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刑法总论课程作业(必做)姓名: 王快乐 学 号:年级: 学习中心: 龙湾学习中心第 1 章 刑法概说一、单项选择题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A )A单行刑法 B附属刑法C变更刑法 D普通刑法2.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采用了( C )。A形式的犯罪概念 B实质的犯罪概念C混合的犯罪概念 D中国式的犯罪概念二、多项选择题1.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C )A. 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 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 第 116 条
2、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 ,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 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伪造”与“变造” ,这排除了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的可能性D. 刑法第 65 条规定,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 刑法第 356 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 第 356 条。2.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BC )A. 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B. 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可以同时既作
3、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C. 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扩大解释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D. 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三、案例分析题1. 赵某(18 周岁)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自己一些零花钱竟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根部剁下,装在信封里,并让孙某将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让店主交给赵的父亲。随后孙某按赵某的意思给赵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 50 万元来赎人,千万不要报警,否则你就等着收尸吧。 ”赵某立即报案,警方迅即将赵某和孙某抓获。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答: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断手指威胁其父亲交出巨
4、额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赵某的人身权利实际上并未受到他人的侵害,不存在绑架行为,故不构成绑架罪。赵某也不是当场索取财物,故也不构成2抢劫罪。第 2 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 B )A. 罪刑法定原则B. 惩办和教育相结合原则C.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 D )A. 成文的罪行法定意味着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法典与立法解释都属于刑事法律B. 为迅速破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侦查人员经授权可在法律外执行侦查权C. 个案裁判过程中法官享有
5、自由裁量权,因此法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突破法律规定D. 严格的罪行法定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刑法,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3. 罪刑法定原则排斥的解释方法是( B )。A限制解释 B类推解释C文理解释 D扩张解释二、多项选择题1.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哪些观点是错误的?(ABCD )A. 罪行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B. 罪行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C. 罪行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D. 罪刑法定禁止一切事后法2. 关于禁止溯及既往,下列哪些选项说法错误?( AC )A. 允许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即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B. 禁止事后减少犯罪构
6、成要件而增加成立犯罪的可能性,因其滥用了国家刑罚权C. 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不影响实体问题,故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D. 继续犯的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无论新法轻重,都适用新法追究刑事责任3. 下列关于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ABD )。A. 刑法的解释按解释的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和文理解释B.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扩大解释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D.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施行中发生歧义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三、案例分析题1. 徐建平系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经理。在工作期间,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家专利有10 项。主编的 中国轻纺面料图集 ,是业内花样选定参考书,填补了国内空白
7、。从 1994年 10 月起在全国试用的计算机辅助技术,结束了国内印花布手工传统描稿的历史。其创办的公司,是世界上能生产数控印花机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此外,他开办的印花电脑设计分色软件,是当时国内少有的可参与国际竞争的专业软件,仅在本县推广后,每年轻纺业增加的附加值就达 3.5 亿元,目前依然占据着全国纺织业 50%左右的市场,还销往许多国家。其主持攻克的转移印辊简雕刻工艺,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开发的数控激光直撞制网机,是国家两个五年计划都没有攻破的项目,徐仅用两年时间就一举攻克。2002 年 5 月 26 日晚,徐因故与妻子(公司董事长)丁遐在宿舍内发生争吵,丁打了徐两耳光。
