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消防安全制度为了预防火灾,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制定本制度:一、 地下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 不准拉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以予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三、 地下室严禁吸烟及动明火;四、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违者担负当月全部电费。五、 开关、灯头、闸箱等,要定期检查有无问题,有问题及时更换;六、 爱护地下室的公共设施,禁止挪用消防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七、 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做到人走锁好房门;八、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做到所属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及自救方法;九、 地下室工作人员如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使用单位及值班人员,及时消除隐患。以上规定望大家自觉执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