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33KB ,
资源ID:815840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815840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为本站会员(scg750829)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87 年 10 月 3 日 桂环委字 1987006 号 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 员会)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境内的工业、交通、水利 、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新、改、 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 统称建设项目)第二条 建设项目的 选址,必须注意布局的合理性,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使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厂址选择时,应会同环 境保护部门参加,以便 对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其经济和技术问题一并作出决定。第三条 关

2、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制度。一、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的报 批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同时提出。二、按 建设项目的设计规模或总投资额计算,符合区计委、建委桂建 设字(86)32 号文 关于调整基本建 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批权限的通知) 所规定需报区建委(或由区经委)和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都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征得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并报区环境保护局认可,可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一 )不排或很少排

3、放 污染物又无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非工业性项目,如交通、邮电、商业、粮食( 不含粮油加工 )、文教、科研、卫生、旅游、农林(不含围垦、 垦荒、森林采伐)、城建(不含独立的煤气工程)等;(二 )在特殊 环境保护地区(即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交通、 邮电、商业、旅游、文教、卫生等不影响自然景观和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非工业性项目,并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的;(三 )根据 项目建议书以及有关技术资料,从宏观上可判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均较少而且毒性低的工业项目;(四 )根据 项目建议书以及有关技术资料,从宏观上可判断经过技术改造后可使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

4、与数量以及毒性将比原来明显减少的技术改造项目。三、 审批权限的通知中除区建委(或区经委)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以及乡镇、街道企业,原则上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地 县、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一 )排放 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多而且在自然环境中不易分解或能在生物体内蓄积以及强致癌的剧毒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二 )在特殊 环境保护区建设可能破坏自然景观或污染扰民的项目。在执行前一、二款规定发生争议时,由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与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裁决。四、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项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

5、委托持有“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证书” 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只需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会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填报或委托具有评价资格的单位编制填报。五、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在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时,应有项目所在地和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并在审查前十天,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第四条 关于初步设计一、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时,必须按区计委、区 环委会以桂环委(1987)005 号文转发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委(87)国环字第 002 号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为使环境影响报告书

6、(表)及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得到落实,环境保护篇章的内容应当包括:环境保护设计依据,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规划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防治污染的处理简要工艺流程,预期效果;对建设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绿化设计;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及监测手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以及存在问题等。二、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组织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有审查其环境保护篇章的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同时提交已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第五条 关于建设单位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应按第三条第二、三、四款所规定的

7、要求,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竣工后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竣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制度。三、 建设项目正式投产或使用之前,建 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的 环境保护部门或由其委托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治理效果等。经验收合格后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 ,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环境保护设 施验收合格证 ”由区环境保护局统一制定,发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四、建设单位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

8、部门办理工商执照,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五、凡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建设单位必 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同时进行治理。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地点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建 设单位应当适时地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六条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管理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价。其深度应根据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而定。评价内容要有针对性,应着重对环境产生污染的主要因素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力求简便, 经济实用,可靠,尽量收集利用现有资

9、料,做到结论明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费用(包括评价审查费用)应根据评价工作量确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内(或前期工作费用)中支出。评价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详细的预算计划,不允许将与评价工作无关的列支列入评价费用中,任意提高评价费用。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 须对评价结论负责。四、由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规定对区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发评价证书严格执行持证评价制度,制定评价证书发放办法和评价业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关于职责的划分一、 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以及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和运转

10、情况。二、各级综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都应结合自己的职责,把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一 )各级计 划、经济管理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时,必须同时落实好环境保护的计划、资金等要求;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二 )各级主管 设计审批的机关,在审查或审批初步设计的文件中,必须对环境保护设计的内容与要求有明确的意见;对污染影响环境又未附上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和未 经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审查环境保护篇章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三 )对环境保 护要求未得到落实的建设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

11、或拨款。(四 )凡未通 过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三、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一 )负责项 目在可行性研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二 )负责项 目初步设计(计划任务书) 中环境保护篇章和经济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三 )负责 施工中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运转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四 )负责对 所辖地区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单位的检查和管理;(五 )环境保 护部门自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2、报告之日起,对上述文件应分别在二个月(一个月),一个半月,一个月内予以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的,可 视上报方案已被确认。特殊性质或特大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适当延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权限的划分,由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八条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中未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 ;在初步设计中未列环境保护篇章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审批或审查,并责令其补办报批(审)手续。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补办报批(审)手续

13、外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责令其补办验收手续;已造成污染环境的,可视情节对建设单位加倍征收排污费或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现场周围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或由于粉尘、污水、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区造成污染扰民严重又不听劝告,拒不采取措施的,可视情节处以施工单位二千元以上至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不合理收以评价费用,弄虚作假或 评价结论失误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评价单位,可视情节,责令其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终止或吊 销其评价证书或处以评价费用 50%以上至 150%以下的罚款。第九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