8、徐即拿起塑料茶杯朝丁头部猛击数下,又猛掐丁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3徐用钢锯将丁的尸体分头部、躯干和双下肢肢解成四块,并装入一旅行箱内,拖到该公司地下室水泵旁,抛入消防蓄水池内;之后徐又返回卧室擦拭地面血迹,并将钢锯、肢解尸体时所垫的棉被连同丁的公文包、手机一起装入旅行箱内,于次日携带至南京市,分别抛弃在一垃圾站和一条河里。徐于同月 29 日潜逃外地,后被抓获。在羁押期间,徐又完成了三项专利设计。案发后,有近 200 人(多为知识分子)上书法院,为他求情,要求对网开一面,从轻处罚。问: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能否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为什么?答: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不能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刑法
9、第 4 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该条规定的即是适用刑法平等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分子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民族性别、能力水平等,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依法量刑和依法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对犯罪人量刑时,同样不得考虑其身份、能力等要素,而应结合案件的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综合权衡。基本规则是:罪名相同且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同的,应当做到同罪同罚;罪名相同但犯罪情节和法益侵犯程度存在差异的,可以同罪不同罚。特别是,不能因为被告人地位高、权势大、财产厚
10、而突破法定刑界限,在不具备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搞法外量刑。这与量刑公正的要求是严重相悖的。 第 3 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民航飞机在飞越日本领空时,机上一美国公民杀死一巴西乘客,犯了故意杀人罪,对这一犯罪的美国公民应适用( B ) 。A美国刑法 B中国刑法 C日本刑法 D巴西刑法2. 我国刑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体现了(A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 D ) 。A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B按照
11、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C犯罪地国家未对其处罚的D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地包括(A B ) 。A犯罪结果地 B犯罪行为地C罪犯住所地 D罪犯被捕地2.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BC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
12、用中国刑法C A 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 B 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 C 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4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3. 下列哪些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C )A. 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 中国人乘坐外国飞机,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C. 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三、案例分析题1. 某甲在 1997 年
13、 9 月 30 日以前犯故意杀人罪,但对其审判是在新刑法施行之后,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同。问:对甲进行审判时,应当适用新刑法还是旧刑法?答:行为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行为时的法律处理,即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注意:现行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具有溯及力) ;但是,如果现行刑法处刑较轻,则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更轻。本案中新旧刑法处刑相同,因此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法律处理。第 4 章 犯罪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采用了( C )。A犯罪的形式概念
14、B犯罪的实质概念C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 D中国式的犯罪概念2. 根据刑法第 13 条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D )A. 严重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C. 刑罚当罚性 D. 严重违背道德性3.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大陆法系国家通常认为的犯罪成立条件?( B )A. 构成要件符合性 B. 社会关系破坏性C. 违法性 D. 有责性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D )A.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B. 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毒品”是规范的构
15、成要件要素C. 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 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犯罪概念是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基本依据B犯罪构成是划分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C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D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3. 下列哪些行为不是犯罪( BCD )A.甲酒后驾车将人撞死 B.乙驾车时,刹车突然失灵,致行人被撞死5C.丙趁黑夜盗得他人 50 元钱 D.丁狞猎时,误击了从树丛中跑出的一个人三、案例分析题1. 甲从乙处购得服装 3 包,约定 3 周后付款,
16、并写下欠条。后甲因服装一件未能脱手,未能还款。3 周后,乙不见甲还款,遂与其弟共赴甲家催要。为防不测,二人各携带水果刀一把。甲早躲往外地,服装锁于房内一储藏间内。乙要将服装拉走,遭甲妻阻拦。乙弟于是拔出刀来,甲妻见状后退。乙遂撬开门锁将服装拉走。问:乙和乙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答:乙和乙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均不构成犯罪。本案中,乙及其弟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以暴力威胁并撬锁取回服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主观上是因欠款无法追回想取回所售服装抵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为是犯罪。2.
