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2: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规则一、本 规 则 依 据 “挑 战 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二、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 10 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和科技发明制作领域的专家组成。 2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三个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同时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
2、、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3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4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在向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2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3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
3、比例基本一致。4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严格把关。5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评委不得参与对其本单位、其本人指导项目的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6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的评审工作按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四、评审程序1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要按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认真的评审。 3 2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对 各 学 院 报 送 的参
4、赛 作 品 进 行 资 格 及 形 式 审 查 , 不 合 格 的 作 品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在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专业组组长的主持下进行评审,选出一定比例作品赴承办高校所在地进行展示。4终审决赛期间,评委在组委会安排的专门时间集体到展厅对作者提出问辩,并审看发明制作类作品的实物。每个评委须向自己负责评审的作品的作者至少询问一次。5评委可以对所评审的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将提交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按程序评定其参赛资格。6评委会应于终审开始时在主任的主持下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组委会对竞赛活动情况的通报。五、各 学 院 初 评 工 作 , 由 该 学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参 照 上 述 规 则 主持 。六、本规则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并由主办单位根据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组委会的意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