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 于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大 学 生 志 愿 者 征 集 通 知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发展落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鲁教财字201425 号)文件精神及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际,拟成立“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志愿者协会” (以下简称“青理工贷款志愿者协会” ) ,并同时面向全体在校生征集志愿者。一、目的及意义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加强高校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交流合作,更好地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这一民心工程的温暖,成立以贷款学生为主体的“青理工贷款志愿者联合会” ,本着“受助于人,自愿互助
2、”的原则,以“自助、助人、互助”为目标,以无偿志愿者的形式自发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贷前组织、贷中管理、贷后服务等工作。 二、总体安排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倡导、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深入基层学习锻炼的机会,也作为展示高校风采的一个窗口。学校通过“青理工贷款志愿者协会”征集优秀志愿者,利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奔赴各县(市、区)助学贷款工作第一线,协助原籍县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作为长期联系员,协助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做好回收贷款时学生的沟通与联络。三、基本原则1.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县生源对象为主,安排到有需求的县市
3、区(不提供食宿) 。2.择优原则。参与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准则,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优先安排。四、组织管理学校成立“贷款志愿者协会” ,依托校学生资助中心,自主管理,自发组织活动;设立以省份、地级市生源地为区域划分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小组” ,设立 1-2 名负责人,配备资助工作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负责组织本生源地区的志愿者开展活动,并互助开展服务指导工作;学校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协调小组,承担协调管理工作。根据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属性特点,实行属地管理,倡导、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五、志愿者招募(一)山东省地级市及省外地区志愿者组长、副组长招募通过自主报名、学院推荐两种方
4、式遴选有责任心和有一定管理组织能力的地区负责人,负责统筹本地区相关工作,联系地区资助中心,接洽开展志愿服务等。1.志愿者组长、副组长职能:(1)建立市助学贷款志愿服务 qq 群,发布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有效管理该地级市志愿者;(2)联系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协调相应助学贷款工作;(3)建立学校与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间良好的合作关系;(4)协助我校学生顺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5)寒暑假期间,根据需要,带领志愿者赴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6)开展其他公益性活动。2.地级市志愿者组长招募条件:(1)曾申办过国家助学贷款,了解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2)有相应的组
5、织协调能力,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有社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工作管理经验者优先;(3)三年级以下学生;(4)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3.名额分配:每学院报名 510 人(同一学院报名学生应为不同地级市) 。4.学院组织学生填报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地区组长统计表 ,各学院请于 6 月 16 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各校区资助管理中心。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面试后,确定山东省各地级市志愿者组长、副组长人选。(二)国家助学贷款志愿者招募1.志愿者工作内容:(1)加入该地国家助学贷款 qq 管理群,了解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2)办理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协助我校其他学生
6、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3)建立学校与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间良好的合作关系;(4)寒暑假期间,根据工作需要,赴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工作(710 天) ;(5)开展其他公益性活动。2.国家助学贷款志愿者(1)曾办理助学贷款学生;(2)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3.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填报附件 2.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志愿者招募统计表 ,请于 6 月 20 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各校区资助管理中心。(三)志愿者待遇1.参加过志愿服务的同学,将获得校“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2.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将为志愿者开局“志愿服务”证明材料;3.同等条件下,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志愿者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其他奖助政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4 年 6 月 10 日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地区组长统计表附件 2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志愿者招募统计表附件 3山东省各地市资助中心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