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Q/SJNXXXXXX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SJN0001S-2013固体饮料2013-04-18 发布 2013-04-30 实施XXXXXX 有限公司 发布Q/SJN0001S20132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 XXXXXX 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XX 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于 2013 年 04 月 18 日首次发布Q/SJN0001S20133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 XXXX
2、XXXXXXXX 为原料,经选料、水洗切制、干燥、粗碎、水煎提取、浓缩、喷雾干燥、加入蜂蜜等,制粒、干燥、整粒、总混、成型、装瓶(袋)包装而成的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
4、楞纸箱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2398 食品营养成分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钙的测定方法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SJN0001S20134卫生部颁药品标准 (中药材第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0 版)一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3 分类根据原料不同分为:XXX
5、XXXXXX3.1XX 固体饮料XXXXX 为原料,经选料、水洗切制、干燥、粗碎、水煮提取、浓缩、喷雾干燥,加入 XXX 制粒、干燥、整粒、总混、成型、装瓶(袋) 、包装而成的固体饮料。3.2XX 固体饮料XX 固体饮料是以 XXX 为原料,经选料、水洗切制、干燥、粗碎、水煮提取、浓缩、喷雾干燥,加入 XXXX 制粒、干燥、整粒、总混、成型、装瓶(袋) 、包装成的固体饮料。4 要求4.1 原料:4.1.1 葛根、桑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版一部的规定。4.1.2 枳椇子应符合卫生部颁药品标准 (中药材第一册)的规定。4.1.3 桂圆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4.1.4 生
6、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性状 颗粒状或块状色泽 具有固体饮料应有的色泽气味 具有固体饮料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滋味 甜味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水分 (g/100g) 5.0灰分 (g/100g) 5.0铅(Pb), (mg/kg) 1.0总砷(As),(mg/kg) 0.5Q/SJN0001S20135铜(Cu), (mg/kg) 5.0溶解时限,(S) 60.0钙*(Ca),(mg /kg) 36锌*(Zn) ,(mg/kg)
7、 4080汞(Hg),(mg/kg) 0.3*仅用于 XXXXXX 固体饮料4.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微生物指标项 目 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g 0.4霉菌, CFU/g 25.0酵母 ,CFU/g 25.0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4.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负偏差净含量Q Q 的百分比 g3g 9 4g 4.55g 9 10g 4.512g 94.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5 试验
8、方法5.1 感官检验取样品一瓶(袋) ,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条件下观察其性状、色泽,嗅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检查有无外来杂质。5.2 理化指标检验5.2.1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Q/SJN0001S20136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总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5.2.4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 铜按 GB 5009.1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6 溶解时限按QB/T 3623 规
9、定的方法检验。5.2.7 钙按 GB/T 12398 规定的方法检验。5.2.8 锌按 GB/T 12285 规定的方法检验。5.2.9 汞按 GB/T 5009.17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微生物指标检验5.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3.3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5 志贺氏菌按 GB 4789.5 规定的方法检验。4.3.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6.1 原料Q
10、/SJN0001S20137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 6.3 抽样一般情况下按 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 18 瓶(袋) 。6.4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6.5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
11、c)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6 判定规则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藏、保质期7.1 标签、标志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 GB/T 191、GB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 102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及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产
12、品标准代号、商标、生产许可证等。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 包装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其质量、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9687 的有关规定。外用纸箱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有关规定。7.3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Q/SJN0001S20138墙1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7.5 保质期在上述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SJN0001S20139编制说明固体饮料是以葛根、枳椇子等原料,经选料、水洗切制、干燥、粗碎、水煎提取、浓缩、喷雾干燥、加入蜂蜜、阿胶等,制粒、干燥、整粒、总混、成型、装瓶(袋) 、包装而成的固体饮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 GB 7101固体饮料卫生标准制订了本企业标准,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检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XXXXX 有限公司 2013 年 0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