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32 ,大小:1.39MB ,
资源ID:833072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833072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土地证流程整理.pdf)为本站会员(精品资料)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土地证流程整理.pdf

1、建 设 项 目 办 理 土 地 证目 录一 、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1二 、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1三 、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编 制 .1四 、 办 理 选 址 意 见 书 .1五 、 建 设 用 地 预 审 ( 不 是 必 须 环 节 ) 3六 、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报 批 .4七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查 6八 、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7九 、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9十 、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核 10十 一 、 项 目

2、 立 项 审 批 .12十 二 、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评 审 .14十 三 、 压 覆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评 审 .16十 四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划 拨 合 同 17十 五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19十 六 、 设 计 方 案 、 施 工 图 的 编 制 与 施 工 图 的 审 查 23十 七 、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的 编 制 24十 八 、 土 地 证 26十 九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27二 十 、 施 工 许 可 证 .28二 十 一 、 其 他 环 节

3、 备 注 .301建 设 项 目 从 启 动 到 获 得 土 地 证 过 程 中 需 要 办 理 的 手 续 有 :一 、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工 作现 需 要 学 院 提 供 该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资 金 来 源 情 况 。二 、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编 制 与 审 批备 注 : 若 建 设 项 目 使 用 政 府 投 资 , 则 需 要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 并由 财 政 出 资 的 同 级 发 改 部 门 审 批 。三 、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编 制备 注 : 审 批 类 项 目 不 需 要 编 制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四 、 办 理 选 址 意

4、 见 书( 一 ) 收 集 资 料1.需 要 委 托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单 位 机 构 代 码 证 、 委 托 书 。2.被 委 托 方 需 要 准 备 的 资 料 :( 1) 申 请 报 告 、 申 请 表 ( 被 委 托 方 编 制 , 委 托 方 签 字 盖 章 )( 2) 地 界 测 量 成 果 ( 被 委 托 方 编 制 ) ;( 3) 发 改 部 门 批 准 文 件 ( 目 前 有 政 府 支 持 性 文 件 , 需 咨 询 能 不能 代 替 发 改 部 门 批 准 文 件 ) ;( 4) 项 目 选 址 研 究 报 告 及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公 示 意 见 等

5、( 若 项 目属 于 大 型 建 设 项 目 则 需 要 编 制 此 报 告 , 并 且 经 过 专 家 评 审 。 大 型 建 设项 目 范 围 : a. 25层 以 上 ( 含 , 下 同 )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b.高 度 100米 以 上 的 构 筑 物 或 建 筑 物 ; c.单 体 建 筑 面 积 3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筑 工 程 ; d.单 跨 跨 度 30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e.建 筑 面 积 10 万 平方 米 以 上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f.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1 亿 元 以 上 的 房

6、屋 建 筑 工 程 。 )备 注 选 址 研 究 报 告 的 编 制 要 求 : 要 求 编 制 单 位 具 有 城 乡 规 划 编 制2资 质 证 书 ; 研 究 报 告 成 果 必 须 加 盖 编 制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 技 术 负 责人 章 、 资 质 专 用 章 、 技 术 专 用 章 , 并 对 成 果 结 论 的 科 学 性 、 可 行 性 承担 相 应 的 技 术 责 任 。( 二 ) 申 报 资 料1.报 选 址 意 见 技 术 服 务 资 料 :( 1) 选 址 意 见 书 技 术 服 务 申 请 报 告 ;( 2) 选 址 意 见 书 技 术 服 务 申 请

7、 表 ;( 3) 机 构 代 码 证 、 委 托 书 及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4) 地 界 测 量 成 果 ;( 5) 划 拨 类 公 共 设 施 , 提 交 发 改 部 门 批 准 文 件 , 土 地 权 属 资 料及 宗 地 界 址 点 坐 标 ;( 6)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中 心 城 区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外 的 项 目 或 重 点 地 段 、大 型 建 设 项 目 应 提 交 选 址 报 告 ,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公 示 意 见 。( 7) 其 他 资 料 。( 注 : 提 交 纸 质 报 审 文 件 必 须 加 盖 建 设 单 位 公

