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甲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 OO 五年八月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2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目 录1. 合同书362. 廉政合同书783. 中标通知书94. 履约保函105. 项目负责人授权书116. 合同通用条款12207. 合同专用条款21228. 招标文件另册9.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另册10.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另册11.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另册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
2、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3 合同书本合同书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与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人” )于 2005 年 8 月20 日签署。业主通过 8 月 15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玖拾万(900,000)元为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勘察设计项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5)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6)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
3、规范;(7)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8)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9)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10)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二、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理解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三、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4 (1)方案设计阶段勘察和设计:2005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及比对方案。其中沪杭情报板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在 9 月 10 日前提交。(2)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修改及批复阶段:2005 年 10 月 11 日到 2005年 10 月
4、24 日。(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和设计:2005 年 10 月 25 日到 2005 年 12 月 25日。(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2005 年 12 月 25 日到 2006 年 1 月 10 日(2005 年 12 月 25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业主和设计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五、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1.为预审提供的初步设计正式文件 1 份,初步设计简本 2 份;根据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2 份;初步设计正式批复后出版最终初步设计文件 4 份。2.施工图设计文件 4 份。3.设计人应向业主提交最终成果的书
5、面计算书一份,全部存档图纸的光盘两张。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一)勘察设计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5 1. 初步设计按期完成后将初步设计文件送至业主处,并经业主审查、修改批准后 28 天内支付合同款的 40%;2施工图设计按期完成后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至业主处,并经业主审查、修改批准后 28 天内,支付合同款的 40%;3.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并提交了成果文件,本项目工程颁发了交工证书后 28 天内,剩余的 20的合同款经业主确认后一次结清。(二)后续服务费设计人将提供免费的后续服务,其费用视为已
6、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信守信誉,严格履行。九、本同书书一式 4 份,业主 2 份,设计人 2 份。本页无正文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6 业 主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设 计 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廉政合同书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
7、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7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业主: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设计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
8、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9、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10、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人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处罚。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8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
11、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失效之日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业 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业主代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收费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 设 计 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2、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监督单位: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9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于 2005 年月 日公开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工作和向上级部门提交该设计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标价为人民 90,000.00 元。本 项目设计自 2005 年 8 月 日开始,工期为 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项目经理确定为 。你单位
1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2005 年 8 月 日 10:00 时前到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收费中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业 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业主代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收费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2005 年 月 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履约保函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0 鉴于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设计人” )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业主” )签订了合同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的勘察设计任务,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设计人担保,担保金额
14、为人民币(大写)玖万元(¥90,000 元)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业主提出的因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14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业主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业主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业主应首先向设计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本保函直至本项目业主签收最后一批 (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28 天内一直有效。担 保 银 行: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2005 年 月 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
15、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授权书(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1 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申请人) (单位法人职务)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所在单位详细名称)的(被授权人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 (职务) (姓名)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注: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
16、证机关加盖钢印章并由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将认为其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并将其作为废标处理。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目 录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2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第二条 一般责任和义务第三条 业主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 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违约与赔偿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第七条 费用与支付第八条 其它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说 明: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而编写的,招标人使用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不允许直接对其增减或修改,但可
17、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其进行增减、修改或具体化,合同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合同通用条款一致。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3 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1 公路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配资、利用外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建设的公路,包括路基、路面、公路桥涵和隧道,公路渡口及公路防护、排水和附属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公路工程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12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公路工程中的管理及服务设施、安全、监控、通信、收费、供电照明等设施。13 业主:即合同书中的“甲方”
18、,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业主为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项目法人。14 设计人:即合同书中的“乙方” ,是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 。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本合同的设计人为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勘察设计中标咨询机构。15 分包人:是指经业主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勘察设计合同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勘察设计咨询机构。16 项
19、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分项负责人:是指由项目负责人提名,设计人批准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17 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设计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18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以及业主有关勘察设计的书面要求。19 勘察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公路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
20、、路基遮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环保及绿化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110 设计文件:是指设计人按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如有) 、施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111 暂定金额:是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勘察设计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这项金额根据业主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动用,
21、该费用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地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地工作量经业主核实后支付。112 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勘察、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系统运行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 20300 万元之间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4 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3 不可抗力:指
22、业主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114 业主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业主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115 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16 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条 一般责任和义务21 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提交: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工作大纲的总体安排向业主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业主控制勘察设计进度的依据。22 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
23、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23 保险: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业主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4 道路维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如造成原有道路和桥梁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25 附着物保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尽量保持路线经过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第三条 业主的责任与义务31 业主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
24、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原则上,60 公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周期为 6 个月(含全部外业和航测) ,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9 个月。32 业主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3 业主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双方协商,合理支付使用费用。34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业主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5 业主
