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口、井下电气焊使用措施1. 在井口周围 20 米范围内需要使用电气焊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并有队级以上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业。2. 电气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 10 米范围内应有供水管路分支,应至少有两个以上灭火器。3. 在井口上方及吊盘上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在作业地点下方使用不易燃材料接住焊渣。4. 电气焊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 。5. 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要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观察一小时以上,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6. 井筒内瓦斯突出时,必须停止一切电气焊工作。7. 动用电气焊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连接是否牢靠,有无明接头,气管有无漏气现象。8. 严禁无证上岗,
2、无证操作,操作人应严格按照电气焊操作规程操作。9.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5 米。10.工作位置距离乙炔瓶氧气瓶 10 米以上。11.电焊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电焊手套、使用电焊面罩、脚上套电焊鞋套;气焊时戴气割眼镜。12.放炮前不得使用氧气焊,不得将地线连接到钢丝绳稳绳上。13.井筒内电源线不应有不防水接头,吊盘上连接电焊机电源时,应防止触电。14.井筒内使用电气焊时,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用具,并由监护人停送电。15.进行电焊操作时,井筒内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详细检查井底、井口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16.作业过程中,瓦检员应现场随时监测瓦斯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49 处孙疃项目部操 作 票 内 容 备注电气焊场所电气焊物件施工负责人队 长瓦检员操作人员监督人员电气焊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电气焊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使用电气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