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二、制备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三、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的记录。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正确操作规程及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五、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