25、应认真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5 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6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业主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业主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37 由于执行业主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业主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8 业主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第四条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1 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部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凡国家规定须由专项勘察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项目(如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危险性分析等) ,设计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4
27、2 设计人应按照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43 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并根据勘察测量成果文件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签订责任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44 设计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技术可行、实施可能、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
28、,重视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与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发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45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
29、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5)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46 根据本招标项目特点,特制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技术要求,详见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第 46 款。47 设计人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6 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和控制建设
30、项目投资的依据。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48 若业主或业主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设计人应根据业主要求,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和修正概算,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之中,业主不另行支付。49 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业主及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完成后,设计人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
31、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施工合同段进行编制。410 当业主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业主及业主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资料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 、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411 设计人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资审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业主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并按业主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412 设计人应按业主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勘察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
32、告,接受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413 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1)开工前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业主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若业主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
33、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业主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业主满意。414 人员保证与变更(1)设计人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人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2)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可以更换他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业主有权拒绝。(3)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业主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
34、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4)由于业主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7 415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416 设计人除需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决策和指导责任外,对其工作范围外的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417 若设计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主办人应代表联合体对业主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业
35、主提交全部合格的设计文件。业主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主办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418 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业主均不承担责任。第五条 违约与赔偿51 业主的违约(1)由于业主变更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业主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业主方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2)业主方超过合同规
36、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3)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 ,业主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 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52 设计人的违约(1)设计人将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分包的,业主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2)设计人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业主将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3)设计人未
37、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的(业主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则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 ,业主将分别按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的 3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延期超过 60 天时,业主可以中止合同。(4)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外,业主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5)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业主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 ,业主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
38、的 5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6)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设计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的赔偿金。(7)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 52 款(6)的规定外,业主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8 (8)所有违约金在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在投标人勘察设计费中扣除。53 责任的期限设计人与业主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第六条
39、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执行。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有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5)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6)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7)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8)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9)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10)勘察设计工作大纲。63 履约保函(1)设计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
40、金额及时间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设计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直到业主签收最后一批施工图纸后 28 天内,履约保函一直有效。(2)联合体的履约保函可以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或由联合体各方分别以各自的名义按其承担的工作量出具,但联合体履约保函的总额应与 63 条(1)款规定的金额相等。(3)业主对履约保函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内提出。64 延误由于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业主,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
41、最低;(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业主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增付费用。(3)由于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28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65 变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19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应提交变更工程设计文件,此类设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已含入施工配合服务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66 推迟与终止(1)业主可以在至少 28 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一旦收到此类通
42、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2)业主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业主在 21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业主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28 天后发出。67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第七条 费用与文件71 勘察设计费用业主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业主可就本合同工程除向联合体主办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外,也可经联合体主办人同意后直
43、接向联合体其他成员支付费用。72 支付时间业主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业主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 30 日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业主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滞纳金。73 有异议的支付如果业主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业主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此时,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业主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业主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15 天内(以设计人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业主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
44、为止。74 审查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业主有要求时允许业主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75 暂定金额本合同的暂定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 5。这项金额应按业主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如果使用暂定金额进行某项额外勘察设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业主核定后支付。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导致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7 质量保证金为保证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按设计费用合同总额 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项目交工
45、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支付。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20 第八条 其 它81 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82 转包和分包(1)禁止设计人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2)没有业主的同意,设计人不能将勘察设计工作的任何部分分包。即使得到了业主的同意,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8,3 版权设计人拥有其设计文件的版权。业主有权为本工程之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事先不需要取得设计人的许可。业主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工程的科研成果拥有版权。未经业主许
46、可,设计人不得复制或出版。84 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业主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85 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设计人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决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 21 说 明:合同专用条款是在
47、通用条款明确指出要在合同专用条款或数据表中予以具体规定的数据、信息或与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有关的规定(如异常气候条件等) ,是必备的配套条件,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就不完善。合同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合同通用条款一致。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的内容做如下修改和补充;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1.1 本款最后一句修改为: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共一个合同。1.3 本款最后一句修改为:本项目的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4 本款最后一句修改为:本项目的设计人为勘察设计的中标单位。第四条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6 根据本项目特点,特制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如下: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参照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有关工程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增加 4.19、4.20 和 4.21 条款。4.19 设计人应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15 天内,完成对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 1 天,计扣设计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 2的违约金。4.20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设计负责人 除应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