8、章 , 同 时 提 供 报 审资 料 电 子 版 jpg 格 式 )2.报 选 址 意 见 书 资 料 :( 1)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申 请 表 、 申 请 报 告 ;( 2) 机 构 代 码 证 、 委 托 书 及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3) 选 址 技 术 服 务 意 见 书 。( 三 ) 申 请 流 程选 址 意 见 书 办 理 申 请 流 程 为 : 准 备 好 申 报 资 料 到 太 原 市 政 务 服务 中 心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综 合 服 务 窗 口 登 记 填 写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涉 及固 定 资 产 项 目 审 批 申

9、请 表 报 太 原 市 规 划 中 心 服 务 窗 口 先 办 理 选址 意 见 技 术 服 务 , 提 交 相 应 资 料 经 太 原 市 规 划 中 心 审 查 批 准 后 取 得3选 址 技 术 服 务 意 见 书 办 理 选 址 意 见 书 , 提 交 相 应 资 料 经 太 原 市 规划 中 心 审 查 批 准 后 核 发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四 ) 审 批 单 位市 规 划 局五 、 建 设 用 地 预 审备 注 : 需 人 民 政 府 或 有 批 准 权 的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和 改 革 等 部 门 审批 的 建 设 项 目 , 由 该 人 民 政 府 的 国

10、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预 审 ; 需 备 案 的 建设 项 目 在 办 理 备 案 手 续 后 , 由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用 地 预 审 申 请 。( 一 ) 收 集 资 料被 委 托 方 需 准 备 资 料 :1.申 请 表 ( 委 托 方 签 字 、 盖 章 ) ;2.申 请 报 告 ( 委 托 方 出 红 头 、 盖 章 ) ;3.征 地 补 偿 承 诺 ( 委 托 方 盖 章 ) ;4.其 他 文 件 资 料 ( 委 托 方 盖 章 ) ;5.图 件 资 料 。( 二 ) 申 报 资 料已 批 准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审 批 类 建 设 项 目 与 需 备 案 的 建

11、 设 项 目 申 请用 地 预 审 的 , 应 当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1.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申 请 表 ;2.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申 请 报 告 ;3.需 审 批 的 建 设 项 目 , 应 提 供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4.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文 件 或 者 项 目 备 案 批 准 文 件 ;5.项 目 纳 入 国 家 或 省 有 关 规 划 、 计 划 的 清 单 的 复 印 件 ( 需 加 盖 建设 用 地 单 位 公 章 ) , 未 纳 入 的 要 提 供 国 家 或 省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开 展 前 期工 作 的 支 持

12、 性 文 件 ;46.征 地 补 偿 承 诺 ;7.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 规 划 图 ;8.其 他 资 料 。注 : 直 接 审 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审 批 类 建 设 项 目 与 需 核 准 的 建 设项 目 , 申 请 用 地 预 审 的 不 提 交 4。( 三 ) 申 请 流 程收 集 预 审 所 需 资 料 分 析 项 目 情 况 按 不 同 行 业 项 目 , 编 制 预审 所 需 资 料 沟 通 用 地 单 位 出 文 、 盖 章 协 助 用 地 单 位 在 国 土 部 门 逐级 审 核 取 得 有 批 准 权 限 的 国 土 部 门 的 批 复 文 件

13、。( 四 ) 审 批 单 位由 与 审 批 、 备 案 发 改 部 门 同 级 的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审 批 。六 、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报 批( 一 ) 收 集 资 料被 委 托 方 需 准 备 资 料 :1.人 民 政 府 请 示 文 件 ( 政 府 出 红 头 、 盖 章 ) ;2.国 土 资 源 局 审 查 报 告 ( 国 土 局 出 红 头 、 盖 章 ) ;3.征 收 土 地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 汇 总 表 ( 国 土 局 盖 章 ) ;4.土 地 分 类 面 积 汇 总 表 ( 国 土 局 盖 章 ) ;5.建 设 用 地 “ 一 书 三 方 案 ” (

14、国 土 局 签 字 、 盖 章 ) ;6.土 地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 被 委 托 方 编 制 ) ;7.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 国 土 局 盖 章 ) 。( 二 ) 申 报 资 料1.人 民 政 府 请 示 文 件 ;2.国 土 资 源 局 审 查 报 告 ;3.征 收 土 地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 汇 总 表 ;54.土 地 分 类 面 积 汇 总 表 ;5.人 均 耕 地 变 化 情 况 表 ( 未 占 耕 地 ) ;6.建 设 用 地 “ 一 书 三 方 案 ” ( 包 含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呈 报 说 明 书 、