17、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 20 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委会主任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委会主任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委会主任送去 3 万元现金后,村委会主任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问:对村委会主任收受黄某、李某现金 3 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为什么?答:不构成受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接受乡镇政府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村委会主任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第 5 章 客观构成要件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客观构成要件的特征?( B )A. 法定性 B. 主客观相
18、统一性C. 客观性 D. 侵害性2. 刑法第 340 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关于这一规定,错误的一项是?( B )A.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不以具备特定危害结果为必要B.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是客观要件要素中的行为对象C. “禁渔区、禁渔期”分别是客观要件要素中的行为地点、行为时间,属于客观附随情状D. “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是客观要件要素中的行为方法3.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不真正身份犯?( C )A. 受贿罪 B. 武装叛乱、暴乱罪C. 非法搜查罪 D. 刑讯逼供
19、罪4.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的立法例?( A )A. 三罚制,即处罚单位、单位成员和单位的主管部门B. 转嫁制,即仅处罚单位而不处罚单位成员C. 代罚制,即仅处罚单位成员而不处罚单位D. 双罚制,即既处罚单位也处罚单位成员5. 李某是 A 市 G 局的局长,与副局长王某合谋,以 G 局的名义向行政相对人张某收取 3 万元 “管理费” ,并承诺在对张某的监管中放宽标准,之后李某与王某私分上述 3 万元,6各分得 1.5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D )A. G 局构成单位受贿罪,因为索贿的行为是由负责人决定后以单位名义作出的,符合单位犯罪“整体性”的特征B
20、. G 局以及李某、王某都应受到刑罚处罚,因为根据刑法第 387 条,对单位受贿罪采取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出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C. 李某和王某的行为都不构成受贿罪,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罪的入罪数额为3 万元,李某、王某每人分得的数额都不足 3 万元D. G 局不构成单位犯罪,因为索贿行为并非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不符合单位犯罪“谋利性”的特征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犯罪?( ACD )A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饿死B过路人看见孩子溺水不救,造成孩子被淹死C成年人甲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甲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
21、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D扳道工不按时扳道,致使火车相撞2. 下列关于因果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BCD )。A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其存在与否与行为人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B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C一个危害结果不可能由数个危害行为造成D行为人的行为介入第三者或者被害人的行为才发生结果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当然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CD )A. 甲发现自家“二娃面馆”的匾额松动,但担心破坏风水,故一直未修理,后来匾额掉下来将路人砸伤的,甲成立不作为犯罪B. 甲追赶抢夺财物后逃跑的乙,乙无路可逃而坠入湖中,遂向甲求助,甲转身离开,后来乙被
22、淹死的,甲成立不作为犯罪C. 甲参加聚会后将醉酒的乙送回宿舍后离开,乙半夜醒来喝水时摔成重伤的,甲成立不作为犯罪D. 甲将自己的“三棱刀”递给乙观看时,乙突然持刀将旁边的丙刺成重伤的,甲成立不作为犯罪4.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C )A. 患有严重性病者属于传播性病罪的定罪身份,但不属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定罪身份B. 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故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属于聚众斗殴罪的定罪身份C. 普通公民对国有企业出纳(国家工作人员)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出纳打开保险箱后将现金交给自己的做法,不成立贪污罪的间接正犯,而成立抢劫罪的实行犯D.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是生产者、销售者
23、,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真正的身份犯5.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D )A. 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 刑法第 170 条未将单位犯罪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7C. 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成立单位犯罪D.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 20 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三、案例分析题1. 28 岁的吴某和 18 岁的刘某(均为男性)与 17 岁的李某和 17 岁陈某(均为女性)相约到当地莲花湖景区游玩,吴某下湖
