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7 ,大小:75KB ,
资源ID:7610268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761026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doc)为本站会员(精品资料)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doc

1、新锐精品文档本文档整理分享于 2011-4-14 18:55:00【文档标题】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 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文档内容】文章标题: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在村“ 两委”干部培训班上的 讲话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最重要的两个组织,就像家庭的夫妻,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力断金,和睦生财,家和万事兴!村(居) 两委的关系如何,上任后思想是否统一,行动是否一致,从小处来说,将直接影响村(居)班子自身形象和工作效率,从大处来说,将影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甚至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因此,今【新

2、锐制作 皆为精品】- 2 -天和大家一起,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立场,共同探讨在村民自治条件下,如何协调村“两委” 关系问题,对村“ 两委 ”的 职能地位,作用 义务,工作机制等等, 谈些个人看法。由于身份、工作、语言等方面的限制,本人对农村情况不甚了解,因此,只能从理论上说些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村(居) 两委关系的现状行政村是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村民自治,以村建立村委会并设党支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一“特” ,也是我党 领导下的中国农村民主政治的一个伟大创举。自古以来,村庄就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但古代的村指的是自然村,我们现在所讲的是指行政村。行

3、政村早在商代时期就了,那时称之为邑、里。开始叫邑,后来叫里,里设有“里君”“ 里人”等一类 的主管官员。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长一人,掌管户口,治安,催办差役、皇粮等。明代实行里甲制度,乡下以千户为一里,城里则称为坊,近城则是厢,由富农为里长,里长十年一换,其余的一百户为十甲,每一甲有十户,设立甲首一个,又有里正、甲正,掌管田粮和户口册。清代乡村中的行政组织,名称五花八门,极其繁杂,有称里、社、铺、厢、保、村、营、圩、甲、牌等等。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保甲制, “以 10 户为 1 牌,10 牌为 1 甲,10甲为 1 保, ”民国成立之初,曾 废弃了保甲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曾在县

4、组织法中规定区以下每百户为乡(镇),乡镇【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3 -以下每 25 户为闾,闾以下每 5 户为邻。但蒋介石为便于围剿红军,将原有闾、邻等自治组织一律撤销,又恢复保甲制,对农村实行联保连坐。古代的村政都具有经济、宗教、安全等多方面的功能,甚至是兵民一体的建制。而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实际上是把农村变成了一个大囚笼。历史上的行政村都为便于统治而设立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了主人,村民有了集体经济和其他公共利益,才有了真正意义上村民自治。新中国成立以后,1958 年之前建立的是乡(行政村)的政权体制,1958 年至 1983 年实行的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三 级 所

5、有,分 组核算, 队为基础” 的体制。七十年代末,由于分田到户,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纷纷瓦解,为了填补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真空,中国第一个村民自发组织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于 1980 年 2 月在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诞生,并受到了中央高层的重视。81 年中央在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试点工作的同时,也在全国部分农村进行建立村委会的试点工作。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把“在农村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1982 年宪法明确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1983

6、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4 -中要求,在改革政社合一的农村管理体制的同时,按照村民居住状况(一般是在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村民委员会。1985年前后,村委会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在认真总结了各地实施村委会经验的基础上,1987 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23 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于1988 年 6 月开始试行。经过 10 年的实践考验,1998 年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5 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正式予以实施。如今,村组法已实施近二十年,村委会、党支部普遍都经过了六七轮的换届选举。

7、客观地说,村民自治体制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我国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稳定农村政治局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 “初生之物 ,其貌必丑” ,存在问题 也不少,比如竞选影响邻里和睦、郁选、黑恶及封建势力介入、为选而选等等。其中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两委关系难协调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说是跨世纪的全国性的大难题。我国农村在公社化年代,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政不分,或者是党政合一;村组法实施后,实行的是党政二元治理结构,通俗地说,就是一个行政村既有村委会又有党支部。那么,村(居)委会与党支部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仅从理论和制度上看,相信大家对有关法规都作过研究,两者的关系应该