15、农用 地 转 用 方 案 、 补 充 耕 地 方 案 、 土 地 征 收 方 案 ) ;7.耕 地 占 补 平 衡 挂 钩 信 息 确 认 单 ;8.落 实 被 征 地 农 民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承 诺 或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意见 ; 9.征 地 告 知 听 证 确 认 材 料 ;10.土 地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11.补 充 耕 地 位 置 图 ;12.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 三 ) 申 请 流 程收 集 所 需 资 料 分 析 项 目 情 况 因 项 目 不 属 于 单 独 选 址 项 目 ,按 批 次 项 目

16、 编 制 资 料 沟 通 用 地 单 位 出 文 、 盖 章 协 助 用 地 单 位 在 国土 部 门 、 政 府 部 门 逐 级 审 核 取 得 国 务 院 用 地 批 复 文 件 。 流 程 图 如 下 :( 四 ) 审 批 单 位因 项 目 拟 选 址 用 地 在 市 中 心 城 区 范 围 内 , 规 定 : xx 市 经 国 务 院6批 准 的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确 定 的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年 度 农 用 地转 用 和 土 地 征 收 方 案 的 土 地 审 批 权 限 为 国 务 院 。 ( 每 年 2、 3 月 上 报一 次 )七 、 可 行

17、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查( 一 ) 收 集 资 料编 制 可 研 报 告 , 委 托 方 需 准 备 资 料 ( 附 件 需 要 的 资 料 ) :1.建 设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2.( 如 有 贷 款 ) 银 行 承 贷 证 明 文 件 ;3.开 户 行 出 具 的 企 业 自 由 资 金 证 明 文 件 ;4.地 方 、 部 门 配 套 资 金 及 其 他 资 金 来 源 证 明 文 件 ;5.材 料 真 实 性 声 明 ;6.资 金 来 源 证 明 文 件 ;7.授 权 委 托 书 ;8.招 标

18、 登 记 表 ( 申 请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 ;9.项 目 建 议 书 ;10.其 他 资 料 ( 如 : 水 、 电 、 气 、 暖 等 资 源 和 能 源 供 应 的 证 明 文件 等 ) 。( 二 ) 申 报 资 料1.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批 请 示 ;2.编 制 完 成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3.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4.土 地 预 审 批 复 ;5.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6.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7.节 能 审 查 意 见 或 节 能 备 案 登 记 表 ;78.其 他 相 关 资 料 。( 三 ) 申 请 流 程备 注

19、 : 一 般 审 批 类 项 目 可 研 批 复 等 同 于 立 项 文 件 , 报 审 流 程 与 立项 相 似 。准 备 申 报 资 料 提 交 区 发 改 委 发 改 委 接 件 , 委 托 相 关 机 构 对 可研 报 告 进 行 审 查 , 出 评 审 报 告 审 查 项 目 资 料 ,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逐 级上 报 由 有 权 限 一 级 出 具 可 研 批 复 。( 四 ) 审 批 单 位由 财 政 出 资 的 同 级 发 改 部 门 审 批 。(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1. 编 制 报 价 :八 、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一

20、) 收 集 资 料(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初 稿 图 文 电 子 版 )( 2) 委 托 书( 3) 地 形 图 ( 1:5w)( 4) 省 发 改 委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5) 选 址 意 见 书( 二 ) 申 报 资 料( 1) 委 托 书( 2) 省 发 改 委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3) 选 址 意 见 书( 4) 用 地 预 审 复 函( 5) 关 于 工 程 项 目 用 电 意 见 的 回 函( 6)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函8( 7) 供 水 意 见( 8) 供 气 申 请 及 意 见( 9)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供 暖

21、的 函( 10)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理 处 置 协 议 书( 11) 监 测 报 告( 三 ) 申 请 流 程( 四 ) 审 批 单 位市 环 境 保 护 局9(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九 、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批备 注 : 安 全 预 评 价 是 在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 工 业 园 区 规 划阶 段 或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组 织 实 施 之 前 , 根 据 相 关 的 基 础 资 料 , 辨 识 与 分析 建 设 项 目 、 工 业 园 区 、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潜 在 的 危 险 、 有 害 因 素 ,