24、游泳,不料在岸边散步的李某和陈某两人不慎坠湖,在远处游泳的吴某潜水救援。据其事后回忆,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名女子的手,但因对方太重而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于是放手,最终两名女孩双双溺亡。问:吴某对两名女孩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答:吴某对两女孩的死亡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要认定吴某是否应当对两女孩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关键是看其是否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首先,本案中吴某有作为义务的,其属于义务来源中的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两名溺亡的女孩都是 17 岁,属于未成年人,吴某作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一同游玩,其因自己的出游行为而使自己负有保证未成年人安全的义务。因此,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危险时,吴某应当尽
25、全力去化解,保证二者的平安。其次,吴某不能履行义务。在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有义务不代表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不作为犯罪强调的是“能履行义务而不履行”;即如果一个人出于客观限制根本不可能履行义务,那么就不需要承担相应后果。吴某当时的确游过去救人,但因为对方太重而导致自己不能够履行保护和救助义务,这是客观上的限制,并非主观上的懈怠。继续下去可能牺牲自己,或许会死去三条生命,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综上,其并不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2. 甲乙二人为中学时代的好友,久别重逢,欣喜异常。二人热烈拥抱,并像学生时代那样用拳击打对方。甲一拳打到乙的肚子以后,不料乙感到不适。当即晕倒,甲忙送乙去医
26、院急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乙脾脏肿大异常,受甲一拳的冲击而破裂,造成大出血。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条件说,如果没有甲这一拳,则不会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故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乙有脾脏重大异常的特殊体质并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否应当追究甲的刑事责任,还应视其主观上是否有罪过而定。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甲在主观上无法预见乙患有先天性脾脏过大这一特殊体质,乙的死亡对于甲而言,是一个意外事件,因此甲不承担刑事责任。 3. 被告人甲某是幼儿园教师,于某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时,带领幼儿 5 名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
27、的一个幼儿乙某(4 周岁)失足坠人路旁粪池。甲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入类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丙某(男, 16 周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类池边观看,并同甲在附近找一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深约 75 厘米(半人深),但甲丙两人均不肯跳入粪池抢救,当幼儿被救上来时,为时已晚,已经停止呼吸。问:(1)甲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2)对丙某应如何处理?答:(1)甲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甲某作为幼儿园教师带领幼儿外出,负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义务。在幼儿掉入粪坑生命有危险之际,其有救助义务。在其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却不予救助,因而构成不作为犯。(2 )丙某不应追究刑事责
28、任。因为丙某不负有救助的特定义务,不能构成犯罪。第 6 章 主观构成要件8一、单项选择题1.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种主观罪过?( D )A. 间接故意B. 直接故意C. 疏忽大意的过失D. 过于自信的过失2. 关于罪过,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A.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罪过心理B.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须要求行为
29、人认识到符合构成要件的所有客观违法事实C. 对于相同的客观违法事实,如果故意情形成立犯罪,那过失情形也一定成立犯罪D. 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具体案件既可由间接故意构成,也可由直接故意构成3. 关于犯罪故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误将幼女当成成年妇女,使用暴力手段强奸的,不仅成立强奸罪,而且应认定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形B. 认识到所售光盘是“黄片” ,即使不知道“淫秽物品”这一法律术语,也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故意C. “多次盗窃的” ,只有认识到了“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才成立盗窃罪,但不要求认识到具体多少次D. 误将违法行为当作合法行为实施,不存在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属
30、于意外事件4. 李某,35 岁,非常喜欢邻居家 6 岁的男孩小勇。一日,李某带小勇到到一处陡峭的悬崖边玩,李某提着小勇的双手将其悬于悬崖边,开玩笑说要把小勇扔到悬崖下,小勇边喊“害怕”边挣扎,李某一紧张手一滑,小勇坠入悬崖底。李某急忙打电话求救,当抢险队员找到小勇时,小勇已经死亡。从刑法理论上,李某对小勇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D )A. 间接故意B. 疏忽大意的过失C. 意外事件D. 过于自信的过失5. 关于犯罪故意的特征,下列表述中错误的一项是( D ) 。A. 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希望这一结果发生B. 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希望这一结果发生C. 明知危害结果可能
31、发生,放任这一结果发生D. 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必然发生,放任这一结果发生二、多项选择题1.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 133 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D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2.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9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D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
