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期末考试开卷复习题1、 填空选择: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关系、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所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主要是一定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3. 法律关系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与义务三者构成。4.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以及其它主体。5.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物 、行为 和精神产品。6.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7. 法律事实通常分为法律实践和法律事实两类。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
2、客观现象;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自学活动。8. 从权利的标的内容看,经济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两种:财产权、部分人身权。 9. 从权利的实现或者作用上,经济法律权利可分为五类:支配权、形成权、期待权、请求权、抗辩权10. 经济法律责任是财产责任,但它既可以单独行驶,也可与其它责任共同运用。11. 法人依法成立,以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12.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13. 代理的种类有: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再代理。14.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15. 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
3、要素构成。 16. 债的分类包括: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17. 公司是企业的法人,由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8.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 50 人以下,同时还规定了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19.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帐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按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0.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21. 公司分立指由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2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万元并需一次缴足。23.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而不向社会公开募集。24.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25.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次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内缴足。 26.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务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 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2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包括三种:首次会议我、临时会议、定期会议。28.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5、公司的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3 人。2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 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让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0.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和 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31.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有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32.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 33.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13 人,而股份有限
6、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519 人。 34.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5.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6. 不论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还是由合伙人推行选的人执行合伙事务,不论合伙人之间
7、如何约定,均不得_抵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37.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统一;合伙人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该提前 30 日通知其它合伙人。38.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按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适用 5%-35%的 5 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39.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二、名词解释 :1. 经济法律的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2.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 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
8、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4.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牡任的 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其股东均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股东的投资额为限;公司以实际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6.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9、、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7. 合同订立:是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度主要限制在财产关系上。8. 格式条款:是合同订立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9.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即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人担保合同一方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背担保方不能履行行为合同时,由担保人负责履行或者赔偿。10.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11.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
10、合同)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12. 质押:是指由质权人占有出质人作为质押物的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13.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订立合同时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14.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要件之一部分尚未成就,但法律不禁止有资格者追认而使之生效的合同。15.工业产权:是指特定人以特定知识产权为内容,通过法定程序而取得的在授权区域和时间内享有的专有专用 的权利。三、简答题: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评价有些商场的“假一罚十”和“偷一罚十”的规定。 2、
11、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3、公司法自 1993 年颁布至今已有近 10 年,由于当时立法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以及公司法理论研究和论证的不足,尤其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司法存在和作用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现有公司法理论和学说已现出陈腐和保守,现行立法也时常发生与公司运营和证券市场发展以及司法和执法工作的尖锐冲突,公司法理论和法律制度不适应实践需要和落后于实践的问题日愈突出,公司法修订和改革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显而易见。请