8、是明确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 产党在 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5 -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实际上是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地位、职责和工作方式。毫无疑问,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党支部与村(居)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通俗地说,党支部是董事会,村委会是经理班子,支部书记应当是村里一把手,村主任是第二把手,其他组织成员是助手。可是, 村组法只是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基本工作职责,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式方法需在实践中不

9、断探索、总结和完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时,两委成员能否正确处理相互关系呢?答案是:未必。应当肯定,这几年,我区多数村(居) 两委班子是团结的,出了一些村(居)“好搭档”典型和经验。但问题不少。 (一)争论村委会和党支部谁大谁小、谁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认为“党支部既然是领导核心,就应该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 ”目前,仍有不少党支部书记认为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对村里的事务说了算,不然的话就是被架空了,就体现不了党的领导,因此,不管大小事务都要亲自过问,都想说了算。这种认识显然是不正确的。党支部统揽全局,但不能包揽具体事务。在村民自治体制下,党支部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健

10、全党支部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于村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该支持并放手让他【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6 -们自行办理。二是有些村委会干部认为“党要管党,党政分开,党组织管好你的党就行了,不要插手村政具体事务”。有的甚至认为“村民 选干部,不要党支部 ”,“书记管党员,主任管村务”,“村民要自主,不用镇政府” 等等。这些 显然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空话和口号!特别在农村基层更是如此。中央对村党支部建设提出的“五个好” 要求(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班子、队伍、经营机制、路子、制度),其中之一,就是要有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党组织领导经

11、济工作责无旁贷;村里的重要事务,当然要由村党组织把关定向,也需要乡镇政府的业务指导。三是部分村干部认为“实行村民自治,村党支部的作用不大”,认为 村委会的作用应该比村党支部大,村委会代表村民管理村里的事务,党支部只要管好村里那几个党员就行了,其余没什么作用。这种认识显然也是错误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在党的 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这一点决不能动摇。四是部分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认为“村委会比党支部的权力大,党支部得听村委会的。 ”理由是 “村委会是全体村民 选的,党支部则是占村民人数很少的党员选的,村委会比党支部拥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有的村主任甚至

12、 说:“ 你那个 书记是三十个、五十个党员选出来的,我这个村长是全村几千个村民选出来的,所【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7 -以我这个村长真正是代表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因此,工作中只讲对村民负责,不讲对党支部负责,甚至与党支部唱对台戏。这些自然是非常错误的。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否定党的领导,就等于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是谁选的,是多少人选的,而在于选出的人是否代表党和人民的利益。再说,由于许多村委是第二轮投票以多数票当选的,你得赞成票占村民总数的百分比是多少,心里应该有数。五是认为“村委会主任是村民 选的,代表村民利益,党支部书记是可以由上级党委任命的,代表上级党

13、委政府的利益,所以,村里的事不能由支部书记说了算,要由村主任说了算。 ”还有的同志说,村委会是村集体的法定代表,是法定代表当然就要管帐、管钱、管人,村主任就得说了算!否则就不是村民自治;再说,村里的事情办不好,村民不会去追究你党支部的责任,哦,大权你党支部抓着,责任我村委会担着,天底下那有这等好事;如果是支部书记说了算,那他就只听上级党委的,不会捍卫村民利益。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直接的出发点是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最直接的目的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并不是由原来的支部书记说了算,改成由村主任说了算。 (二)由于存在以上认识误区,村“两委” 运作过程中常常

14、出 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各管各的事。村“两委” 各管一块,各行其是,形成 “主任管【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8 -村务,书记管党务”的局面。一方面,有的村主任在村里唯我独“尊 ”,关 “门”行事,工作不商量,不 请示、不 汇报,不把党支部放在眼里, “皮包夹在身上,公章吊在 裤头上”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另一方面,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放松甚至放弃了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责任,成天只搞党务,疏于、怯于过问村务, “井水” 不犯“ 河水 ”,和村主任老死不相往来。 “两委”成了“ 两驾马车”、 “两张皮”,甚至形成各行其是的不良局面。二是各唱各的戏。村“两委” 互相 揽权,唱 “对台戏”。一些支部 书记