32、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3. 吴某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长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将其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校长的秘书当作校长杀死,吴某该行为属于(AC ) 。A. 对象错误B. 打击错误C. 故意杀人既遂D. 故意杀人未遂4. 甲欲毒死丈夫,便在丈夫的饭碗中放置剧毒药物,不料丈夫吃饭时,突然其 4 岁的女儿抢要父亲的饭吃。甲怕事情败露,没有阻止,致其女儿与丈夫一起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 。A. 甲对丈夫的死亡持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B. 甲对丈夫的死亡持间接
33、故意的心理态度C. 甲对女儿的死亡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D. 甲对女儿的死亡持疏忽过失的心理态度5.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过失犯罪(ABCD )A甲没有驾驶执照,却在马路上驾驶汽车,行至一急拐弯处时,因为缺乏驾车技能,而没有避免事故的发生B乙持有驾驶执照,但在极度疲劳时驾驶汽车,行至一急拐弯处时,因为无力控制汽车而发生交通事故C丙持有驾驶执照,驾驶面包车行至某商店时因购物,未使发动机熄火,让 12 岁小孩坐在副驾驶位上。后者驾车前行,导致他人重伤。D猎人丁在深山老林打猎,误把上山采药的老农当作野猪,开枪致其死亡三、案例分析题1. 赵某种植了近 10 亩的优质西瓜,长势非常好,但瓜熟以后常有人在白天偷
34、瓜,而且被偷的数量较大,赵某非常生气,他叫人写了个牌子“瓜内被注毒药,吃死概不负责”放在瓜田边,可白天仍有不少瓜被偷。赵某一气之下真的找来一种烈性农药稀释后用注射器注入靠路边的几个大西瓜,赵某并在这几只瓜上悄悄地做了记号,又让人将原来的牌子多写了几个放在瓜田边。当天中午二点多,两个有毒的瓜被偷走,偷瓜的人是本村有名的几个痞子,他们多次偷瓜,并且也看到了赵某书写的牌子。不过这次他们吃了有毒的西瓜后,四人全部中毒,其中一位吃得最多的中毒死亡。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心态是什么?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赵某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他在瓜内注射毒药,是相信他立了警示牌后,他人不会再偷瓜。
35、并且,还作了标志,以防止他人真的吃了有毒的西瓜。只是他的防果措施没有预料中的有效,因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2. 某派出所副所长李某与干事陈某在值班室练枪法。当时,派出所所长曾对二人进行劝阻,说这样容易出事。但两人没有理会,继续练枪法。李某装子弹,陈某开始射击,结果子弹穿过窗户打死了在窗户外小河边玩耍的两个小朋友。问:李某与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心态是什么?答:构成犯罪。其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二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10害社会的结果,枪的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所长已经进行劝阻;只是二人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将小孩打死。3. 某乡干部王某,一天晚上在乡里召开村长会议,乡里无
36、电灯,用煤油灯照明开会。会议中间灯没油了,王找来当天新买来的煤油壶直接往灯里加油,当煤油刚倒出接近明火时,突然爆发一个大火球窜到与会议室相通的另一间房子里,将正在那里学习的一个女同志烧死。经化验鉴定,当天新买的煤油里,在油脂公司被搀杂进汽油了。问: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判刑?答: 王某不构成犯罪。王对当天新买来的煤油里搀进汽油根本没有预见,也不可能预见。王对在那里学习的女同志被烧死的结果,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即主观上无罪过。本案属于意外事件,根据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人对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第 7 章 犯罪阻却事由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违法阻
37、却事由的一项是( A ) 。A. 缺乏违法性认识B. 正当防卫 C. 紧急避险D. 法令行为2. 王某夜晚返回住宅时,发现两个人影在其家窗户附近,以为该二人想要非法侵入其住宅,便找来铁棍对该二人进行殴打,导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事实上,该二人并非有意非法入侵王某住宅,仅仅是在其窗边聊天。对于王某的殴打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一项是( B ) 。A. 王某的殴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承担刑事责任B. 因不法侵害没有现实存在而属于王某的主观臆测,因此属于假想防卫C. 王某的殴打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D. 王某的殴打行为针对的是其认为将非法入侵其住宅的人,符合正当防卫
38、的对象条件3. 甲深夜盗窃 5 万元财物,在离现场 1 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要甲给 5000 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趁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B. 构成故意伤害罪C. 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D. 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4.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B. 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 车并行时
39、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 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 6000 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D. 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115.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一项是( A ) 。A.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B. 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
40、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C. 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D. 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二、多项选择题1. 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CD )A. 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
