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协议如下: 代 理 协 议 书协 议 编 号 地 区 签 订 日 期 甲 方 : 桂林红军草鞋工艺厂 ( 供 货 方 )乙 方 : _(购 货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区域代理授权1协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桂林红军草鞋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代理商。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协议价格1)协议产品的规格及价格见附表。2)乙方不得低于甲方建议零售价销售。如因市场因素需要调价时,双方须及时协商解决。4年度销售任务:协议年度内销售任务 万元。二、进货1首批进货:乙方首批进货额
2、1 万元以上,缴付时间为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的 2 日内。 3最低进货额:为确保完成年度约定销售任务,有计划、有节奏地进行市场开发,实现双方的预期收益。乙方每次最低进货额不能少于 0.5 万元。三、货款支付方式货款支付原则:甲乙双方采取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支付形式为现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1首批进货款:本协议签定起 2 日内,乙方须将首批进货款全额缴付到甲方帐户。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违反协议。解约后,甲方有权对该地区继续招商。2日常货款缴付:除首批进货款外,日常乙方需要进货,则该批进货款须在定货计划得到双方认可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四、发货及运输方式
3、1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甲方负责免费代理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2发货确认与发货时间:乙方将详细定货单传真给甲方,定货单中注明收货人、联系方式及详细收货地址,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货款之后,甲方代理乙方将货物通过货运部门发送至乙方指定地点。3如乙方须更改交货地点,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货物收到确认:货物到达 3 天内,乙方须填写收货确认单传真给甲方。5运输形式:甲方主张采用通过中铁快运和公路物流公司托运的货物运输形式,如因乙方需要,甲方可按乙方要求的其它货物运输形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6货物损失: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坏与丢失的,非因乙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
4、过错,导致在货物发生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确认后,所发生的货物缺少、破损与丢失由乙方承担。五、市场保护1基本原则:违反本协议销售价格的代理商其代理权不受保护。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代理资格,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3、甲方保证乙方在乙方所代理区域的独家经营权利。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保证产品质量并按时供货。2.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针对特定市场的可行性营销方案并传授销售技巧。3.甲方保证不给予所辖区域内的其它代理商直接供货。若乙方所代理的区域内有客户直接找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应将该客户介绍给乙方。6甲方应保守乙
5、方的一切商业机密。7.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并在当地另招代理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义务按旬向甲方提供销售信息。2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3. 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在非代理区域销售协议产品。5有在协议期满后与甲方的优先签约权。同时甲方其它新上市系列产品在该区域销售的优先签约权。九、退换货制度1乙方接收甲方货物时,要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进行核查、确认,如出现货物短少、破损,应及时通知甲方解决。乙方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缺少、破损由乙方自行承担。2若无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个人借货、退货,如发生此行为,由乙方
6、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如出现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退、换货要求,在甲方查验、确认后办理。 十、违约责任甲、 乙双方应分别承担上述有关条款规定的义务与责任。1不可抗力: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免除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除本条第一款“免责及不可抗力”规定外,如有违约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诉讼。十一、协议生效及效期1.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将首批进货款打到甲方指定帐户后,协议生效。2. 本协议有效期限过后,若双方需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需另行签订代理协议书 。3协议在双方正常履行完毕后即自动终止。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可做补充协议。十二、争议处理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甲方:桂林红军草鞋工艺厂 乙方: 地址: 桂林市 地址:联系电话: 0773-2671039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