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推动我校初中基础课程向纵深方向发展,全面反映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状况,转变质量评价观,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第测评办法,参照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二、评价对象、内容及办法:1、评价对象:我校现有初一、初二所有学生,必须完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规定的全部全部测试内容。2、评价内容:根据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要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大块。(一)定性评价:(1)评价内容:公民素质
2、(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2)评价形式:“综合 评语”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袋反映的情况,由学生初三毕业前的最后一位班主任老师组织撰写,撰写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二)定量评价:2(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劳动与技术(劳技、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四大块。(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 ,分A、B、C、D四个等级(优秀、良好
3、、及格、不及格)(3)评价办法:在学生主动报名的基础上,先由学校测评机构按照测评标准,经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学生测试结果为A、B等或C、D 等(D等学生允许补测)。(4)测评时间:学生可以在初中三年内选择任何一年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评,也可以分几年完成规定项目的测评,还可以在初中阶段对某一项进行多次测评,以最好成绩记入结果。三、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测评机构的设置:为加强对我校学生综合素食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综 合素 质评 价领导 小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组 长:郑国良 副组长:张松 王占勇 组 员:苏桂红 张艳军 曹红梅 赵福菊 夏艳荣 张晓茹 徐捷 黄春红 2、职责:领
4、导小组负责组织与协调、指导与监督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评价原则:1、公正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案、内容、方式、程序、标准3等学校将事先通过各种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评价结果将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监督机构投诉,学校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公示性原则:对各类测评等第为“A”等的学生,学校将在校内公示,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的监督。3、诚信性原则:测评过程中等第的确定将严格按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第测评办法进行,学校将同各项校级综合素质测评机构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对在测评工作中徇私舞弊、标准不一、学生反映强烈的测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