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建规范题库(100题)1、采用降水的基坑,在有可能出现渗水的部位应设 置泄水管,泄水管应采取防止土颗粒流失的反滤措施。基坑采用截水帷幕时,地下水位以下的锚杆注浆应采取孔口封堵措施。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 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 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3、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 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4、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与
2、 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基坑工程;属于一级施工安全等级的建筑深基坑工程。5、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与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危险源分析应采用动态分析方法,并应在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中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和补充。6、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 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 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7、土钉墙支护分层开挖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严禁超挖,上一层土钉墙施工完成后, 应按设计要求或 间隔不小于48h后开挖下一层土方。8、灌注桩排桩围护墙当采用人工挖孔方法时,每日开工前必须
3、检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 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装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9、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10、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 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其他应监测的 对象。1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12、土方工程施工地下水控制可采取明排、降水、截水、回灌等方法。地
4、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底面500。当基底下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封底隔渗透或钻孔减压措施;当出现流砂、管涌 现象时,应及时处理。13、土方回填应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分层回填时, 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14、在密集群桩上开挖时,应在工程桩完成后, 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土方施工,桩顶以上300以内应采取人工开挖。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15、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爆破设计进行装药,当需调整时,应征得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 应保护好爆破网线;当发生装药
5、阻塞,严禁用金属杆(管)捣捅药包。爆前 应进行网路检查,在确 认无误的情况下再起爆。16、土石方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对现场和行进道路进行踏勘。不满足通行要求的地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现场, 查明危险源。机械作 业不宜在有地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等2m半径范围内进行。17、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 、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18、除基坑支护设计允许外,基坑边不得堆土、 堆料、放置机具。采用井点降水时,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降水完成后, 应及时
6、将井填实。19、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实施,严禁随意开挖坡脚。开挖至设计坡面及坡脚后,应及时进行支护施工,尽量减少暴露时间。20、端承型桩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以贯入度为主,以控制标高为辅。21、水下混凝土的灌注,钢筋笼吊装完毕后, 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22、预制桩打桩顺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向另一方向施打;根据基础
7、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 先长后短。23、检测灌注桩桩长 桩身混凝土强度、 桩底沉渣厚度,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采用钻芯法。24、验收检测时,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 进行承载力检测。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承载力检测时,宜在检测前、后,分 别对受检桩、锚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25、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验槽,并清除表 层浮土和积水,验槽后应立即浇筑垫层。垫层混凝土应在基础验槽后立即浇筑,混凝土 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 %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设置沉降观测点。26、面积较大的基坑可根据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撑
8、布置形式等因素,采用盆式开挖、岛式开挖等方式施工,并结合开挖方式及时形成支撑或基础底板。27、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 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每浇注50m 3 必须有1组试 件,小于 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 组试件。28、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 ,且不 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29、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30、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 须与设
9、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31、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3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定性。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33、模板支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 ,应加强整体稳固性措施。对跨度不小于4m的梁、板,其模板施工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1/1000
10、3/1000。起拱不得减少构件的截面高度。34、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时,立杆纵距、横距不应大于1.2m ,支架步距不应大于1.8m;应根据周边结构的情况,采取有效的连接措施加强支架整体稳固性。35、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 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后 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及支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36、钢筋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中,梁端、柱端箍筋 加密区范围内不宜设置钢筋接头,且不应进行钢筋搭接。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
11、,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37、遇有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当原材料品质发生显著改变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三个月以上时。38、采用预拌混凝土时,供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 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当需要其他资料时,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的保存期限, 应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要求。39、混凝土运输、输送、 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 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40、竖向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
12、度中间1/3范围内;单向板施工缝应留 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 范围内;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 设在纵横墙交接 处。41、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 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42、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 应标准的规定。43、对涉及混凝土结构
13、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44、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 取芯法进行检验。45、钢管混凝土工程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 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焊缝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检验。46、钢管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管内混凝土浇筑前, 应对钢管安装质量检查确认,并应清理钢管内壁污物;混凝土浇筑后应对管口进
14、行临时封闭。47、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钢筋与钢构件的连接应根据节点设计情况,可采用钢筋绕开法、穿孔法、连接件法及其组合方法等。48、型钢混凝土粱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大跨度型钢混凝土组合梁应分层连续浇筑混凝土,分层投料高度控制在500以内;对钢筋密集部位,宜采用小直径振捣器浇筑混凝土或选用自密实混凝土进行浇筑;在型钢组合转换梁的上部立柱处,宜采用分层赶浆和间歇法浇筑混凝土。49、单层钢板混凝土剪力墙, 钢板两侧的混凝土宜同步浇筑。也可在内置 钢板表面焊接连接套筒,并设置单侧螺杆,利用 钢板作为模板分侧浇筑。50、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均应随时检查并在砂浆终凝前进行
