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业农村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2017 年 6 月 11 日,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农业局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县林业 局、 县水利局有关专家及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等8 人在县农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会对村级申报的5 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及农业主体申报 9 个项目进行筛选, 对基本符合的有 7 个项目(详见附件 1)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1、评审会组成1、评审人员:*(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详见签到表)均对十四个项目的申报内容进行审阅且参与现场查看。2、监督人员:*(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3、统计人员:*(县农业局)
2、二、评审流程在县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的全程参与下进行了以下工作:1.学习了解相关文件要求。对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号)、关于印发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财农2017* 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项目申报的通知(常农业2017* 号)扶持对象、申报要求等再次强调。22.了解十四个项目基本情况。对十四个项目的申报单位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以及投资情况等进行具体详细介绍。3.综合分析十四个项目,进行评审。结合文件要求,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关专家组从方案可行性、建设必要性、投资估算性以及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 态效益的四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分析,并结
3、合这四个方面对十四个项目进行评分。4.对评分结果进行统计。经 5 位专家评委的评分统计结果为:*项目中只有*查询的“*农业观光园” 项目在 评审中比较符合要求,得分 74 分;农业主体申报项目中依次为*家庭农场的“*果蔬设施栽培基地建设”项 目,得分 88 分;*家庭农场的“*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得分 84 分;*家庭农场的“*示范基地建设” 项 目,得分 77.8 分;*家庭农场的“农场观 光设施提升建 设” 项目,得分 76.2 分。三、下步工作1、对入选的项目集中进行一次项目方案的修改完善及提交;2、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 35 万元;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助各 20 万元;3、项目建设期限为 1 年(2017 年 6 月-2018 年 5 月),未按时完成建设内容的收回项目建设权限。附件 1:2017 年*项目汇总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