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河小学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检查体育教学与课余体育活动的效果,提高田径运动的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结合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行李河学区第六届春季田径运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2011 年 3 月下旬。二、地点:本校体育场。三、组别:共分一至六年级男、女各 6 个组。四、比赛项目:(1)水平一:(12 年级)50 米、200 米、垒球掷远、立定跳远、4x60 米接力赛、拔河比賽、跳绳。(2)水平二:(34 年级)50 米、200 米、400 米、垒球掷远、立定跳远、4x60 米接力赛、
2、拔河比賽、乒乓球、跳绳。(3)水平三:(56 年级)50 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垒球掷远、立定跳远、4x60 米接力赛、拔河比賽、乒乓球、跳绳。五、参加办法:(一)各年级以班为单位,参加本年级组项目的比赛。(二)每班每项限报 3 人,每人限报 2 项,另外还可报各兼报项目,接力项目每班每项限报男女各 1 队(每队 4 人) ,乒乓球项目每班每项限报男女各 1 队(每队 4 人) ,拔河项目 1 队(每队男女各10 人) 。(三)报名办法:各人所报项目在报名表有关项目栏内打“” ,各班报名表填好后,经班主任签字,与 2011 年 4 月 15 日前送交体育组,过期作
3、弃权处理。六、计分办法:单项每项取前 3 名,按 5、3、2 计分;集体项目分数同前不加倍。团体总分各年级只取 1 名。团体总分各组按男、女积分总和排列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第 1 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七、奖励办法:个人名次,各单项前 3 名颁发奖状;团体名次,各年级第 1 名颁发奖状;大会评精神文明运动员每班 1 名;指导老师 6 名。八、比赛规则:(一)比赛规则:参照中国田径协会 1998 年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补充规定:1. 400 米及其以上距离的项目采用一次分组决赛的方法进行。2. 乒乓球采用三局两胜淘汰赛,五六年级决赛阶段为循环赛,如胜负场数相同则以净胜球多者决定名次。3. 跳绳项目为一分钟计数。九、裁判员:总裁判长由陈安军担任,裁判员聘请有关老师担任。十、注意事项: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校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李河小学田径运动会领导小组201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