41、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B.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C. 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D. 由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2. 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些选项
42、是错误的?( ABC )A.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 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 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 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3.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BCD )A. 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
43、构成故意杀人罪B.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C. 甲征得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D. 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4.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选项错误?( BC )A. 乙明知甲运输毒品,认为自己“黑吃黑” ,甲也不敢报警,于是使用暴力抢劫甲的毒品,甲在反抗中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B. 甲发现乙正在销售伪劣产品,遂殴打乙,将其销售的伪劣产品拉回家中藏匿的,甲12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C. 甲正在实施正当防卫
44、,路过的乙误以为甲正在伤害他人,遂对甲实施暴力行为,搏斗中甲将乙打伤,乙也将甲打伤的,甲、乙二人将对方打伤的行为都不成立正当防卫D. 甲知道乙在飞机上安装了一小时后爆炸的定时炸弹,为了逼迫乙拆除炸弹而将乙打伤的,属于针对乙的不作为的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5. 关于排除犯罪事由,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BC )A. 甲在防卫中将不法侵害人乙打成重伤后离去,乙因没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即使认定甲属于防卫过当,甲也仅对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对重伤结果不负刑事责任B. 甲经乙同意,伪造了乙盗窃的证据,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乙的承诺有效,甲不成立诬告陷害罪;但甲经过被告人乙同意,伪造不利于乙的证据、毁灭有利于乙
45、的证据的,乙的承诺无效,甲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实行犯)C. 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价值 1.2 万元)骑上逃跑,之后将摩托车毁坏的,甲夺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但毁坏摩托车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 患者乙昏迷不醒,医生甲在无法联系患者家属而且无法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为了救助乙,而对乙采取了医学上所承认的、客观上伤害乙身体的治疗行为,甲的行为属于推定承诺有效的情形,不成立犯罪三、案例分析题1. 某日,被告人甲到酒楼与朋友一起饮酒。其间,甲与邻座的乙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并且互相有推拉行为。在场人将甲、乙二人劝开。不久,乙抄起两个空酒瓶,将酒瓶砸碎后即寻找甲。当甲从酒楼走出时,
46、乙嘴里说:“扎死你。 ”即手持碎酒瓶向甲扎去。甲躲闪不及,被扎伤面部。后甲双手抱住乙的腰部将乙摔倒在地,致乙被自持的碎酒瓶刺伤,造成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问:甲的行为能否成立正当防卫?为什么?答: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理由如下:互殴双方的行为均属于不法侵害,而非正当防卫。因此,甲乙两人先前的互相推打的行为属于斗殴,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双方停止斗殴后,一方受他人鼓动或出于报复侵害的目的又突然袭击对方的,互殴便转变为一方殴打另一方,被殴打方已从互殴时的侵害者转变为被侵害者。根据我国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被侵害人为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在甲
47、乙双方停止互相推打行为之后,乙继续持碎酒瓶对甲进行伤害,就不再属于斗殴,而属于不法侵害,甲具备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甲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各项成立条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2. 任某是某中学的学生,一天晚上,任某因事晚归,穿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叉口处跳出一持刀的男青年代某。代某把刀逼向任某并抢他身上的财物。任某拾起砖头就向代某扔去,代某应声倒下。任某十分害怕,立即向就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代某因失血过多而已死亡。问:任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答:任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48、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任某对正在进行抢劫行为的代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3. 被告人赵某,女,2000 年 5 月 8 日出生,某中专学生。2015 年 6 月 20 日下午赵某由学校回家,其朋友钱某骑自行车在后驶来。赵某想和钱某开个玩笑,就趁钱某骑到自己13身边时,将一根绳子扔进钱某自行车的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钱某的自行车倒地,钱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头部撞地,当即昏迷。赵某立即赶往就近的医院求救,但因钱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抢救无效死亡。问:对被告人赵某应如何处理?答:对赵某不应作犯罪处理。因为赵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而其年龄只有 15 岁。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赵某的过失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第 8 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D)A. 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