与 落 实 安 全 警 戒 , 否 则 不 能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 负 责 爆 破 警 戒 工 作 ,其 警 戒 距 离 按 施 工 规 范 执 行 。10、 装 药 警 戒 范 围 由 爆 破 工 作 负 责 人 确 定 , 装 药 时 应 在 警 戒 区边 界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并 派 出 岗 哨 , 爆 破 警 戒 范 围 由 设 计 确 定 , 执 行 警戒 任 务 的 人
13、员 , 应 按 指 令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并 监 守 工 作 岗 位 。11、 起 爆 信 号 应 在 确 认 人 员 、 设 备 等 全 部 撤 离 爆 破 警 戒 区 , 所有 警 戒 人 员 到 位 , 具 备 安 全 起 爆 条 件 时 发 出 , 起 爆 信 号 发 出 后 , 准许 负 责 起 爆 的 人 员 起 爆 , 完 全 等 待 爆 破 过 后 , 检 查 人 员 进 入 爆 破 警戒 范 围 内 检 查 , 确 认 安 全 后 方 可 发 出 解 除 爆 破 警 戒 信 号 , 在 此 之前 , 岗 哨 不 得 撤 离 , 不 允 许 非 检 查 人 员 进 入 爆
14、 破 警 戒 范 围 。四 、 火 工 品 管 理 及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 一 ) 、 仓 管 员 职 责 :1、 必 须 遵 守 爆 炸 危 险 物 品 各 项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技 术 操 作规 程 。2、 必 须 坚 守 岗 位 , 坚 持 每 天 24小 时 值 班 制 度 。3、 必 须 建 立 进 出 仓 库 明 细 帐 , 做 到 进 仓 与 储 存 、 出 仓 账 目 平衡 , 并 做 好 月 报 季 报 和 年 报 工 作 。4、 必 须 坚 持 专 库 专 用 , 严 禁 混 存 性 质 相 抵 触 的 易 燃 易 爆 危 险品
15、, 并 清 除 仓 库 周 围 杂 草 等 易 燃 物 。5、 严 禁 在 仓 库 内 住 宿 、 会 客 、 酗 酒 、 吸 烟 和 带 入 火 种 火 苗 及明 火 照 明 。6、 严 禁 转 借 、 转 卖 、 赠 送 、 私 存 火 工 品 , 如 有 外 单 位 或 其 它需 要 的 , 必 须 持 有 地 、 县 、 市 公 安 局 准 购 证 , 否 则 有 权 拒 借 、 拒卖 。 严 禁 不 按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规 定 入 库 、 借 用 、 储 存 、 出 仓 等 , 违 者立 即 报 告 单 位 领 导 和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7、 火 工 品 要 经 常
16、进 行 检 查 , 对 过 期 变 质 霉 烂 的 产 品 要 造 册 登记 , 及 时 报 废 销 毁 。 发 现 短 少 、 丢 失 、 被 盗 等 要 保 护 好 现 场 , 立 即报 告 单 位 领 导 和 当 地 县 、 市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 二 ) 、 押 运 员 职 责 :1、 确 保 所 押 运 的 爆 破 器 材 的 品 种 、 数 量 无 误 。2、 监 督 运 输 车 辆 按 照 规 定 的 日 期 、 路 线 、 行 车 速 度 行 驶 。3、 监 督 装 载 的 爆 炸 物 品 不 超 高 、 不 超 载 、 而 且 牢 稳 盖 严 。4、 确 认 运 输
17、 工 具 及 其 所 装 运 火 工 品 符 合 标 准 和 环 境 要 求 , 包括 : 几 何 尺 寸 、 质 量 、 温 度 、 防 震 等 。5、 负 责 看 管 火 工 品 , 防 止 火 工 品 途 中 丢 失 、 被 盗 或 发 生 其 他事 故 。( 三 ) 、 爆 破 员 职 责 :1、 保 管 所 领 取 的 火 工 品 , 不 应 遗 失 或 转 借 他 人 , 不 得 擅 自 销毁 和 挪 作 他 用 。2、 按 照 爆 破 设 计 规 定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3、 严 格 按 照 本 规 程 和 安 全 操 作 细 则 实 施 爆 破 。4、 爆 破 后 检 查