22、 确 定其 与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 行 政 规 章 、 规 范 的 符 合 性 , 预 测 发 生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严 重 程 度 , 提 出 科 学 、 合 理 、 可 行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建 议 , 做 出 安 全 评 价 结 论 的 活 动 。( 一 ) 收 集 资 料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委 托 方 需 准 备 的 资 料 :1.建 设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2.项 目 有 关 批 复 文 件 ;3.安 全 管 理 制 度 ;4.项 目 可 研 报 告 。(

23、 二 ) 申 报 资 料1.对 预 评 价 报 告 进 行 评 审 的 申 请 ( 安 全 预 评 估 审 查 申 请 书 ) ;2.项 目 有 关 批 复 文 件 ;3.安 全 管 理 制 度 ;4.安 监 局 对 项 目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5.项 目 可 研 报 告 ;6.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7.其 他 资 料 。( 三 ) 申 请 流 程准 备 申 报 资 料 提 交 区 安 监 局 安 监 局 接 件 , 组 织 现 场 踏 勘 审查 项 目 资 料 ,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逐 级 上 报 由 有 权 限 一 级 出 具 安 全 预 评10价 审 查 意 见 。(

24、 四 ) 审 批 单 位安 全 监 察 局(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 1) 山 西 清 泽 阳 光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十 、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审 核备 注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暂 行 办 法 有 关规 定 , 项 目 能 耗 不 同 , 需 要 编 制 的 资 料 不 一 样 , 具 体 分 为 三 种 情 况 :1.编 制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书 : 年 综 合 能 源 消 费 量 3000 吨 标 准 煤 以 上( 含 3000 吨 标 准 煤 , 电 力 折 算 系 数 按 当 量

25、值 , 下 同 ) , 或 年 电 力 消费 量 500 万 千 瓦 时 以 上 , 或 年 石 油 消 费 量 1000 吨 以 上 , 或 年 天 然气 消 费 量 100 万 立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2.编 制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表 : 年 综 合 能 源 消 费 量 1000 至 3000 吨 标准 煤 ( 不 含 3000 吨 , 下 同 ) , 或 年 电 力 消 费 量 200 万 至 500 万 千瓦 时 , 或 年 石 油 消 费 量 500 至 1000 吨 , 或 年 天 然 气 消 费 量 50 万至 100 万 立 方 米 的

26、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3.填 写 节 能 登 记 表 : 上 述 条 款 以 外 的 项 目 。( 一 ) 收 集 资 料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的 详 细 介 绍 ;2、 项 目 的 详 细 介 绍 ;3、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 包 括 总 平 图 、 建 筑 方 案 、 工 艺 流 程 、 设备 清 单 等 ) ;4、 项 目 所 在 地 市 政 设 施 情 况 , 包 括 水 ( 上 水 、 排 水 、 雨 水 、 中水 ) 、 暖 、 电 、 气 、 电 信 等 方 面 的 实 情 ;5、 用 能 设 备 清 单 , 设 备 能 耗 说 明 等 资 料

27、;116、 使 用 方 案 : 包 括 暖 通 、 给 排 水 、 建 筑 、 电 气 等 ;7、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系 统 监 测 、 管 理 说 明 。( 二 ) 申 报 资 料1.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登 记 申 请 表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2.项 目 单 位 的 申 请 文 件 (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内 容及 规 模 、 项 目 总 投 资 , 项 目 主 要 用 能 方 案 、 年 综 合 能 耗 、 年 二 氧 化 碳排 放 量 , 项 目 已 取 得 的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及 实 际 进 展

28、情 况 ) ;3.具 有 甲 级 工 程 咨 询 资 质 单 位 编 制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估 文 件 ;4.涉 及 规 划 、 国 土 的 项 目 应 提 供 规 划 部 门 批 准 文 件 ( 规 划 函 复 、规 划 选 址 条 件 或 规 划 意 见 书 等 ) 、 国 土 部 门 批 准 文 件 ( 项 目 用 地 预 审意 见 、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或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书 等 ) ;5.核 准 类 项 目 提 供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审 批 类 项 目 提 供 可 行 性 研 究 报告 或 项 目 建 议 书 ( 代 可 行

29、 性 研 究 报 告 ) , 备 案 类 项 目 提 供 项 目 建 设 情况 说 明 ( 内 容 同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如 编 制 了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或 可 行 性 研 究报 告 , 请 提 交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或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6.企 业 /事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书 ;7.项 目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性 承 诺 。( 三 ) 申 请 流 程一 般 流 程 为 : 准 备 报 件 资 料 报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 发 改 委 窗 口 ) 收 件 资 料 审 查 出 意 见 。审 查 流 程 图

