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在全局创建“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工作 调度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兵针对我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创建的实践行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倾情为民、真心为民、服务为民,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二是注重工作结合,勇于工作创新,使创建工作有特点、有生机。结合“三名” 所创建和星级所达标工作,发挥“ 两所结对” 和法律服务 等工作优势,在“怨气栏”、“和谐号直通车”、 “图画说法”等工作基础 上,不断 创新工作,推动创建工作蓬勃开展。三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建
2、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质量、一流的服务水平使群众舒心满意。四是加强创建工作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以高标准、高要求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工作程序,使创建工作基础扎实、开展有序。五是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与创建工作相违背的事情发生。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绝对不允许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为贯彻落实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文明执法教育、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武办文200917 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从20
3、09 年起,在全区开展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主 题的创建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教育活动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努力把基层站所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勤政为民、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二、创建活动的范围与评选方式(一) 创 建活 动的范围。开展创建活动的范围为全区行政管理部门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基层站、所、队。具体包括:区发改委、区经贸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
4、区人防办、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司法局等 14个单位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创建范围,明确具体的创建单位。(二)创建活动的评选方式。评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采取创建单位自评申报、主管部门考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考评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每年推荐一批创建达标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照一定比例向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申报区级“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区创建办每年组织评审出 6 个“东西湖区最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一批“群众满
5、意基层站所”,由区人民政府授牌。最佳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由区总工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作为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重要依据。区级“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下一年度推荐评审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实施摘牌,取消单位荣誉称号。区创建办每年还将向市创建办推荐 2 个单位参加“ 武汉 市最佳群众 满意基层站所” 的 评选。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基本条件(一) 依法行政。能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没有发生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 勤政
6、高效。认真贯彻市政府“ 服务企业年”活动的要求,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特殊审批服务事项,根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随时办理。(三) 服 务优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到位;作风优良、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认真负责;没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 刁难群众、作 风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四) 制度健全。内部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健全,落实到位,各项工作纪律严明。(五) 廉 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7、政策,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政为民。四、创建活动的方法与步骤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行创建单位自评申报、主管部门考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的方式。全区创建活动分 4 个阶段进行:(一 )动员 学习阶段(2009 年 4 月)。组织 召开全区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 层站所” 活动动员大会,统 一思想,形成共识,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全区各有关部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并组织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的培训,使每位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学习阶段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科学
8、发展观重要论述、有关法律法规、创建“群众 满意基层站所” 学习资料等内容,强化党纪政纪条规、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开展好“三个一” 活动,即:单位领导作一次辅导报告,活动单位每人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组织一场专题学习讨论会。(二) 创 建评议阶段(2009 年 5 月至 9 月) 。一是认真自查。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 边查边改。引导干部职工查找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各创建单位应主动上门走访辖区企业,走访街道社区,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到上级主管部门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在行
9、政执法、行政效能、行政服务、规范管理、勤政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对发现和查找出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是开展评议。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评议,内容包括执法、效率、服务、制度、廉洁等方面。评议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三是整改提高。针对基层企业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创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及时将整改的结果向群众公开。对马上能改的个性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切实将市各项惠及企业的政策措施逐项抓紧落实到位,把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作为整改提高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
10、群众反映强烈,但难度较大、情况较复杂并涉及多个工作部门的问题,要上门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力促这些问题尽早解决;对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要列出时间表,研究制定改进意见,争取在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的突破。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告知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三 )考核 评选阶段(2009 年 10 月至 l1 月) 。参加创建的单位按照“群众 满意基层站所” 基本条件及本系统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选本系统当年达标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公示后,按照差额比例
11、,向区创建办择优推荐区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单位。区创建办将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见面会等形式进行考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出评选建议名单,报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开,推荐结果群众公认。(四) 总结阶 段(2009 年 l2 月) 。参加创建活动的基层站所深入查找差距和问题,认真整改,并制订巩固、深化、提高的措施。全区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开展学习基层先进典型活动,提出下一阶段的创建目标和措施。区创建办要认真组织对区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及“ 最佳群众 满
12、意基层站所”的授牌大会, 组织媒体专题报道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成果。获得“最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称号的单位要在电视媒体上做出承诺。五、创建活动的要求(一) 加 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创建活动顺利实施,成立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明权,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江贤英任组长的区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区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机构、人员、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考评实施细则,对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进行检查、指导、考核。(二 )加 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各监察机关要通过巡视、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
13、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和考核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突出问题的基层站所,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典型问题公开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全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活动进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区新闻单位要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浓厚氛。(三) 力求 创 建实效。创建“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要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突出位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的突出问题和最期盼解决的现实问题。要通过创建活动,力争使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明
14、显提升,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关于积极创建 2011 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通知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质监系统的群众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对 2011 年度台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台纠办20113 号)和市局纪委关于积极创建 2011 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通知(台质纪发20116 号),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代表着质监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
15、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既是今年全省质监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点要求之一,亦是全区“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和 “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重要载体,既推动和促进系统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和作风建设,亦可增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推动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优政,也是对创建单位乃至质监部门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的集中检阅。因此,全区质监系统要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为优化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出积极的努力。二、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一)评选
16、范围及条件:全区质监系统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各参评单位应积极参加区纠风办组织的区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进一步参加市级创评;已获得区级荣誉称号的,积极参加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二)评选内容及要求:参评单位必须严格符合台市委办200838 号文件有关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好、依法行政严、服务质量优、服务环境良、长效机制全等五方面要求,且创建组织工作扎实。同时,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活动的有关目标和要求,把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列为关键岗位动态监管范围,在基层站所
17、(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三化一联”(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党群联动),推行全程为民代理制,使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长效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使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真正让人民满意。(三)申报工作程序:局对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确定参评站所(窗口),局将择优向区纠风办推荐上报,并报市局备案。驻区政府办事中心质监窗口报区政府办事中心,并报市局备案。此项工作于 7 月 20 日前完成。在此过程中,全区质监系统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二是制定量化的评选细则,考核参评单位的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创
18、建所要求达到的标准;三是向社会公示评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督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落实好、解决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台市委办200838 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情况的,一律实施一票否决。区、市纠风办将组织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上报的参评单位进行检查,确定候选单位,向社会公示后在提出初步名单,经区、市纪委常委会同意后予以表彰。同时,择优向省纠风办推荐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和示范候选单位。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评选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工作的总结提炼,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要注重沟通联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评选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促进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