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一、 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条件:1、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2、 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以前要争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包括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意见和班级同学意见。3、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4、 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间若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列为发展对象。5、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必修课补考不合格累计两门次以上的不列为发展对象。6、 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以前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列为发展对象。7、 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函调要在准备材料的前一个月发出,被函
2、调人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未经政治审查的不列为发展对象。二、 重点培养对象材料的准备:1、 入党申请书:保留发展对象最原始的入党申请书,不能重抄或重写。 2、 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各支部季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进行,并按季度接受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如季度考核不能按期进行追究本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3、 重点培养对象要有至少两份政治审查表,必须有父亲、母亲的政治审查材料,另一份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发函调人的政治审查表要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的公章(即带党徽的公章) ,公章盖错的应立即重发函调。4、 共青团推优表,应在推优工作结束时全部填好。
3、 5、 党支部推荐材料中要写清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讨论情况和综合鉴定情况,并给出推荐意见,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党支部书记要对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6、 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要由培养联系人填写,避免用不同颜色的笔填写,有条件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确定固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7、 院党校结业证书、本人成绩单(要求统一从院办打印)8、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1) 入党申请书(2) 思想汇报(不少于二份)(3) 政治审查表(4) 共青团推优表(5) 党支部推荐材料(6) 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7) 院党校结业证书(8) 成绩单三、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入党志愿书应由支部
4、组织集中填写,不得本人自行独自填写。填写后由介绍人填写意见。志愿书中如有填写错误改正后要由填写人按手印。四、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1、 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 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3、 入党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五、入党志愿书上内容的填写:1、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后,及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2、 院党总支审批。3、 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填写谈话人意见。4、 填写院党总支审批意见。5、 填写报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名单。6、 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名单(打印一份、电子版一份)报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