15、工作方式还停留在“ 支部一言堂” 阶段,管理方法仍沿用“里外一把手”的传统套路,党支部包办或代替村委会的工作,常常越权越位,忽视发挥村委会的职能作用。个别村主任则只讲对村民负责,不讲对村党支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立起来,把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淡化党支部核心地位,拒绝组织监督,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听,召集开会不到,支书商量工作不配合,甚至与村党支部唱反调。三是各拉各的人。有的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甚至村党支部的选举,由于掺杂着血缘、宗派、地缘,甚至是不良势力或外来势力干扰,选出的村“两委” 干部往往成为一方利益的代表,造成了拉一帮人,

16、给一方造福的局面;还有的村主任竞选时迎合一些群众的不正常心态,乱承诺,当选后为兑现承诺,亦不顾镇、村工作大局,不惜损害与村党支【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9 -部间关系,诋毁、拆台、办事不公、拉帮结派、明争暗斗等现象时有产生。有的村支书为了保住或巩固自己的地位,一方面在选人上专权。他们以村民素质不高为由,在“直选” 中不尊重民意,强行让村民选自己圈定的人选。若自己圈定的人当选,则以推荐者自居,把其当选看作是自己的恩赐,在工作中只能一切听从自己,服从自己。若群众推荐的人当选,则百般刁难,处处设障。另一方面,不关心“直选” 干部的成 长。他们本着“育了苗子,夺了位子”的思想,不关心“ 直 选”非党干

17、部的成长,特别在他们入党问题上百般阻拦。另外,在党员纳新时,搞“近亲繁殖”,总 是面向本家族和本派系成 员,而外姓家族或非本派系成员即使条件都合格也通不过,导致出现了党员发展以家族或亲戚关系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畸形现象。 (三)两委矛盾的负面影响。作为村一级两个主要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好,甚至形成矛盾或势不两立的局面,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1、影响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两个组织对发展村级经济等重大事务负有重要责任,如果两个组织间经常争权夺利,互相扯皮而放松了对经济工作等重大事务的管理,必将导致村集体和村民的经济利益受损,进而引起农村的不稳定。2、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最主要

18、的载体就是村民自治,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民主素质和民主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0 -但两委关系的紧张挫伤了村民政治参与热情,违背了村民选举初衷,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深入开展。3、削弱了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一方面,由于两委关系不协调,一些村委会和党支部互不服气,村委会不接受党支部领导,一些重大决策不征求党支部意见,在一些问题处理上唱“对台戏” ,上削弱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权威性下降。另一方面,个别党支部书记成天忙于争权夺利,放松了党的自身建设,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不正常,党员队伍老化、弱化现象,先进性作用发挥不好,有

19、的地方还形成了支部书记对政治资源的垄断,甚至出现了党支部家族化的现象。一些老党员干部思想保守,对新上来的村干部心存疑虑,害怕其入党后进一步抢了自己的地盘,打破自己对政治资源的垄断,所以在党员发展上积极性不高。上级要求他们发展党员,他们就往往选自己的子侄,选自己家族的成员,使党支部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家族、宗族的“党支部” 。党员队伍老化、干部后继乏人、党支部家族化,严重影响了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代表性和先进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受到削弱。4、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有的村干部只向村民负责,消极对待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布置的工作,形成“政令不通” 。个别甚至违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对村民乱承诺,打着为民请命、谋

20、利的旗号,与政府对抗,聚众上访;也有的横行乡里,强揽工程,谋取私利,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拿老百姓的话来说,过【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1 -去是“团长 管营长, 营长管连长” ,现在是 “团长能管住营长,营长却管不住连长”(“团长”指区县政府, “营长” 指乡镇政府, “连长”指村委会)。二、村(居)两委关系失衡的主要原因造成“两委”关系失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政治的,经济的,也有文化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来自村“两委” 自身的,也有来自村“两委” 之外的;有人的素质问题,也有制度 规范问题;它是当前农村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反映。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纳起来通常有以下几点:一是职责