12、从关于是否可以建立一人公司、公司有限责任的负面效应、最低出资等等角度谈谈我国公司法修改的必要性。4、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必需接受一些服务,而与服务的提供者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如物业管理、住宿、医疗等,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会因为意外而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引发纠纷,如某地发生一起在宾馆住宿,房客被害死亡,其家属将宾馆高上法庭,要求宾馆赔偿。这里面实际上是法律上经常遇到的利益冲突问题,面对这类问题,在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时,或者平衡二者的冲突,或选择保护一方的利益。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前面提到的问题应如何解决的?5、WTO 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已经加入了 WTO,
13、因此我国的相关立法亦应遵守这一原则,请结合我们所学到的主体法中,谈谈我国是否还存在着某些法律规定违背了这一原则,并加以分析说明。6、有一个消费者在一家商场买了一台热水器,因热水器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了爆炸事故,该名消费者的身体和财产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现他要通过法律手段获得赔偿,请你告知该消费者他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获得救济,说明其各自的利弊,并且给消费者一个建议,使其能够获得最大的赔偿。答案:1、假一罚十,是经营者自己提高服务质量的一种要约,该要约一经承诺就形成合同。根据合同法,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是在提高自己的标准。偷一罚十,根据合同法,损失的赔偿标准要与实际造成的损失相一致,经营者
14、要求“罚十”明显比自己的损失过高,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授权组织外,任何人无罚款的权利。2、此题中商店的告示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交易成本的好处,但也有弊端,即内容常常显失公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在合同中规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最典型的就是免责条款,从而损害对方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此题中的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就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有必要加以规范。对采取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的规范不同于对一般
15、合同的规范。根据合同法的 39 条至第 41 条的规定,对格式合同的特殊规范有: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合同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取非格式条款。 此题中以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形式免除了自己一方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3、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非常容
16、易导致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最终导致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通过设立法人人格权否认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既可以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可以解决股东滥用权利的问题。4、旅馆与旅客之间首先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旅客支付一定的住宿费,旅馆向旅客提供一定标准的客房和相应的服务。在这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中,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是旅馆当然的义务,在学理上称之为附随义务;旅客在旅馆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旅馆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这样的损害是旅馆自身还是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只有证明损害系旅客自身过错造成的,旅馆才不承担责任。5、我国目前的主要法律中比较明显
17、地违背这项原则的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在这些法律中给予了外国投资者很多的优惠,例如,外商可以在注册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在税收方面,也享有多方面的优惠,这些都是超国民待遇,违背 WTO的有关原则的。6、该消费者可以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向商家主张侵权责任,本案中,显然该消费者主张侵权责任对其更为有利,因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案件,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1. 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 行为人具备从事某一法律行为所必需的资格,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应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3) 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 (4) 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口头
18、形式、书面形式、其它形式) 2. 简述债的构成及分类?(1) 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指依据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非合同之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 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2)待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按份之债与连带责任;(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3.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哪些?(1)公司是股权(股份)制企业法人,即公司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股东 (2) 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3) 依法定标准和程序设立、活动 4.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即消极资格)有
19、哪些?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或者囚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的。 5.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组织机构?设立的条件:(1)
20、自然人股东,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 (2)法人股东,那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 组织机构有:股东会 董事会 经理 监事会。6.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应具备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公司设立过程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 7.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股份的发行与转让。组
21、织机构有: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份发行:采取股票的形式发行股份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8. 合同的特征?(l)合同是多方民事行为,即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 (2)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定约束力。 9. 合同法的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守法原则 10. 简述合同的内容?产品名称;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产品的计量;产品的包装;产品的交货单位、方法、运输方式等;产品的验收;产品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 11.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包括哪些?(l)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2、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2. 简述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强制履行或继续履行 (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13. 简述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发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14. 要约失效的情形?答:(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
