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 工 意 向 合 同建设单位:东兴市鸿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兴市鸿剑商贸物流中心2.工程地点:东兴市东兴高速路口与滨海公路交汇处西南部(跨经济合作区)3.工程结构:框架围护墙结构、框剪结构。4.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二、 承包范围:1. 正负零以下及基础工程、土建工程。2. 甲方指定的不承包范围内的修补工程(甲方不另计取人工费材
2、料费) 。三、甲方指定的不承包范围:1. 高低压配电工程。2. 电梯工程。3. 塑钢门窗工程。4. 进户防盗门工程。5. 消防工程。-2-6. 燃气工程。7. 智能化工程。8. 防水由甲方指定分包队伍,乙方做总承包商。9. 水电安装工程、弱电按设计图预埋管网工程。10.发电机房水泵房各类设备安装工程。11.绿化道路硬化工程亮化工程等。四、承包方式:1. 包工包料部分垫资,按实结算总造价下浮 4%办理结算。2. 乙方垫资基础至主体、框架部分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及质保金 万元。五、承包单价:1.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及甲方要求。套用 200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
3、程消耗量定额,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套用200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 取费标准套用 200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凡有 2 个值的取费系数办理结算时取中间值。3. 人工费调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3 年相关文件执行。4. 材料差价、套用施工同期、防城港市或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均值进行调整。5. 按实结算税前总造价下浮 4%办理结算。6. 乙方应承担按政策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及报建时乙方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六、施工工期:1. 本工程自 2014 年月日开工,2016 年月日竣工。施工总工期天(日历天) 。2. 如遇下列情况经
4、甲方签证认可,工期方可顺延。-3-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地震) 。 因停水、停电 8 小时以上的。 甲方不按合同付工程款的。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进度受影响的。七、工程质量验收:1.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乙方进场施工必须具备保证工程按合同要求完工的所需要各类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体系及安全、质量、进度保证条件。如乙方不具上述条件,甲方有权另选择承包单位,并不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按照实际工程量 50%结算给乙方,余下作为处罚。乙方立即清理退场,不得超过十天,并赔偿经济损失。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
5、相关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和设计意图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精心施工,随时接受检查。3. 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大小质量、安全事故及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4. 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会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及相关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5. 如乙方未通知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而自行隐蔽,甲方有对提出检查,不管验收结果如何,所造成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八、机械材料使用及说明: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建筑材料(含周转材料) ,必须经东兴市鸿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归口供应调配管理,单价按市场均价执行,如超过同期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6、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双方协商解决。-4-九、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约定: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具备施工现场基本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到达施工现场边缘,开通施工现场内主要干线,办好开工前所需各种手续证件,组织设计、质监、监理、消防,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签证和变更鉴证,并组织参加阶段性验收和有关技术资料的检查。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技术力量强,素质高,组织纪侓性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按时开工建设,按照施工方案和年、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安全,质量、高速、低耗、按时竣工。3. 乙 方 在 施 工 过 程 当 中 如 : 运 输 、 安 全 等
7、 原 因 造 成 的 工 农 矛 盾 和社 会 矛 盾 , 在 处 理 过 程 当 中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全 部 由 乙 方 负 责 承 担 。4. 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按表计量,自行交付。5.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地方政策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维护和管理,如有违返所造成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按协议竣工日期提前 10 天向甲方提交真实完整竣工资料,甲方代表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竣工交付使用日为最终验收日,验收之前乙方必须清理好本工程周边的环境和施工
8、垃圾,并腾出已占用的房子及所有房子的钥匙方可进行验收。7. 竣 工 报 告 批 准 后 , 乙 方 应 在 30 天 内 向 甲 方 预 算 部 门 提 交 结 算文 件 , 办 理 竣 工 结 算 , 甲 方 代 表 收 到 乙 方 结 算 报 告 后 30 天 内-5-应 给 予 审 核 ,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符 合 要 求 后 60 天 内 办 理 结 算 完毕 。8. 本工程保修按本工程合同要求,在结算工程总造价留押 3%做为保修金,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斟酌执行。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日起 2 天内派人员维修,如不能按时达到,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维修,其修理
9、费、材料费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保修期间的保修金不计取任何利息。十、工程款支付:1. 乙方完成基础至正负零以上 20000主体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万;乙方完成累计建筑面积达到 30000的主体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万;乙方完成累计建筑面积达到 40000的主体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万;乙方完 成 主 体 封 顶 或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程 量 时 , 甲 方 支 付 工 程 进 度款万。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 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达到75%,并退回合同履约金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2. 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施工期间的进度款,乙方在每月二十八日前报量,经监理、甲方审核后,
10、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报量工程款的 75%。3. 乙方竣工验收合格时,按以前乙方报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确认的量支付总进度款的 80%。4. 乙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好竣工备案表及所有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认可后。经双方认可的最终结算工程量,付款 总工程款的 97%,余下 3%按相关质保金条例执行。5. 乙方在每次领取工程款时,由甲方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在工程质量单和工程款支付单签字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乙方凭-6-正式发票到财务科办理付款手续。十一、质保金的退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 天内退回合同履约金及质量保证金万元。十二、甲方权责:1.负责对工程结算的审查,并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2. 负
11、责办理甲方应办的各项手续,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3. 组织设计、监理、质监、消防,乙方等部门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土建工程施工图五份,水电安装施工图四份。4. 委派代表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5. 甲方现场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协调配合监理公司搞好本项目监理工作。6. 对乙方所购材料进行检查。7. 协调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并协调周边及主管部门的关系。8. 配合乙方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十三、乙方责任:1.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办理乙方应办的各项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2.乙 方 自
12、 行 安 装 好 施 工 中 的 用 水 、 用 电 表 , 乙 方 施 工 用 水 、 用 电均 按 表 计 量 , 甲 方 按 供 水 供 电 部 门 的 收 费 全 额 向 乙 方 计 收 水 电费 。3.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图交底意见及现行施工规范,合同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合-7-同工期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4.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监员及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任何形式将工程分包、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6.乙方完成的建筑工程,在甲方及质监部门未验收之前,乙方应负责保护,损
13、坏部分,乙方自行修复好,其费用由乙方负责。7.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好 工 程 竣 工 手 续 ,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及 备 案 技 术资 料 等 齐 全 , 报 有 部 门 和 甲 方 存 档 , 搞 好 竣 工 结 算 , 交 甲 方 审核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和城市主干道的卫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9.教育所有进驻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各部门的检查和监督。10.严禁任何人在施工场所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一切违法犯罪行
14、为等其他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处一定经济罚款。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组设计平面图,不得超出平面图占用公共通道,违者甲方有权罚款。12.乙方应负责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周边关系。13.自 觉 服 从 甲 方 代 表 , 监 理 公 司 的 管 理 , 配 合 公 司 各 部 门 的 检 查 。十四、违约责任:1. 因乙方工期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每延误一天,-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1作违约赔偿金并承担由此违约而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由此造成甲方逾期支付房屋给购房户的违约赔偿)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0 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退出施工现
15、场,否则每天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 元。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4.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商定逾期偿还时间,所欠工程款项并按银行贷款 2 倍利息支付,所欠工程款但最长不能超过 12 个月,逾期再不支付,甲方应以项目物业(商品房或商铺)定价抵偿工程款,抵偿标准按甲方已售项目物业均价的 85%作价抵偿工程款。十五、其他事项:1.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依法仲裁或上诉。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十六、合同效力: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之间最为真实有效的合同,报建时所签合同若与本合同不符的,服从本合同。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3. 本合同仅适用于“东兴市鸿剑商贸物流中心项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9-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2014 年月日 2014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