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鼠密度监测(一) 、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1、外环境建筑工地(折迁工地)100 米延长线,公共绿地 100 米延长线,单位或居民区院内 100 米延长线,河湖两岸 100 米延长线,共计 400 米延长线。如街道辖区内无建筑拆迁工地或河湖,则将监测数量加至其他场所类型中。2、室内:餐馆 2 个,宾馆饭店(或招待所 )1 个,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等,下同)食堂 1 个,农贸市场 1 个,食品制售或商场 1 个。3、 监测场所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二) 、监测和上报时间:每年 2 月、4 月、9 月和 11 月各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 4 次。(三) 、监测
2、方法1、 外环境:采用目测鼠迹法。记录外环境 400 米延长线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鼠洞、鼠道、鼠粪等鼠迹数。密度单位为“鼠迹数/100 m。“2、 室内:采用粘鼠板法。将粘鼠板放置于室内鼠类经常活动或易于栖息的场所,记录放置 24 小时后粘捕到的鼠数。密度单位为“粘捕鼠数/张“。每个餐馆布放 5 张粘鼠板,每个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农贸市场、食品制售或商场各布放 10 张粘鼠板,每次室内监测共在 5 类场所布放 50 张粘鼠板。二、 蟑螂密度监测(一)、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监测餐馆 2 个,宾馆饭店(或招待所)1 个、医院 1 个、单位食堂 1 个、居民 2 户、食品制售或商场(店)1 个。监测场所
3、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二) 、监测时间每年 2 月、4 月-10 月、 12 月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 9 次。(三) 、监测方法采用粘蟑纸法。将粘蟑纸放置在蟑螂经常活动或藏匿的部位,检查记录放置 24 小时后粘捕到的蟑螂数。密度单位为“粘捕只数/张“。每个餐馆和每户居民分别布放 5 张粘蟑纸,每个宾馆饭店(或招待所)、医院、单位食堂、食品制售或商场 (店)各布放 10 张粘蟑纸,每次监测共在 6 类场所布放 60 张粘蟑纸。三、 蝇类密度监测(一) 、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1、 室外:公厕 1 个、垃圾中转站 1 个、居民一楼楼道 2 个。2、 室内:餐馆 2
4、 个、农贸市场 1 个、单位食堂 1 个。3、监测场所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二) 、监测时间每年 5 月-9 月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 5 次。(三) 监测方法1、 室外:采用目测法。记录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内外环境以及居民一楼楼道中视野范围内存在的成蝇数。密度单位为“成蝇数/个“。2、 室内:采用粘蝇条法。将粘蝇条悬挂在室内,检查记录 24 小时后粘捕到的蝇数。密度单位为“粘捕蝇数 /条“ 。每个餐馆和单位食堂分别挂 2 条,农贸市场挂 4 条。每次监测共在 3 类场所悬挂 10 条粘蝇条。四、 蚊虫密度监测以区(县) 为单位进行监测,因蚊虫监测专业要求高,由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工作并报各区(县)爱卫会。(一) 、成蚊:每年 5 月-10 月进行监测,每旬 1 次。全年共监测 18/旬次。(二) 、幼蚊:每年 6 月-9 月进行监测,每月 1 次,全年共监测 4 次。检查中小型水体或特殊场所(如建筑工地、废弃轮胎收集地等 )1 个,小型积水或容器类 10 个。记录发现的幼蚊数。密度单位为“幼蚊数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