23、诺,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15.商品买卖合同的内容?答:(1)产品名称;(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3)产品的计量;(4)产品包装;(5)产品的交货单位、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提(接)货单位或人,交货期限;(6)产品的验收;(7)产品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四、案例分析题:1、 (口头合同)农民张某进城卖竹席,住在旅社。后天气转冷,张某提出将未售出的七捆竹席暂时存放,待来年再卖。旅社表示同意,并向张某收费 200 元。五个月后,张某来取竹席,发现竹席因靠水池太近大多受潮霉烂,即要求旅社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但遭拒绝
24、。张某以保管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旅社辩称,竹席交来七件,还出七件,旅社即算尽了责任。旅社不开办竹席保管业务,让张某存放竹席纯属照顾性质。经查:存放竹席的房间是旅社选择的。因内有水池,张某曾提出异议,但旅社经理表示水池几乎不用,绝对没问题。房间的钥匙一直由旅社掌管,除竹席外,房内放置着旅社的一些杂物。你认为法院将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法院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采用的是口头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是当事人互相一致的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且经调查的内容满足合同内容的条件: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并且旅社收取了费用,表示该合同成立,
25、所以旅社应承担责任。 2、 (专利权)张某向技术员李某提供市场对“节油器”需求量大,但目前节油器质量低劣,效果不好的信息,建议其发明“新型节油器” ,并保证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实验经费等条件。数月后,李某组织的实验成功。不久,张某以自己名义与某厂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而该厂随后以“新型节油器”名称向专利机关提出申请。当专利局将其公告后,李某提出异议。李某的异议成立吗?为什么? 答:李某的异议不成立。因为该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案中张某与某
26、厂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随后该厂向专利机关申请取得专利,即该厂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 3、2001 年初,某保险公司与某燃气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由燃气公司代理保险公司向用户每月收取 0.30 元的“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保险公司按已收取的保险费金额,提取 15%给付燃气公司代理费。截止案发时,燃气公司在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情况下,向用户收取了保费 100 万元,获取代理费 15 万元,提留在公司小金库内。保险公司给付燃气公司的代理费,其中 8%按代理费入账,其余以修理费、装修费入账。保险公司扣除法定费税获利 38 万元。 问题:试分析保险公司与燃气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 答:保险公司收取用
27、户的保险费属于非法所得,因为保险公司并为向用户发放保单。燃气公司在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下向用户收取保险费属于非法行为,而且在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代理费未按代理费全部入账,属于伪造资本账目。4、甲、乙二人打算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们的合伙协定规定: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乙只管出钱和分享利润,不过问企业经营,也不承担企业亏损。 请问:此合伙协议是够违法?答:此合伙协议是违法的。 (1)协议中关于乙不过问企业事务是违法的。无论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事务还是委托个别合伙人执行事务, 每个合伙人都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同等的企业管理参与权。 (2)协议中关于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事务
28、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5、张某、赵某和李某三人合伙,李某以劳务出资,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对外与丁签订了 30 万的合同。丁未履行,致使合伙企业损失了 30 万。问:(1)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可否? 答:(1)李某可以以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使用权或者其它财务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是不可以的,经授权执行合伙企业实物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事务
29、执行人执行合 伙事务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6、某合伙企业委托一名合伙人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合伙企业内部实现规定,该合伙人必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后来该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统一就签署了合同。问:该合伙企业能否主张合同无效?为什么? 答:该合伙企业不能主张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预计对外代表企 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7、甲市某国有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的财产价值150 万,未到期的净债权价值 50 万。在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的半年同内,企业隐匿、无偿转让、放弃债权共
30、 60 万。后被清算组追回,为此清算组花去 10 万元,企业欠税 10 万元,欠工资 60 万元。企业破产公告后,债权人乙登记债权 100 万元,债权人丙登记债权75 万元,由清算组决定终止该企业所签合同。为此给债权人丁造成 25 万元损失。 问:乙、丙、丁各能获多少清偿?答:(1)破产财产:(150+50+60)-10-60-10=180(万元) ; (2)破产债权:100+750+25=200(万元) (3)乙获得的数额=180*(100/200)=90(万元) ;丙=180*(75/200)=67.5(万元) ;丁=180*(25/200)=22.5(万元)8.、某国有企业因资不抵债被法
31、院依法宣告破产。该企业的资产状况清算报告是:1.宣告破产时该企业的全部财产价值为 320 万元,其中 80 万元已作为贷款抵押担保;2.其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 220 万元;3.该企业有 40 万元的应收货款没有收回;4.由于清算组决定解除该企业与某公司所签的一份合同,给某公司造成了 30 万元的经济损失。 问:(1)请问该企业的破产的数额是多少?(2)请问该企业的破产债权数额是多少?答:(1)破产财产为:320(宣告破产时财产)+40(应收款)-80(以抵押担保)=280(万元) ;依据:宣告破产时 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而破产企业中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要用于优先偿
32、还所担保的债务,不属于破产财产。 (2)该企业的破产债权为:220 万(普通债权)+30(解除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250 万;依据:破产宣告前成 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清算组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也属于破产债权。 10、甲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向乙销售公司发函表示:A.型号电动自行车,每部 1800 元,如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回函:“我公司同意贵厂价格,订购 A.型号电动自行车 50 部,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必须是进口的。5 天后,乙收到甲发来的 50 部电动自行车,但这批车电池是国产的。 问:乙的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乙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反要约。本案中, 乙的回函对甲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是反要约,而不是承诺,因此,合同尚未成立,不存在当事人的违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