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参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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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法制一词具有多种含义。
但是,其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
(1)静态意义上的法制:法律和制度;
(2)动态意义上的法制: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和过程。
知乎用户:如何接地气的解释法治与法制有什么区别?5 赞同 · 0 评论回答
法治: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在不同的时代,人们赋予法治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
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中,法治包含着多种内涵和意义: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依法办事;
(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无论是作为治国方略,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最终要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
(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不是单纯的法律秩序,而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
知乎用户:法理学中法治原则和法治的基本原则有何区别?4 赞同 · 0 评论回答
法治与法制相比,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意义不同。
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法制则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内容不同。
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的至高权威,强调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
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望的法律秩序,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性。
只要有法律和制度存在就有法制存在,但这不一定就是法治。
3.与人治关系不同。
法治与人治是相对立的,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将法律置于统治者的杈力之上,要求公共权力必须依法取得和行使;
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历史上,专制君主和法西斯独裁统治者为了建立有利于他们的统治秩序,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建立或推行法制。
4.政治基础不同。
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其根本意义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以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法制的问世则先于法治,早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候,就已经存在法制。古代东方和西方都有倡导法制者,那时的法制与民主和宪政无关,而是专制和主权的统治工具。
知乎用户:民主和法治是不能兼容的吗?16 赞同 · 3 评论回答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1.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系统。
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要求:
(1)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
(2)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立改废释并举,实现从粗放立法向精细立法转变,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3)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协调高效运转、持续共同发力,实现效果最大化的法治实施系统。
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的重点内容:
(1)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把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
(2)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良好氛围。
3.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力监督网络。
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迫切要求。
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的重点内容:
(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3)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推进法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对法治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4.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指在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完整、机制健全、资源充分、富有成效的保障系统,包括政治和组织保障、人才和物质条件保障、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保障等。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的重点内容:
(1)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加强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物质保障;
(3)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守法社会氛围,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法治文化保障。
5.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及其运行、保障体系。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总目标: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点内容包括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