21、不明、关系不顺。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规定不清晰不明确。党章规定:“街道、 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操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中国共产 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 两委会”关系的规定比上述两个文件具体了一些:“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 领导 村民委 员会、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

22、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这就是说,实行村民自治以后,村党支部在农村中处于领导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这些规定,虽【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2 -然为村“两委会 ”的工作开展及关系 处理奠定了一定基 础。但对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村“两委会” 关系的规定都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这就使得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理念上是清楚的,但在运行层面的落实上却遇到了难题。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如何进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以何种方式实现领导核心地位?对于一个具体的行政村来说,什么样的事情应该由村支部决策?什么样的事情应该由村委会决策?决策的程序如何实施

23、?如何体现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产生问题以后应该如何追究责任?等等,这一切问题,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由此造成意见分歧,两委各取所需,“公 说 公有理,婆 说 婆有理” ,对自己专 断行为都可以找到些依据。二是认识模糊,思想不明。一方面,部分农村党支部成员没有认识到村委会直接选举是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发展,片面认为过去是“一统天下” ,现在竟然“一分为二”,将来必定会“ 天下大乱”,抱怨上级乱搞“名堂” ,心里很不舒服,行动上很不适应。既使是身兼村委会主任的村支书,对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无章法,领导方式、工作方法还未转变,与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另一方面,有的村委会成员及村民

24、由于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和长期处于无自主权的地位,如今被“解放” 出来,自己管理自己,一 时找不到应有的位置,无所适从。官本位意识、宗法族权观念等封建残【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3 -余思想长期作祟, “当家作主 ”、“以民为本”的民主观念难以树立。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文件对村级各种组织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实施操作过程中,一些村干部不是全面、准确地去理解、把握,而是取其一点,排斥其余,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出现有的事情无人负责,有的事情争着负责,唯恐失权;有的甚至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不了解和不懂得任何国家法律都是党领导人民制

25、定的,都是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的法律化,国家法律和党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有的新当选为村委成员,往往缺乏领导经验,缺乏对党的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因此,不能很好地摆正自身的位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三是历史积怨,长期不睦。有的村两委成员之间,由于惯有的宗族、派性之争,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中作祟或未当选前业已存在的矛盾等诸多原因,直接造成了村两委关系紧张。有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都是原班人马,由于在长期共事中积累的一些矛盾没有解决。当选后,仍然把历史积怨带进工作中,从而形成了对立局面。尤其是在原村级财务遗留问题上和重大项目招投标的操作上,个别村委主任咬住不放、纠缠不清,要求审帐、查帐,

26、既是直接造成“两委关系” 不睦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造成部分村不稳定的一个重要诱因。四是怕事躲事,推诿扯皮。很多村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中【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4 -流露出一种怕事、躲事的思想。有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认为,三年任期一晃就过,只有“多栽花、少栽刺” ,才能不得罪人,不留骂名,在位时和退位后不遭打击报复;换届时,也才不会失去选票。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思想作崇,两委在处理一些诸如计划生育、调解纠纷等棘手问题时,能滑就滑,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互相推诿扯皮,互相指责,村里很多事无人管理,由此产生矛盾分歧,造成两委关系不协调。在这些村中,每遇“好事” ,大家都争着干,生怕不干就笼不住民心

27、;每遇“ 麻烦事”,却你推我让,主任说“支书权力大,凡事都归支书管” ;支书却说“ 主任本事大,他不管谁管” 。而在村支 书和村主任能力都弱的村,两委更是无法协调。大家你望我,我望你,既不管事,也无能力管好事,村里一盘散沙,陷于瘫痪。由于以上原因,导致有不少很容易处理的事,就由此成了久拖不决的难事。五是为官不仁,素质不高。一些村千部的素质不高,具体表现为,有的政治思想觉悟低,缺乏为民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与党员、干部的身份不相称;有的文化水平低,科技知识贫乏,工作方式简单陈旧,处理问题能力不足,跟不上形势的要求;有的传统小农意识比较强,法纪观念淡薄,唯利是图,以

