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山区当铺地学区中心校 2011 年上半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依据赤松教发(2010)68 号文件关于下发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校内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结合我学区各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激励先进、注重实绩。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二)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讲求实效。(三)循序渐近、积极稳妥。各校结合本校
2、实际,积极稳妥,和谐平稳操作此项工作。二、考核对象及时间(一)实施范围:全学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二)执行时间: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总量+班主任津贴总额度。(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津补贴结合进行。今后,绩效工资总量每年年初核定一次,并随同基本工资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三)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入绩效工资,不再单独发放。四、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奖励性两部分。(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由人事
3、局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由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考虑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依据本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本学期每位教师档次,然后按相应标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各校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财政局,于 2 月份兑现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五、绩效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义务教育法教
4、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道德修养和履职(专业水平、教学效果和教研教改)情况。1. 师德修养。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内教发200450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2.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3.班主任考核要把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班主任的职责与任务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
5、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内容是: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取得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情况。六、考核工作要求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小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三)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校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
6、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以绩效考核促进学校发展。(四)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天。(五)学区中心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一)下列对象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年度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2本年度停发工资的人员;3脱产学习的人员;4未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5其它不符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二)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
7、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本学期教师有“三乱”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直接定为最低档。(三)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1. 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 100 元的标准,根据学校考核情况进行发放。2. 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3. 国家规定婚、丧、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正常发放;教师旷职现象和病事假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4. 其他不符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八、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
8、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根据学校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2、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考核组评议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生评议相结合,采取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家长及社会的意见。3、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 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班主任自评、学校考核小组评议与教职工评议、所带班级学生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所带学生家长的意见。4、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工
9、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考核组评议及教职工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定,确定等级。其中一等占全体教工人数的 30%左右,二等占全体教工人数的 50%左右,三等占全体教工人数的 15%左右,四等占全体教工人数的 5%左右。 (按比例各校各档所占指导性人数为:北道小学总人数 19 人,其中一档 5 人、二档 9人、三档 4 人、四档 1 人;当铺地小学总人数 17 人,其中一档 5 人、二档 0 人、三档 3 人、四档 1 人;兴隆洼小学总人数 11 人,其中一档 3 人、二档 5 人、三档 2 人、四档 1 人;大兴隆庄小学总人数 1
10、9 人,其中一档 6 人、二档 9 人、三档 3 人、四档 1 人;新井小学总人数 17 人,其中一档 5 人、二档 8 人、三档 3 人、四档 1 人)6、根据上级拔付款额及各等级所占比例确定每个等级分配金额。2011 年 2 月份至2011 年 7 月份,1、2、3 档工资每人每月差额不低于 x 元;按上级指示精神,四档教师原则上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7、2011 年上学期,学区中心校绩效部分为每人每月 7 元。绩效办法为,在 2010 年下学期学区中心校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各校最后得分确定绩效金额。其中,得分为总分的 75%分的学校,学区中心校所留部分全部返回;得分比
11、75%每降低 1%分,扣该校学区中心校绩效部分的 10%,直至扣没为止(其中学校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定为最低档次) ;得分比 75%分,视学区中心校资金情况按比例进行奖励。8、各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具体分配金额。9、在本校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10、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各校把方案 、 总结 、 奖励性绩效工资表于7 月 15 日前一同报学区中心校于海顺老师处。九、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指标:学校 北道 当铺地 兴隆洼 大兴隆庄 新井 合计指标 71022 64260 41580 71820+798 64260 313740附:当铺地学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