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查旧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决定,为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查旧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查旧村土地位于明水街道查旧村,征收土地总面积 10.6014 公顷,其中:农用地 0 公顷。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
2、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公布的章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 I 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7.3 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1160.8533 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章政办发【2017】65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物价局济国土资函2014 63 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万
3、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共计补偿总额万元。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1160.8533 万元,由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拨付到查旧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238.5315 万元,由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土地报批前
4、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明水街道、查旧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四、其他事项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区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 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 60 日内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示。联系人:张海啸 联系电话:0531-83238208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