28、权谋私,争权夺利思想作祟,法制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家长作风盛行,村里的大小事情搞个人说了算,不但撇开党支部,而且撇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5 -会议,有的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要对自己谋取私利不利,对村民再好,也不执行,甚至根本不让村民知道;此外,历史的惯性,宗族、家族因素也从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以上是有关研究文章和材料分析的一般原因,可以说还是表层意义上的原因。而我认为, “两委关系” 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多数所谓的“两委矛盾” ,说 到底还是某一个人之间的矛盾,甚至就是书记和主任个人之间的矛盾。因此,特别是不能混淆了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个人与

29、组织的区别,简单地将支部书记等同于党支部,主任等同于村委会。所谓“两委矛盾”,实际 上包含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矛盾、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矛盾、党支部成员同村委会成员的矛盾这样三种不同程度的矛盾。其中,最主要的是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矛盾。两委不合拍的矛盾症结是千差万别的,而不同类型的矛盾,完全具有不同的性质,事关我们对具体问题的判断、分析和所要得出的结论。如果是组织对组织的矛盾,这样的问题就非同小可,它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如果是个人之间的矛盾,则并不会影响村民自治制度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从法律规定和理论逻辑上来看,我认为,党支部与村委会并不是政治上天生的反对派与对立面,两个组

30、织之间并不一定会产生矛盾,也不意味着这两个组织的成员之间(包括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不会产生矛盾。但是,两个【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6 -组织成员之间的矛盾是否就是两个组织之间的矛盾呢?答案是一定是否定的。我们不能将两个组织成员之间的矛盾等同于两个组织之间的矛盾,把个人之间的矛盾当成了组织之间的矛盾,不能以局部代表全体。如果这样,就是把矛盾不适当的夸大了。三、坚持和完善党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广大农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

31、治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既定方针政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党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根本保证。(一)坚持党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关于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角色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的若干意见(厦委办发200335 号)等等一系列的法规文件都已规定得很清楚,不再重复。那么为什么必须坚持党支部的领

32、导核心地位呢?我认为有几个概念要搞清楚: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党的执政【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7 -地位所决定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也就没有今天“三个自我” 、“四个民主” 的村民自治。我国是农业大国,12 亿多人口,9 亿在农村。亿万农民实行自治,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涉及人数之多,堪称“世界之最” 。这样一件关系全局, 带根本性的大事,必 须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在目前中国的政治框架下,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和社会全部政治生

33、活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不能分离,更无法割裂。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是绝对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然而,坚持党的领导,不仅要靠中央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靠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千千万万个农村党支部的工作去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设在农村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成为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角度来说。我国的民主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我们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而不是西方式的所谓民主;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民主,而不是以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和好恶为标准的民主,也不是台湾那种乱

34、哄哄的民主。因此,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8 -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我国幅员广阔,农村社会情况很复杂,封建传统观念、宗族血缘关系根深蒂固。在这样一个环境条件下发展民主,如果失去党组织的具体领导,将变成无序的民主,或为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所控制,甚至演变成农村社会动荡不安,阻碍农村社会进步。再从我国农村社会现状来看,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地位与作用,也是其他任何力量所无法替代的。大家知道,村民自治中,既有经济工作又有政治工作,既有管理工作又有大量的群众工

35、作;加上当前我国处在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就海沧来说,作为“三新” 区域,工业化、城市化 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复杂,这无疑给农村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村民自治,只有集中了农村优秀分子的基层党组织,才能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试想,如果排除了党支部的领导,任由其他村组织各行其是会是一个什么样局面?明确了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的概念以后,还要明确另一个概念:坚持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离不开镇(街)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村组法规定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包括了乡镇(街)党委,党委与支部是层级领导关系,作为村委会也当然要自觉接受镇街党委的间接领导。另外,根

