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折边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钢板折边胶的要求、检验方法、质量保证和进厂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设 计 人 员 选 择 材 料 、 签 定 订 购 技 术 协 议 和 编 制 进 厂 验 收 规 则 。 汽车用钢板折边胶(以下简称折边胶)汽车用钢板折边胶主要用于汽车包边件的粘合。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7911995 胶粘剂 T 型剥
2、离强度测定方法 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GB/T 27941995 胶粘剂粘度的测定GB/T 63281995 胶粘剂剪切冲击强度试验方法GB/T 71241986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金属对金属)3 要求3.1 技术要求折边胶的各项技术指标见表 1。3.2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折边胶应用 22.73 L(5 加仑)或 227.3 L(50 加仑)铁桶包装;在正常情况下折边胶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 3 个月。包装、贮存的其他要求以及标志、运输按 HG/T 3075 的有关规定执行。注:1 加仑(英制)=4.546L 。4 检验方法4.1 试样制作准备4.1.1 试验中制样用到的主要辅助用具
3、为钢板试片,均用冷连轧薄钢板(08F表 1序号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的 章 条 号1 外观 红色糊状、无杂质、无怪味 4.3.12 密度,g/cm 3 1.21.4 4.3.23 粘度,Pas 150300 4.3.34 不挥发物,% 97 4.3.45 流动性,mm 2 4.3.56 贮存稳定性,% 外观无明显变化,粘度变化率20 4.3.67 点焊填充性 充满 4.3.78 点焊强度下降率,% 5 4.3.820 1780 169 拉伸剪切强度,MPa-30 164.3.9耐热老化 16 4.3.10.2耐过烘烤 16 4.3.10.3耐冷热交变 16 4.3.10.4
4、耐湿热老化 16 4.3.10.5耐水性 16 4.3.10.610 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MPa耐盐水试验 16,不锈蚀 4.3.10.711 T 剥离强度,kN/m 5.6 4.3.1112 剪切冲击强度,J/m 2 20 4.3.1213 固化(1602,30min) 完全固化 4.3.1314 涂装前处理通过性 无明显变化 4.3.14等)制作,尺寸分别为:拉伸剪切强度试验用钢板试片:100mm25mm2.0mm;T 剥离强度试验用钢板试片:100mm25mm 0.3mm;其它试验用钢板试片:150mm75mm(0.80.1)mm。4.1.2 钢板试片在使用前应对其表面涂防锈油,方法是将
5、钢板试片垂直放入防锈油(防锈油型号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中 5s10s,取出后在 232的温度下垂直倒立放置24h,并用干净纸张擦去钢板试片表面的油膜。4.2 试验条件4.2.1 试验环境除非特别规定,试验环境温度为 232,相对湿度为 50%5%。4.2.2 烘烤条件除非特别规定,试验中提到的“烘烤固化”指在 1602的烘箱中放置 30min。4.3 方法4.3.1 外观取 20g30g 折边胶试样,在干净的玻璃板上涂 3mm 厚的一层,然后观察其颜色、均匀性、有无杂物等。4.3.2 密度密度按下式计算:= Vm式中:密度,g/cm 3;m试样的质量,g;V试样的体积,mL。以两个试验结果的算术
6、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两个试验结果的差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1%。4.3.3 粘度按 GB/T 2794 的规定。4.3.4 不挥发物称取折边胶试样 1.5g,快速放置在预先精确称量至 1mg、带盖的铝制品或玻璃器皿容器中,盖上盖子精确称量(精确至 1mg)后,打开盖子在试验环境中放置30min60min,然后盖上盖子,在温度为 1052烘箱中放置 3h,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打开干燥器,取出称量容器,与盖子一同精确称量,按下式计算不挥发物含量: 10mX式中:X 不挥发物含量,%;m1加热后试样的质量,g;m 加热前试样的质量,g。以两个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两
7、个试验结果的差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1%。4.3.5 流动性在 150mm75mm(0.80.1)mm 的钢板试片上,用折边胶涂制一个厚 3mm 的倒L 型试样,其他尺寸见图 2,注意涂样时不应带入气泡。将试板插在流动性测定保持仪(图 1)上,10min 后测定最大流动长度。用相同的方法再涂制一个倒 L 型试样,与保持仪一同放入烘箱中烘烤固化,取出冷却至室温后,测定最大流动长度。 75150试 料 钢 板保 持 仪70试 料 钢 板图 1 流动性测试仪 图 2 流动性测试板4.3.6 贮存稳定性在 500mL 容器中装满试样,盖紧并密封后放入恒温水浴中(相对湿度为 100%) ,在401的温度下
8、放置 168h 后取出,再在常温下放置 60min;用 4.3.1 的方法测定外观,按 4.3.3 的规定测定粘度,并与 4.3.3 的测定结果相比较,计算粘度变化率。4.3.7 点焊填充性4.3.7.1 按 GB/T 7124 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4.3.7.2 在钢板试片搭接部位中间点焊一点,烘烤固化后,在焊点处钻一个直径为 8mm的孔,观察孔中粘接处是否充满折边胶。4.3.8 点焊强度下降率按 GB/T 7124 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在搭接部位中间点焊一点,经烘烤固化后在试验环境中放置 24h,按 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与不涂胶点焊的拉
