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场纪律要求1、考试一律在学校指定时间和考场进行。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提前10 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无学生证、身份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2、对于闭卷考试,除必要的文具之外,书本、资料、纸张、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对开卷考试,携带物品不得超过考试明确规定的允许范围。3、迟到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学生如因病等突发事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到系(部)办理相关手续,报教务处备案,作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在考场记录表(附
2、有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对未按监考教师要求签到的考生,造成成绩漏登、错登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5、答卷之前,先将试卷和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班级和考号等诸项内容填写清楚。试题如有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学生应举手向监考教师提问。6、学生应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偷看他人试卷、提供他人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录音设备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如违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此门课程以零分记,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7、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如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提前交卷者,请将试卷和答题纸(卡)面朝下扣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但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8、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终了时学生必须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要求,将试卷交给监考教师或反扣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完毕并示意离开时,方可离开考场。9、未经监考人员许可,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