36、据村组法规定,在党领导【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19 -下的镇(街)人民政府同样有责任“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虽 然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镇(街)政府不能干预村民自治。但这并不等于不要镇(街)政府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也不等于镇(街)政府不能纠正和正理村里各种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要知道,我们国家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不是村委会,而是镇(街)政府。党领导下的政权组织设立规制,从根本上规范、制约和引导农村治理的结构、职能和方向。如 82 年宪法,87 村组法(试行),98 年正式村组法以及 1982 年后中央发布

37、一系列文件,还有各级地方政府制订的实施细则、条例,如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议事、财务管理、农村稳定、经济承包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者是镇(街) 政府。村里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所需的经费等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再说,公民和社会组织都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村委会也不能例外。村委会协助镇(街)政府开展工作,包括协助镇(街)做好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建设规划、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税收等等。协助的主要形式是宣传做好某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教育群众哪些事是应该做的,哪些事是国家禁止做的,并及时向乡镇政府反映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所

38、以,村委会不能拒绝乡镇政府符合法律【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0 -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那种认为“实行村民自治,镇(街)政府管理不着”的思想是 错误的,也是有害的。(二)坚持党支部核心领导,必须准确定位党支部的工作职能。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应该定位在政治上的领导、思想上的引导、组织上的保证、工作上的指导和重要环节的把关等问题上。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把握好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保证村民委员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经济建设是最大的政治。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走共同

39、富裕的道路。这是从政治上领导好村民自治的根本途径,也是村民自治的根本目的。同时要积极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村民自治,履行好职责;对那些以发展基层民主为名,破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行为,要坚决斗争,依法打击,保证村民自治的社会主义方向。思想上引导。就是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村民自治的过程是各种文化观念冲撞的过程,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不抢占主导地位,必然为其他思想文化所占领。为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党员和农民,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其

40、辨别是【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1 -非的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把村民自治与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加大对农民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民主法制教育的力度,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组织上的保证。就是管理好干部,管好党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团兵妇班子的配备等。工作上的指导。就是要对村里的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以主人翁姿态主动参与两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积极完成各自任务,在参与过程中,把握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解决疑难杂症。重要环节上把关。就是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

41、,关系到全体村民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都应当经村党组织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主要是在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等问题上,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中流砥柱作用,保证村民自治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例如,在民主选举中,要把握住大局,广泛动员,周密组织,精心运作;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作好具体工作,确保民主选举依法进行,实现党委、政府和群众“三 满意” 。在民主决策中,党支部要对全村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要组织好村民参政议政,重大事情让群众讨论,引导群众正确决策。在民主管理中,党组织要领导村委会抓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42、- 22 -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的各种规章制度,使村民自治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推进。在民主监督中,村党支部首先要强化对党员村干部的监督和考核,搞好党内监督,以此带动整个干部队伍建设;要积极推动村务公开,尤其是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村土地款的使用、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财务收支情况等,一律公开明示,给群众一个明白。在村民自治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原则,但这并不等于党组织可以取代村委会,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我认为村组法里强调的“领导核心” 和过去文革年代的“一元化 ”全面领导是有区 别的。过去是党政不分,党支部对农村事务是事无巨细,事必躬亲

43、,大队长形同虚设,党支部书记可以随时根据政治需要随便调整人员分工,有时,民兵营长的权利比大队长权利还要大。而在村民自治条件下强调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村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依法行事,管方向、管大事、管干部的,是抓龙头,抓总,抓纲纲的。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并不是体现在一桩一件的具体事上,而是体现在宏观管理和对村里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的大事上。因此,在村民自治中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由过去习惯于“管天下” 转变为 善于抓关键,抓宏观,由过去习惯在矛盾焦点上发号施令,转变为善于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善于以自己的榜样力量推动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3 -工作中,