9、伸剪切强度相比较,计算点焊强度下降率。4.3.9 拉伸剪切强度按 GB/T 7124 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 9 件,烘烤固化并在试验环境中放置 24h 后分为 3 组,每组 3 件。将 3 组试样分别在 20、80、-30的温度下,在拉力试验机夹具上夹持 30min 后,开机试验,测定试样在 20、80、-30时的拉伸剪切强度。整个试验过程按 GB/T 71241986 中第 7、8 章的有关规定进行。4.3.10 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4.3.10.1 概述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包括 6 个检验项目,即测定在耐热老化、耐过烘烤、耐冷热交变、耐湿热老化、耐水性、耐腐蚀性条件下的拉伸剪切强度。
10、进行上述 6 个项目的试验前,应按 GB/T 7124 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 18件,经烘烤固化后,在试验环境中放置 24h,分为 6 组,每组 3 件。4.3.10.2 耐热老化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 100的环境中放置 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再放置 24h,按 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4.3.10.3 耐过烘烤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 180的环境中放置 1.5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再放置 24h,按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4.3.10.4 耐冷热交变将下列试验过程作为一个周期,将一组试样经过 4 个周期的处置后,按 GB/T 71
1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在温度为 80的环境中放置 4h在常温下放置 0.5h在温度为-30的环境中放置1.5h在常温下放置 0.5h在温度为 70的水中放置 4h在常温下放置 13h。4.3.10.5 耐湿热老化将一组试样平放在温度为 50、相对湿度为 95%的湿热老化箱中 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放置 24h,按 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4.3.10.6 耐水性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 40的水中放置 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放置 24h,按 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4.3.10.7 耐盐水试验将一组试样平放在试验环境中,在浓
12、度为 5%的 NaCl 溶液里浸泡 240h,再在试验环境中放置 24h,按 GB/T 7124 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试样破坏后,去掉胶料,露出钢板,观察有无锈点。4.3.11 T 剥离强度按 GB/T 2791 的规定。4.3.12 剪切冲击强度按 GB/T 6328 的规定。4.3.13 固化试验在 150mm75mm(0.80.1)mm 的钢板试片上,用折边胶涂制一条长约 50mm,宽约 10mm 的试样,放入温度为 1602的烘箱内 30min,取出冷却至室温后,观察是否完全固化。4.3.14 涂装前处理通过性将涂有折边胶的试样挂在车身上,随车身通过汽车涂装前处理生产线,观察
13、涂胶表面有无异样。5 质量保证5.1 检验责任5.1.1 供方应负责完成本标准 3.1 中外观、粘度、固化、流动性和拉伸剪切强度等项目的检验,并在交货时出具检验报告。5.1.2 供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 3.1 要求的全部项目,并在交货时出具检验报告:a) 产品定型鉴定时;b) 当工艺、原材料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5.2 合格责任折边胶应由生产厂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并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第 3 章的要求。6 进厂验收6.1 常规检验6.1.1 折边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6.1.2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本标准 3.2 的要求。6.1.3 折边胶应处在贮存期内。6.2 理化检验6.2.1 抽样从 购进的同 一 批 号 的 折 边 胶 中 随 机 抽 取 样 品 进 行 理 化 检 验。6.2.2 检验项目进厂检验项目应包括:a) 外观;b) 粘度;c) 固化;d) 流动性;e) 拉伸剪切强度。6.2.3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 4.3.1、4.3.3、4.3.13、4.3.5 和 4.3.9 的规定。6.3 判定与复验规则进厂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表 1 的规定,允许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折 边 胶 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