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书推荐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作者简介,余华,当代作家,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同名人物有赛艇运动员、医生等。,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表示,许三观卖血记的创作是受了德国作曲家巴赫和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影响。他说,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是如此庞大的音乐,里面却只有一两支主旋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艺术作品,用非常简洁的东西,却表达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主题。这是我的梦
2、想”。余华还说,在更早前,他在阅读乔伊斯的名著青年艺术家画像时,被那种通篇只用对话的形式震撼住了。当时就想,“我什么时候也能够用对话写作啊”。而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受到了这两部作品的启蒙而创作的。,作品简介,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获奖情况,入选美国巴诺书店新发现杰出作家(2004年) 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2000年)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
3、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法国读书杂志评论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内容详情,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生活化,就像讲述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华丽的词汇,不过,在这
4、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必刻意去追求一些什么,只要存在着感觉,就已经足够了!,十一次卖血我们看看许三观十一卖血都是因为什么,说明了什么?第一次卖血:三十五元钱,许三观用来娶媳妇。第二次卖血:许一乐与方铁匠的儿子打架,用石块把对方打成重伤,不得不负担医药费,许三观时隔十年之后再次卖血。第三次卖血:因为自己跟林芬芳有姘头关系,为了给林送礼物,这次就不是被迫而是自愿了,送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可见他的卖血已经从被迫变成了一种下意识。许三观对阿方和根龙说我看到你们要去卖血,不知道为什么我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第四次:因灾荒而卖血。为了填饱肚子,为了吃得好一点!第五次:为了要给当知青的两
5、个儿子钱,让他们过好生活和为了早日调回城打点送礼。第六次卖血:为了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刚隔一个月之后再次卖血,也是为了儿子的利益而卖血。第七次沿途卖血:因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就诊,这次也是被迫和必须,但都不是为了他自己。第九次卖血之后又被当场输进去(从二十来岁卖到五十来岁)。第十次与来喜和来顺一起去,与第十一次卖血一样都是为了救一乐。这样的安排仍然体现了余华把苦难推向极致的冷峻。第十一次卖血最为危险,一方面是因为他年龄也大了,还因为间隔的时间太短。最后终于救了一乐的命。,书评,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
6、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 余华,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月之后,我确切地知道自己写下了什么,我写下了-我知道自己只是写下了很多卖血故事中的一个,另外更多的故事我一直没有去写,而且也不知道以后是
7、否会写.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它们选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此,我作为一个作者,您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 许三观卖血记,名家书评王安忆评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麼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麼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麼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餵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
8、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麼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读著许三观的故事,我们所受的苦就真的变成没有甚麼大不了,也不是观看别人的痛苦所带来的安慰感,而是终於能寻回失落了的人性。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
9、若金汤。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条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再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对于这个世界你只是一个人,而对于某个人你却是整个世界,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