30、 为 :12( 四 ) 审 批 单 位与 立 项 同 级 的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十 一 、 项 目 立 项 审 批分 审 批 类 、 备 案 类 进 行 阐 述 。( 一 ) 收 集 资 料需 要 准 备 的 资 料 与 申 报 资 料 相 同 , 另 外 若 项 目 属 审 批 类 项 目 需 要到 各 个 部 门 办 理 水 、 电 、 气 、 暖 等 资 源 和 能 源 供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13( 二 ) 申 报 资 料1.审 批 类 申 报 资 料申 报 材 料 均 需 一 式 三 份 。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31、告 。 不 需 要 新 征 建 设 用 地 的 , 提 交 原 有 土 地 证 明 ; 新 征 建 设 用 地 的项 目 , 提 交 相 应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预 审 意 见 , 其 中 , 经 营性 用 地 需 提 交 土 地 “ 招 、 拍 、 挂 ” 的 批 准 文 件 , 工 业 用 地 需 提 交 土 地“ 招 、 拍 、 挂 ” 的 成 交 确 认 书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出 具 的 关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审 批 文 件 。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的 重 大 项 目 , 提 交 城 市 规 划

32、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规 划 预 审 意 见 。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相 关 证 明 。 节 能 登 记 表 或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表 ( 报 告 书 ) 及 其 审 查 意 见 。 按 有 关 规 定 应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 如 : 水 、 电 、 煤 等 资 源 和 能 源供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 地 震 设 防 或 地 震 安 全 评 价 ; 雷 击 风 险 评 估 等 ) 。2.备 案 类 申 报 资 料 项 目 简 介 或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总 投 资 1000 万 元 以 下 项 目 提 交 项目 简 介 ; 总 投 资 1000

33、 万 元 及 以 上 1 亿 元 以 下 的 项 目 提 交 丙 级 及 以 上工 程 咨 询 资 质 的 咨 询 机 构 编 制 的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总 投 资 1 亿 元 及 以 上项 目 提 交 乙 级 及 以 上 工 程 咨 询 资 质 的 咨 询 机 构 编 制 的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工 程 咨 询 机 构 应 具 备 相 应 专 业 和 服 务 范 围 。 节 能 登 记 表 或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表 ( 报 告 书 ) 及 其 审 查 意 见 。 安 全 审 查 意 见 。 提 交 由 安 监 部 门 出 具 的 安 全 审 查 意 见 。 企 业 营

34、业 执 照 副 本 。 登 记 备 案 申 请 表 。14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 三 ) 申 请 流 程一 般 流 程 为 : 准 备 报 件 资 料 报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 发 改 委 窗 口 ) 收 件 资 料 审 查 出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 四 ) 审 批 单 位审 批 类 : 除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等 有 特 殊 规 定 之 外 , 由 财 政 出 资 的同 级 发 改 部 门 审 批 。备 案 类 : 建 设 项 目 备 案 原 则 上 实 行 属 地 管 理 , 上 级 部 门 规 定 的特 殊 情

35、 况 除 外 。十 二 、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评 审( 一 ) 收 集 资 料( 1) 委 托 书( 2) 承 诺 书( 3) 地 址 地 形 图 ( 1:2000)( 4) 勘 界 报 告 ( 电 子 版 )( 5)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6) 可 行 研 究 报 告( 7) 路 条( 8)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9) 其 他 未 提 及 所 需 资 料 另 行 沟 通( 二 ) 申 报 资 料( 1) 委 托 书( 2) 承 诺 书( 3)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和 编 制 人 员 资 质( 4) 内 审 意 见15( 5

36、) 项 目 资 质 备 案 表( 6) 项 目 大 纲( 7) 主 审 专 家 意 见( 8) 评 审 专 家 签 字 表( 三 ) 申 请 流 程( 四 ) 审 批 单 位一 级 报 告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组 织 审 查 ;二 、 三 级 报 告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组 织 审 查 。(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16十 三 、 压 覆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报 告 的 编 制 与 评 审( 一 ) 收 集 资 料( 1) 委 托 书( 2) 勘 界 报 告( 3) 承 诺 书( 4) 压 覆 协 议( 5) 地 质 地 形 图( 6) 项 目 区 压 覆 情 况 资 料 (