44、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既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又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要坚持“三要三不要” :一要领导不要包揽。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理直气壮地实施正确的领导。但决不能以“领导” 为 由包 揽具体事 务,更不能把村委会抛在一边,一切村务都由自己去操办。要坚持循章办事,依法办事,分清村级各种组织机构的不同性质、不同职责,搞好协调分工,让各个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该由村党支部组织的工作,就以党支部名义,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去实施。该由村委会组织的工作,就由村委会行使职权,组织村民去完成。二要引导不要干预。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5、,从本地实际和群众的愿望出发,确定新时期党组织的工作思路、活动内容。在提高党支部威信的同时,要注意提高领导艺术,要通过说服、引导、教育等方式,把党的主张变成村民的愿望,把党的号召变成村民自觉的行动。同时,一定要真心实意支持村委会依法独立自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出主意、多支持、多帮助,少干预、少指责、少设障。三要监督不要越位。党支部有关村务的重要建议,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要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党支部要发挥监督作用。监督的方法是靠组织集体监督,靠制度规范监督,靠公开民主监督,而不是凭个人好恶,凭个【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4 -人力量,实施越位监督。如个别

46、村支部书记以“监督” 为名,自己把住村委会的“公章 ”不放,什么开支都由自己一支笔 审批,这是不符合村委会组织法的。领导核心的地位,客观上要求党支部,特别是要求党支部书记必须具备相应高度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具有宏观管理和统揽全局的能力。目前的突出问题,是一些村支部书记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工作方法落后,不能适应村委会直选后农村出现的新形势的要求,对在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情况下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对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缺乏思路和招数,找不到合适的“感觉” 。有的支部书记成天不是考虑公益,而是满脑子自己发家致富,工作中不是主动思考,主动衔接,主动

47、出击,主动就位,主动协调、主动服务,而是等靠要,处处被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比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员队伍建设等等,往往到了上级检查时才动一动。这些都与自身职责地位不相符的,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当然无法体现。(三)坚持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1、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党支部领导不等于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从规范政治的合法性来看,村党支部的权力实质上来源于它的基本政治职能,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执行。党支部选举是“选人” 而不是“选政策”。这种选举只不过着眼于更便利地执行上级的政策或指示,因而不【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5 -具有程序政治上的授权意义。由此而论,村党支部的

48、权力并不取决于选举,而是取决于它的“政治正确” ,取决它能否保证党的政策在本村范围得以实现。我们强调党支部的领导,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是建立在正确领导,正确决策基础上的领导,而不是简单等同于党支部书记个人的领导。可以说支部书记只是党在农村政策的一名“守门员” ,也是班长,在党支部集体 领导班子中享有的也是平等的一票。因此,村委会对党支部领导的服从,实质上是对党的政策的服从,而不是对“守门员”“ 班长”本身的服从。 2、村治与人治的关系村民自治不是人治,书记、村长都不等于“家长” 。村民自治是最先进的政治-民主政治。村民自治制度不是人治制度,而是通过法律赋予村民“民主选

49、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通 过建立“ 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规范化”的自治机制来管理村里事务。行政村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村民大会,其次是村民代表大会。村长的职责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成员贯彻落实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授权和法律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村民委员会开会决定问题采取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些都绝对不同于“首长负责制”和“ 厂长负责 制”,也不是“民主集中制 ”。再说,村民选村主任,不是选“家长” 。村长与家长 ,是有原则区别的。因为村民选你,不是要你个人独断专行,要的是全村的村民自治;【新锐制作 皆为精品】- 26 -村民把治村权交给你,把村里的集体财产管理权交给你,不等于把所有权交给你,任由你去摆布,而是要你真心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所以,不管村长还是书记,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然而,权力和人格应当是匹配的,作“官” 是要和做人 结合起来, 权力给了你,人格没人能给你,得自己去塑造。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干部,作为村官,要躬下身子作“官” ,挺直腰杆做人。任何 时候,个人能力、水平都是有限的,而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整体合理则是无穷的。要善于沟通、协调和合作。团结有了,号召力,战斗力才有。3、对上与对下的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