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页 4适 用 时 间 规程分类 MM01开始时间 2007年4月1日 制定者 社长结束时间 年 月 日设备保全管理规程主管部门 第 一 章 总 则(目 的)第条 本规程规定了设备保全活动的实施要领,通过对设备的机能、精度维持的提高,使生产活动稳定化。(适用范围)第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工厂以及本公司(除技术部门)设置的“设备”。(术语的定义)第条 本规程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设备第条中的设备指以下:() “机械装置编号设定基准”(SES M 1201)中规定的机械装置以及附带机器。(除模具夹具、工具)()照明设备()检查机器(设备编号中也包含没有发放的)()消防设施保全指为维持提高设备的机能精度进
2、行的活动,并按照以下定义。()事后保全在故障发生后进行修理的保全方式。勘察故障计算损失,问题以及保全成本等经济问题和均衡性,采取对经济有利的对策。()预防保全对故障未发生的机器,进行计划性或经常性的点检,整备,给油等保全。頁 24()改良保全为预防故障或防止再发生进行改善,使保全方式更容易的一种保全方式。()保全预防在计划设备的时候,就加入过去的故障情报,改良保全事例、新技术等,进行故障的抑制防止、或者是减少,取消保全作业。定期点检精度检査()项“预防保全”手法中的一种。规定项目方法等的标准进行定期点检,精度检查。日常点检()项“预防保全”中的一种。主要指设备使用者在使用前,后或是使用中用自己
3、的五官等进行外部的点检。异常处置本规程中、包含故障的设备异常状态称为“异常”,将机器从异常状态变为正常状态,叫做“异常处置”。故障设备以及机器的机能和精度变得低下,不修理则无法复原的状态。这种情况下的修理,不包含打开或切断开关,警报解除等异常的解除作业。突发故障起动中以及起动开始时,设备发生故障,不能起动的状态。对起动没有影响的部分故障的修理作为“事后修理”来处理。(设备保全担当部门)第条 作为设备保全主务部门的“设备保全担当部门”按照以下划分。设备区分 设备保全担当部门 除技术部门以外的本公司内设备 高塚工厂保全担当部门 各工厂内设备 各工厂保全担当部门 检查机器各工厂保全担当部门 但是、也
4、可以由保全部门与检查部门协商后,规定检查担当部门担当的机器。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年度计划书等明确分担。 消防设备 本公司庶务部门第章 设备预防保全计划的立案決定(设备预防保全计划的立案)第条 设备预防保全计划的立案決定,按以下操作。点检检查等点检检查等的实施计划,由设备使用部门长参与计划,“设备保全担当部门”立案实施日程表。日常点检日常点检的対象、由设备使用部门决定。但是、“设备保全担当部门”觉得有必要的设备,也可以向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点检的要求。润滑管理按照有关设备润滑管理的润滑管理实施条例(MM01-T1)中规定的顺序进行。检查部门里的检查机器以检查机器管理条例(KK04-T7)、制造工艺内
5、检查机器以制造工艺中的检查机器管理条例 (MM01-T5)为基础立案,决定。页 34(点检精度检查的对象设备)第条 点检的对象设备、参照以下。()机械装置()吊车小型起重机压力机等法规中规定的机器()在保全上尤其要点检的东西()检查机器()检查部门内检查机器()制造工艺中的检查机器()消防设备法规等中规定的设备精度检査的对象设备如下。()机械装置及其零部件,制作夹具,检查工具的高精度加工设备()按照法令等、或是质量保证其他原因需要进行精度检査、矫正的检查机器()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保全担当部门”认定有检查必要的设备 (精度检査是否合格的基准)第条 精度检査是否合格的基准,参照机械精度,场合的不
6、同,并结合加工精度、测量精度,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决定。第章 设 备 保 全 的 实 施(预防保全计划的实施)第条 设备设备的预防保全计划的实施,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主务,设备使用部门协助进行。这种情况下“设备保全担当部门”按照需要也可以让相关部门从旁监督。实施时,要记录结果和处置事项。检查机器检查部门内检查机器依据“检查机器管理条例”,制造工艺内检查机器依据“制造工艺中的检查机器管理条例”实施。委托公司外定期点检的情况下,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安排。(日常点检的实施)第条 设备使用部门依据日常点检表指示的点检项目,点检方法,点检周期进行日常点检。 (异常处置)第条 异常
7、处置的实施者点检检查时无法处置的异常或是突发的设备异常的处置,设备使用部门可以解决的轻微异常由使用部门解决,其他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解决。异常处置的记录进行设备异常处置时,点检项目的异常部分记录到点检表,其他部分记录到“机械异常报告表”等中。但是,由设备使用部门实施的轻微异常处置,如果对安全,品质,环境上没有影响,可以除外。(保全部件)第条 设备的异常处置中,必要的保全部件类的管理,可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实施。对于消耗部件,基本上由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但根据工厂的组织形态,也可协商由“设备保全担当部门”管理。页 44(保全履历)第条 设备保全担当部门、将点检(除日常点检)检查以及修理等的
8、结果记录至保全履历进行整理,作为今后故障再发生的防止,保全计划或是设备导入的资料。(记录的保管)第条 定期点检、精度检査等的记录,最少应保存2年。但是,如果有法规规定,则依法规规定的时间进行。机械异常报告表等的异常处置记录,要保存到此设备废弃或是移至其他办公室管理为止。也可以保存电子版的。设备移交管理的情况下,移交前的“设备担当部门”在移交管理时,应负责地将保全履历移交给下一部门。附则本规程自 年 月 日 开始实施。(发布至)管理部門 :庶务担当課质量保证部门:各质量保证部长以及管理担当课生产技术部门:各部长及各课国内生产部门:各工厂长及各课页 1/1公司内部资料(诸规程名)设备保全管理规程 规程分类 MM01本资料,虽然说明了诸规程中有关事项,却不是其中一部分的构成。制定日:年 月 日改 订 经 历 栏改订年月日 记 事1次 不明。 1997年 4月 1日 应ISO要求,结合现状改订。2005年10月10日 由于组织变更,部门名字等的改订,以及、条中术语部门的修正。2007年 4月 1日 随着诸规程管理规程的改订,制定者的变更,按照现行业务实况整合后的内容改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