37、 电 子 版 )( 二 ) 申 报 资 料( 1) 委 托 书( 2) 勘 界 报 告( 3) 承 诺 书( 4) 压 覆 协 议( 5) 涉 及 压 覆 区 论 证 意 见 书 /备 案 文 件( 三 ) 申 请 流 程17( 四 ) 审 批 单 位山 西 省 矿 产 科 技 评 审 中 心 组 织 审 查 , 出 具 论 证 意 见 书山 西 省 矿 产 科 技 评 审 中 心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共 同 出具 矿 产 资 源 储 量 登 记 书( 五 ) 资 料 编 制 单 位十 四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划 拨 合 同备 注 : 国 有 建

38、 设 用 地 划 拨 是 指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批 准 , 在 土地 使 用 者 缴 纳 补 偿 、 安 置 等 费 用 后 将 该 幅 土 地 交 付 其 使 用 , 或 者 将 土地 使 用 无 偿 交 给 土 地 使 用 者 使 用 的 行 为 。( 一 ) 收 集 资 料建 设 单 位 需 提 供 资 料 : 建 设 单 位 的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书 。18被 委 托 单 位 准 备 资 料 : 按 照 申 报 资 料 准 备 。( 二 ) 申 报 资 料( 1)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划 拨 用 地 申 请 (原 件 1

39、 份 复 );( 2)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意 见 (原 件 1 份 );( 3) 发 展 与 改 革 部 门 核 发 的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 备 案 批 准 文 件 (原件 1 份 );( 4) 规 划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或 建 设 项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附 件 (复 印 件 1份 )及 附 图 ;( 5) 宗 地 内 新 建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及 其 他 设 施 , 需 提 供 城 乡 规 划主 管 部 门 依 据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提 出 的 规 划 条 件 及 附 图 和 出 让 宗 地 竖向

40、 界 限 (原 件 各 2份 );( 6) 划 拨 土 地 上 房 地 产 转 让 , 受 让 人 与 原 产 权 单 位 签 订 的 用 地协 议 及 相 关 土 地 权 属 证 明 文 件 (原 件 1份 );( 7) 建 设 单 位 的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 书 (复 印 件 1 份 );( 8) 新 征 建 设 用 地 提 交 政 府 征 地 批 准 文 件 及 征 地 部 门 出 具 的 征地 补 偿 及 安 置 完 成 文 件 证 明 (原 件 1 份 );( 9) 危 旧 房 改 造 项 目 提 交 县 危 改 办 立 项 批 复 (原 件 1份 );(

41、 10) 宗 地 平 面 界 址 图 (原 件 2 份 );( 11) 法 律 、 法 规 、 行 政 规 定 明 确 应 当 提 交 的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 三 ) 审 批 流 程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划 拨 流 程19( 四 ) 审 批 单 位市 国 土 资 源 局十 五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一 ) 收 集 资 料建 设 单 位 需 提 供 资 料 : ( 委 托 代 理 人 ) 合 法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和 委 托书 授 权 。被 委 托 方 需 准 备 资 料 : 按 报 件 要 求 准 备 资 料 。 涉 及 编 制 修 建 性 详细 规

42、划 方 案 。( 二 ) 申 报 资 料1、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及 申 请 报 告 ;2、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代 理 人 ) 合 法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和 委 托 书 授 权 ;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 及 附 件 、 附20图 ; 4、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 核 准 、 备 案 文 件 ;5、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6、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划 拨 合 同 ( 划 拨 决 定 书 ) ;7、 建 设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8、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43、 方 案 ( 需 编 制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 ;9、 已 批 准 的 详 细 规 划 批 复 文 件 及 规 划 图 ( 含 管 线 综 合 图 ) 或 总平 面 布 置 图 。10、 经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通 过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11、 1:500地 形 图 和 CAD格 式 电 子 数 据 盘 1份 及 纸 质 文 件 两 份 ( 要求 北 京 54坐 标 系 ) ;12、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 三 ) 申 请 流 程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办 理 流 程 图21( 四 ) 审 批 单

