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 (新办)积分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 户籍所在地地址(包括配偶、子女) 。严格按照户口簿首页填写,切忌自行加减字样;2、 是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二者都符合,选“是” ,二者任意一项不符,都选“否” ;3、 聘用(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填写最新的劳动合同日期;4、 在沪缴纳社会保险期限(月) 。请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网站查询(http:/ ;5、 个人简历。(1)从最高学历填起;(2)如与现用人单位多次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按每次劳动合同日期分开填写;6、 配偶信息。(1)是否需享受积分相关待遇: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或已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成功办理积分的,选“否” 。注:配偶一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其配偶就不能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2)配偶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无论配偶是否办理增加同住人(随员) ,三条信息都要填写完整;7、 子女情况。如办理增加同住子女,将子女信息填写完整,如姓名拼音、户籍地址等。注:如夫妻双方都办理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同住子女只能加在其中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