15、校正。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 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51、砖或小砌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 倾倒和抛掷。 进场后应按强度等级分类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52、预拌砂浆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产品应分别运输、储存和标识,不得混 杂。干混砂浆及其他专用砂浆储存期不应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干混砂浆在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5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在抗震 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 对不能同时砌筑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其中普通砖砌体的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h )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 。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54、正常施工条件下
16、,砖砌体、小砌 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1.2m。55、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 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56、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伴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 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57、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17、。58、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 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 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 缝和假缝。59、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之 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0、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 宽同墙厚,混凝土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18、。61、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 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的距离;与柱、墙之间应留8 12 mm空隙。62、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 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6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 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6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
19、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65、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66、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 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6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 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68、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20、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69、EPS板现浇 混凝土外墙 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 板内。70、现场取样胶粉EPS 颗粒保温 浆料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 ,并且不应小于180kg/m。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71、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采取防倒灌措施。72、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裂缝宽度不
21、得大于0.2,并不得贯通;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73、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 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 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74、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75、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 应变形、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结构类别、工程地质情况采用后浇带、加 强带、诱导缝等替代措施。变形
22、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 。76、后浇带宜用于不允许留设变形缝的工程部位。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高层建筑的后浇带施工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和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7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 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78、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 的地下混凝土结构。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160,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79、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
23、接搓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80、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当基面较潮湿时,应 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湿润,但不得有明水。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81、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 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中埋式止水带的接缝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 现 象。82、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 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浇
24、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 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28d。83、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具有较好的可注性;具有固结体收缩小,良好的粘结性、抗渗性、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低毒并对环境污染小;注浆工艺简单,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84、结构裂缝注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宽度大于0.2的静止裂缝、贯穿性裂缝等堵水注浆。裂缝注浆应待结构基本稳定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85、屋面排水方式可分为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有组织排水时,宜采用雨水收集系统。高层建筑屋面宜采用内排水;多层建筑屋面宜采用有组织外排水;低层建筑及檐高小于10m的屋面,可采用无 组织排水。86、卷材防水屋面檐口
25、800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槽。87、屋面找坡应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设计坡度要求进行,找坡层最薄处厚度不宜小于20。找坡材料应分层铺设和适当压实,表面宜平整和粗糙,并 应适当浇水养护。88、倒置式屋面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完的防水层,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并应在合格后再进行保温层的铺设;板状保温层的铺设应平稳,拼缝应严密;保护层施工时,并避免损坏保温层和防水层。89、卷材防水层铺贴顺序和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上铺贴;檐沟、天沟卷材施工时,宜 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
26、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上下 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90、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风和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以上的地区,应采取加强瓦材固定等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坡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91、坡屋面的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多雨地区的坡度面应采用有组织排水;少雨地区可采用无组织排水;高低跨屋面的水落管出水口处应采取防冲刷措施。92、屋面坡度大于100% 或处于大风区时, 块瓦固定 应采取下列加强措施:檐口部位应有防风揭和防落瓦的安全措施;每片瓦应采用螺钉和金属搭扣固定。93、波形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瓦钉应沿弹线固定在波峰上;檐口部位的瓦材应增加
27、固定钉数量。波形瓦与山墙、天沟、天窗、烟囱等节点连接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耐候型自粘泛水带等进行密封处理。94、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 程度、使用功能要求,按不同屋面防水等级进行设防。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95、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 材料找坡宜为2%;檐沟、天沟 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96、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7、现浇泡沫混凝土应分层施工,粘 结应牢固,表面应平整,找坡应正确。不得有贯通性裂缝,以及疏松、起砂、起皮现象。98、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平行屋脊的卷材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500;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99、屋面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100、屋面工程验收应检查屋面有无渗漏、 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并应填写淋水试验记录。具 备蓄水条件的檐沟、天沟应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并 应填写蓄水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