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分局应急机动队工作职责*公安分局应急机动队工作职责第一章 职责任务第一条 *湖公安分局应急机动大队按照“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原则,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处置暴力恐怖、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二)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及聚众滋事等群体性事件;(三)参与两镇一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四)参与 110 接、出警;(五)参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六)参与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案件和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刑事案件;(七)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八)其它由应急机动队承担的工作。第二条 应急机动队协警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一)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控制、扭送现行违法犯罪人员;(二)协助公安民警受理 、处置各类警情和求助;(三)协助公安民警实施盘问、检查、抓捕工作;(四)保护案件、事件 、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五)其他非执法类工作。第三条 应急机动队协警不得单独执行强制措施,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第二章 应急处突第四条 应急机动队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第五条 应急机动队应建立符合实战要求的备勤制度,确保人员迅速反应、快速集结,装备到位、人装合一。第六条 应
3、急机动队处置涉恐、涉枪、涉爆、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应加强现场形势评估 ,制定针对行动方案,携带必要警械和武器。第七条 应急机动队处置群体性事件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慎用武器警械和强制措施。协警不得携带和使用杀伤性武器。第八条 应急机动队处置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和对抗性群体性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一)根据命令,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或者袭击人民警察、强行冲越警戒线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根据命令,依法使用驱逐性、制
4、服性等警械强行驱散。使用警械前,现场应当以广播、举牌等方式明确告知聚集人员,并将告知方式记录在案。(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予以拘留。(四)对冲击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 、阻断交通干线、骚乱、械斗等情况以及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应根据命令,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制止,并选择有利时机将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予以拘留。(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第九条 应急机动队执行跨区域调动任务时,应接受任务地公安机关统一指挥。按照“
5、谁用警、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跨区域调动人员的食宿,由任务地公安机关保障。第三章 巡逻防控第十条 应急机动队应积极推行网格化巡逻,根据地域特点和治安情况,合理划定巡区,最大限度地缩小出警半径、缩短出警时间,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十一条 巡逻组按至少 1 名民警、2 名以上协警的模式编配 ,由带队民警统一组织指挥。第十二条 应急机动队巡逻工作应根据巡区道路、人车流量、治安状况等,采取步巡、车巡和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第十三条 巡逻的主要任务:(一)维护巡区治安秩序,特别是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二)控制街面发案,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三 )对可疑人、
6、车、物进行盘查检查;(四)巡查巡区安全防范情况,监管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提示沿街单位、居民消除隐患;(五)完成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六)劝解 、制止巡逻中发现的民间纠纷,救助急需救助危难群众,接受群众询问及口头报案和举报。第十四条 应急机动队巡逻时以着装(特警执勤服)巡逻为主,必要时可便装巡逻 。着装巡逻时,执勤人员应携带枪支、手铐、警械(由民警携带)和执法记录仪、通讯工具、执勤包等必要装备。并根据勤务需要,穿戴防弹头盔、背心。第十五条 巡逻车组应配备防弹头盔、背心 、盾牌等防护器材和催泪瓦斯、反光背心、停车示意牌、救护器材、强光手电、阻车路障、警戒带等装备。巡逻警车行驶中应开启警灯。第十六条 应
7、急机动队应严格执行 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不得推诿、拒绝群众报警、求助和咨询。 第十七条 应急机动队在接到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或上级出警指令后,应既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抓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访问目击者、知情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第十八条 应急机动队在巡逻和 110 接处警中,应及时预防、制止现行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对应当自行办理的案(事)件,依法办理;对应当移交的案(事)件,在做好先期处置基础上,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移交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九条 应急机动队现场处置一般治安案件时,应当做到:维护现场秩序;进行现场调查;搜集、保全证据;收缴和扣押违法、违禁物品;除按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外,依法将违法人员带回继续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