44、 位市 规 划 局 。( 五 )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方 案 的 编 制1.方 案 包 含 的 内 容 :( 1) 建 设 条 件 分 析 及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 2) 建 筑 、 道 路 和 绿 地 等 的 空 间 布 局 和 景 观 规 划 设 计 , 布 置 总平 面 图 。( 3) 对 住 宅 、 医 院 、 学 校 和 托 幼 等 建 筑 进 行 日 照 分 析 。( 4) 根 据 交 通 影 响 分 析 , 提 出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和 设 计 。( 5) 市 政 工 程 管 线 规 划 设 计 和 管 线 综 合 。( 6) 竖 向 规 划 设 计

45、 。( 7) 估 算 工 程 量 、 拆 迁 量 和 总 造 价 , 分 析 投 资 效 益 。2.方 案 的 审 批 : 2012 年 10 月 10 日 , 国 务 院 发 文 国 务 院 关 于第 六 批 取 消 和 调 整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的 决 定 国 发 2012 52 号 , 取 消重 要 地 块 城 市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3.方 案 编 制 收 费 标 准 :注 :( 1) 规 划 设 计 计 费 基 价 为 5 万 元 。( 2) 建 筑 单 体 为 选 型 方 案 。 如 做 建 筑 单 体 方 案 设 计 , 则 建 筑 方案 费 用 另 计

46、。22( 3)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要 求 制 作 效 果 图 、 模 型 等 , 则 费 用 另 计 。( 4) 规 划 总 平 面 方 案 每 增 加 一 个 , 委 托 方 应 增 加 30 的 规 划 费 用 。( 5)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需 要 进 行 修 建 性 总 平 面 设 计 , 则 增 加 50 的 规划 费 用 。注 :( 1) 规 划 设 计 计 费 基 价 为 5 万 元 。( 2) 建 筑 单 体 为 选 型 方 案 。 如 做 建 筑 单 体 方 案 设 计 , 则 建 筑 方案 费 用 另 计 。( 3)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要 求 制 作 效 果

47、 图 、 模 型 等 , 则 费 用 另 计 。( 4)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需 要 进 行 修 建 性 总 平 面 设 计 , 则 增 加 50 的规 划 费 用 。注 :( 1) 规 划 设 计 计 费 基 价 为 6 万 元 。( 2) 大 专 院 校 、 单 位 大 院 等 按 主 要 公 建 地 段 计 费 。( 3) 建 筑 单 体 为 选 型 方 案 。 如 做 建 筑 单 体 方 案 设 计 , 则 建 筑 方案 费 用 另 计 。( 4)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要 求 制 作 效 果 图 、 模 型 等 , 则 费 用 另 计 。23( 5)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需

48、 要 进 行 修 建 性 总 平 面 设 计 , 则 增 加 50 的规 划 费 用 。注 : ( 1) 规 划 设 计 计 费 基 价 为 5 万 元 。( 2) 委 托 单 位 如 果 要 求 制 作 效 果 图 、 模 型 等 , 则 费 用 另 计 。十 六 、 设 计 方 案 、 施 工 图 的 编 制 与 施 工 图 的 审 查( 一 ) 收 集 资 料1.方 案 设 计 阶 段 委 托 方 需 要 提 供 的 资 料 :( 1) 项 目 设 计 任 务 书 ( 建 设 用 地 位 置 、 建 设 内 容 、 建 设 规 模 、开 发 设 想 等 ) ;( 2) 地 形 图 级 电

49、 子 文 件 , 内 容 包 括 : 用 地 红 线 、 建 筑 控 制 线 等 ;( 3) 当 地 部 门 的 控 制 性 规 划 要 求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限 高 等 ) ;( 4) 建 设 方 对 设 计 的 要 求 。2.施 工 图 编 制 委 托 方 需 要 提 供 的 资 料 :( 1) 提 供 建 设 单 位 确 认 并 已 经 得 到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批 准 的 建 筑 方案 ; ( 2) 该 项 目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地 震 安 全 评 估 报 告 ( 根 据 当 地 需 要提 供 ) ;( 3) 项 目 所 在 地 市 政 条 件 ( 周 边 道 路 、 给 排 水 、 供 气 等 外 围 条件 资 料 ) ;( 4) 当 地 人 防 办 出 具 的 人 防 设 计 要 点 ( 视 项 目 和 当 地 情 况 而 定 ) ;24( 5) 建 设 单 位 的 其 他 要 求 。( 二 ) 申 报 资 料1.全 套 施 工 图 ;2.批 准 的 立 项 文 件 或 初 步 设 计 批 准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