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实行行车里程津贴、节能降耗奖、安全服务质量奖的工资管理办法为了提升我司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降低公司使用成本,特对公司司机岗位的工资进行如下调整:在司机的现有薪酬不变的前提下执行如下方案:一、 月行车里程津贴:车辆型号 基本公里数超出基本公里数的津贴费用标准( 元/公里 )说 明(帕沙特) 4500 0.1 元(商务) 4500 0.1 元(依维柯) 3000 0.15 元(面包) 3500 0.15 元(货车) 3000 0.20 元里程津贴只补贴给责任驾驶员,如需替班司机代驾,则替班司机所行驶的里程按津贴标准补贴给替班司机,其所行驶的里程从责任驾驶员当月的里程数中
2、扣除。二、 节能油耗奖:公里数油耗标准( 升/100 公里 )夏 季(4.15-10.1)冬 季(10.1-次年 4.15)车辆型号低速 高速 低速 高速奖励标准6J446 (帕沙特) 11 10 10 978F71 (商务) 14 13 13 128620 (依维柯) 11 10 10 9772 (面包) 8 7.5 8 7.595630 (货车) 15 14 14 13月公里数累计油费的总额低于本标准的总额差额的 50%奖励给个人作为节能奖,若高于本标准,则责任驾驶员承担差额的 50%。三、 安全、服务、质量年终奖1、对于全年驾驶无事故的责任驾驶员,年终给予其安全驾驶奖 500 元;若本年度内出现一次以上(含一次)的事故,则取消其本年度的安全驾驶奖。2、对于责任驾驶员全年没有一起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的投诉的,年终给予其优质服务奖 100 元;若接到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的投诉,投诉一次处罚责任驾驶员 20元/次。3、 对于责任驾驶员负责的车辆,一年内的维修保养项目没有超出常规保养项目的车辆,年终给予责任驾驶员 200 元质量奖;若超出常规保养项目的车辆责任驾驶员,取消其本年度 200 元的质量奖。注:年终奖于每年放假前以现金发放,本制度从 2012 年 5 月份开始试运行,本制度标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随时调整,最终解释归行政人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