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贷款业务流程学生初次登陆使用身份证进行系统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填写贷款申请表。在信息提交之前可以保存及修改。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是非新生,则只需要更新基本信息表,完善贷款申请表,确认申请学年即可。 (注意:1、在系统开放期限内 2、对必要信息的验证)学生提交申请之后允许打印基本情况表学生持基本情况表(盖有生源地民政部门印章)和相关证件(申请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生源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贷款事宜,草签合同,并打印高校确认回执单/确认续放回执单(包含:生源地县教育局的接收地址和接受人信息) 、绿色通道证明生源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
2、用社)审核通过后,与学生草签合同,并录入合同编号、贷款金额、等信息。并提交合同相关信息。学生到校报到后,到高校主管部门签发回执,然后将回执/续放回执送到生源地县教育局主管部门。生源地县教育局主管部门根据受到的高校回执/续放回执,审核学生信息,通过后完善高校回执中包含的高校的开户行、账号等合同信息,并将回执提交生源地信用社。对应办理生源地信用社根据回执,向指定帐号打款,并且填写完善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 (合同确认生效)县 资 助 中 心打 印 办 理 贷 款 的 在 校 生 列 表在校生 ( 签过合同的 )打印在校证明( 每年固定时间 )送 到 高 校高校审核盖章1 、 本 省 高 校 打 包 集 中 送 回 资 助 中 心2 、 外 省 高 校 又 学 生 自 己 带 回1 . 与 在 校 证 明 比 对 确 认2 . 与 学 生 联 系 确 认县 资 助 中 心将 确 认 不 属 于 在 校 状 态 的 学 生 按 照不 同 条 件 ( 休 学 、 退 学 . . . ) 录 入 系统在校生基本信息表 、 合同表状态置为非正常系 统 外系 统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