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办 单 位 招 商协办企业要求:1、协办企业应是在国内或省内具有知名度的大型企业;2、协办企业产品必须适合大型活动宣传;3、协办企业需提供企业宣传资料(光盘、文字、图册) 。赞助费用:共设五个协办单位:100 万/个协办企业回报:(1)活动部分:1、享有“2011 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江苏分赛区协办单位”名义;2、协办企业领导(1 人)担任本次大赛颁奖晚会特别嘉宾,并由主持人特别介绍协办企业;并为“十佳”选手颁奖;3、在各赛场及总决赛录制现场均突出企业形象;4、协办企业免费获得 30张本次大赛决赛门票或方阵名额;5、本次大赛前五名(首名除外)获奖选手之一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决赛前一年中,
2、为冠名企业作 10天宣传推广活动。(注:若本次前五名获奖选手(首名除外)在中国总决赛中夺冠或获奖,则选手的使用权服从中国总决赛的规定。 )6、提供赛区前五名(首名除外)获奖选手之一签约企业形象代言人的权益,一年期间,享有免费使用本次大赛前五名(首名除外)获奖选手之一肖像及名称的权利;7、允许企业在产品包装、企业宣传广告、POP 上出现“2011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江苏分赛区协办称号” 。(二)电视宣传部分1、给予为期一个月的广告回报;2、决赛晚会片头及片尾各一次,片中二次 10秒企业广告;3、决赛晚会实况转播片尾字幕滚屏鸣谢+片尾 1/4屏 5秒指定产品标版广告;4组织“入围空姐”到协办企
3、业做一次宣传活动;5、在其它媒体刊登的宣传广告及各种宣传品中均体现“协办企业”的名称或形象;6、大赛期间,将和省内大型网站合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在网站显要位置刊载“协办企业”品牌,在网络赛事宣传报道中可链接至协办企业产品;7、邀请协办企业全程参加大赛组委会的重要赛事新闻发布会;8、允许企业在产品包装、企业所有宣传广告中出现“2011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江苏分赛区指定产品”称号;赛事现场提供总冠名企业牌 2块(尺寸另定)及广告展板放置权利。9、制作全程活动DVD,内容涵盖大赛全程,甲方领导人寄语。制作5000本大赛会刊,为战略合作伙伴预留两个版面,印制企业产品、形象广告;10、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宣传计划与乙方重新策划新的回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