18、 工 作 面 , 发 现 盲 炮 和 其 他 不 安 全 因 素 及 时 上 报或 处 理 。5、 爆 破 结 束 后 , 将 剩 余 的 火 工 品 如 数 及 时 交 回 火 工 品 仓 库 。( 四 ) 、 安 全 员 职 责 :1、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技 术 操 作规 程 。2、 必 须 对 本 单 位 使 用 爆 炸 物 品 实 施 安 全 监 督 , 发 现 不 安 全 因素 ,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解 决 , 对 不 听 劝 阻 的 要 及 时 报 告 单 位 领 导 和公 安 机 关 处 理 。3、
19、必 须 与 爆 破 员 一 起 计 算 当 天 现 场 爆 破 实 际 需 要 火 工 品 用量 , 领 取 爆 炸 物 品 , 不 许 虚 报 领 占 为 己 用 , 更 不 许 与 爆 破 员 等 人 一起 合 伙 私 拿 私 存 和 倒 卖 火 工 产 品 , 剩 余 部 分 必 须 当 天 清 退 并 交 仓 库保 管 。4、 必 须 深 入 爆 炸 现 场 , 对 爆 破 员 的 炮 眼 装 药 、 制 造 药 包 、 现场 爆 炸 、 处 理 哑 炮 、 残 药 等 实 行 安 全 监 督 。5、 爆 破 前 应 划 定 危 险 区 域 , 组 织 布 置 岗 哨 加 强 警 戒
20、, 并 检 查清 退 余 药 , 催 促 无 关 人 员 远 离 危 险 区 后 , 发 现 爆 破 信 号 进 行 爆 破 。爆 破 结 束 后 发 出 安 全 解 除 信 号 , 方 准 行 人 进 入 危 险 区 。6、 爆 破 时 认 真 记 好 响 炮 数 , 爆 破 后 与 爆 破 员 一 起 检 查 爆 破 结果 , 对 哑 炮 、 残 药 要 督 促 爆 破 员 采 取 安 全 方 法 加 以 处 理 , 并 将 残炮 、 残 药 造 册 登 记 , 送 还 仓 库 保 管 。7、 有 权 制 止 并 向 公 安 机 关 检 举 揭 发 违 反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规 则
21、行为 的 人 与 事 , 在 异 常 情 况 下 有 权 停 止 或 延 期 爆 破 。 发 生 爆 炸 安 全 事故 , 除 及 时 抢 救 , 要 保 护好 现 场 , 报 告 本 单 位 领 导 和 当 地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 五 ) 爆 破 器 材 库 看 守 员 岗 位 职 责1、 认 真 执 行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条 例 和 接 受 上 级 领 导 及 各 级 公安 机 关 的 检 查 指 导 , 认 真 执 行 有 关 法 规 和 章 程 。 提 高 警 惕 , 加 强 戒 备 ,保 证 库 区 绝 对 安 全 。2、 坚 守 岗 位 , 昼 夜 巡 视
22、, 在 值 班 期 间 , 不 吸 烟 、 不 饮 酒 、 不 会客 、 不 与 其 他 人 员 闲 谈 , 决 不 允 许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库 区 或 在 库 区 停 留 , 认真 执 行 “ 交 接 班 制 度 ” , 并 做 记 录 , 互 相 签 认 。3、 严 格 对 出 入 库 区 人 员 进 行 登 记 和 监 督 , 进 入 库 区 人 员 , 务 必 将随 身 携 带 的 火 柴 、 打 火 机 、 手 机 及 其 易 产 生 火 源 的 物 品 , 一 律 存 放 在 值班 室 , 不 准 带 入 库 区 , 禁 止 在 库 区 内 吸 烟 、 用 火 , 做 好
23、预 防 工 作 。4、 坚 决 制 止 在 库 区 周 围 使 用 明 火 , 不 许 在 库 房 及 其 周 围 存 放 易 燃和 有 碍 安 全 的 物 品 , 一 旦 发 现 应 立 即 制 止 并 采 取 安 全 措 施 。5、 发 现 爆 炸 物 品 及 库 区 设 施 丢 失 、 被 盗 , 要 及 时 报 告 , 并 保 护 现场 , 以 便 查 证 。五 、 其 它 规 定 :1、 火 工 品 作 业 人 员 严 禁 酒 后 操 作 , 回 家 人 员 在 离 开 工 地 前 要配 合 项 目 部 实 行 开 包 检 查 , 防 止 火 工 品 外 流 , 给 社 会 安 定 带 来 隐患 。2、 在 施 工 中 如 有 火 工 品 管 理 程 序 需 要 调 整 , 必 须 经 得 项 目 部的 同 意 , 严 禁 私 自 改 变 火 工 品 的 操 作 程 序 。中 铁 三 局 集 团 渝 黔 铁 路 项 目 经 理 部 第 一 分 部二 O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