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文的格式规范一、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一)用纸、排版及装订规则(1)公文采用 A4 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2)公文用纸天头(即上页边)37mm1mm;用纸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 156mm225mm(不含页码) 。(3)公文的版心上边沿至发文机关标识的距离,除函为零之外,命令为20mm,请示、报告为 80mm,其它为 25mm。用以标注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4)公文正文用 3 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个字。正文中如遇空白处不能盖下印章时,应调整正文字距、行距,务使正文与印章同处一页,不能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公文从左至
2、右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5)公文要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 2mm。(6)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 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 1/4 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3mm5mm。(二)行政机关公文的文面格式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以下简称为公文格式 )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 3 部分 18 个要素。分述如下:1、眉首部分即公文的版头部分,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1)公文份数序号行政公文办法规定,绝密、
3、机密级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简称份号,即同一文件份数的顺序编号,其作用是便于登记、分发、核查和统计文件。序号用 7 位(不够 7 位时前面用 0)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2(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凡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当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密级。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标识时用 3 号黑体字,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两字间空 1字(无保密期限情况下) 。2001 年 1 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注明保密期限。 ”如公文需标明保密期限,应在密级程度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而秘密等级的两字之间不空字距,如“秘密6
4、 个月” , “机密1 年” , “绝密26 年”等。特殊情况下,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可标为“绝密长期” 。还有一种免标保密期限的,如“绝密” ,则表示按该密级的最长保密期限处理(绝密30 年、机密 20 年、秘密 10 年) 。(3)紧急程度这是对公文送达时间的要求,分“特急” 、 “急件” ,电报分“特提” 、 “特急” 、“加急” 、 “平急” 。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两字之间空 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标在第 1 行,紧急程度则标在第 2 行。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视文件需要而标识。(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又称文件名称,位于公文首
5、页眉首中央,一般采用红色套印,所以正式公文俗称为“红头文件” 。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国务院文件 , 上海市政府文件等,主要用于发布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来文,以及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等。用小标宋体,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但应小于 22mm15mm。发文机关标识另有其它三种标写方法:只写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如国务院办公厅 , 省政府等,主要用于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发布任免通知等。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种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国务院任免通知等,主要用于命(令) 、任免通知、
6、会议纪要等少数几个文种。有一些报告、请示和某些事务性公文、发函等,可在发文机关后面加上用圆括弧括起来的文种,如商业局(请示) 、 公司(函) 等。3如是联合行文,标识发文机关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文件”两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一份公文特定的代号。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如果是“命令”类公文,则按司令者任职期间发文的“流水号”为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 3 号仿宋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空 2 行红色反线之上 4mm 处。在没有签发人标识时,居中排布;有签发人标识时,发文字号居左空 1 格,签发
7、人居右空 1 字排布。它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办发20015 号” 、 “沪府发20021 号”等。机关代字应选用代表本机关名称特点的字构成,尽量简短,一般不超过五个字。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发文机关的代字,即文件是以什么机关的名义发出的, “国办”就是表示该文件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出;第二层次是部门代字,如文件是由发文机关内部的某一部门主办的,则可以在机关代字后面加上部门代字,如“国办秘”就是表示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主办的;第三层次是文件类型或文种代字,如“国办发”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国办批”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国办函”就
8、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函件,等等。年份应标全称,不应简化,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并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是按年度统一编制的发文流水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前面不加“第字”和虚位“0”字。(6)上行文签发人凡上报的公文,应当标注核准并签发文稿的机关负责人姓名,以示公文的具体责任者,即“签发人” ,是该公文开始生效并对其负责的标志。新的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签发人”三字用 3 号仿宋体,后标全角冒号,姓名用 3 号楷体,与发文字号并行居右空 1 字排布。联合发文时有多个签发人,则主办单位签发人的姓名标识于第一行,其他签4发人姓名按
9、发文机关顺序,从第二行起上下依次排列,同时下移发文字号,使之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红色反线也同时下移,与发文字号的间距仍保持 4mm。签发人姓名可用铅印或打印,不必亲署。(7)红色反线发文字号与签发人之下 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即 156mm)的红色反线。2、主体部分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位于首页红色反线以下,末页主题词(不含)以上。(1)公文标题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 2 行,用 2 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布,可一行或多行;回行时,要词意完整(不要将双音节词或固定词组拆开;也不要将“的”字排在行首)、排列对称、间距适当。如果标题行数过多,可将标题上移 1 至 2 行,即减少与红色反线之间
10、的空行或不空行,以保证正文在首页出现。标题应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有三种形式:一是完全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发布 的通知。二是省略式。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发文单位,一般用于单位内部行文,如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 ;二是省略事由,一般用于内容单一、正文较短,使人一目了然的发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三是省略发文单位和事由,主要用于公布性公文,如公告 、 通告 。三是附加式。即在文种前加附加语。如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制止电站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 。发布性公文还要在标题下标明该文件通过的形式和日期,外加
11、括号。可称之为“题注”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受文机关或收文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主送机关置标题下空 1 行,左侧顶格用 3 号仿宋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5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角冒号。公布性公文,如命令、通告、公告,以及会议通过的公文,可不标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称谓可有下列几种写法:单称或特称。用于向一个特定的机关行文。跨地区、跨单位行文,以及上行文的主送机关,应该写明单位全称,如“山东省人民政府” 。只有在本地区、本单位,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如“省政府” 、 “市政府” 。统称。用于发至下一级多个机关的行文。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
12、务院各部委” 、 “各直属机构” 、 “各人民团体”等。递降称。用于多级下行文,如“各市、区、县人民政府” 。并称或转称。用于同时向两个以上的机关行文。如“党中央、国务院” 、“财政局并报税务局” 、 “市政府并转报省政府” 。(3)公文正文正文是公文表现主题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导语、主体、结语三部分。具体写法将在各文种中详述。正文置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 2 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字,选用 3 号仿宋体字为宜。(4)附件说明附件是用来说明正文的文件,应视为主件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它与公文主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文如有附件,应在主件正文之后
13、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写法是在正文结束后,下空一行左空 2 字用 3 号仿宋体标识,如“附件:”;附件有两份或两份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2.” (分行排列) ;附件名称不用加书名号,后面也不加句号。公文如有附件,一般与主件分页印制,但应在主件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附件应与公文主件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二字,有序号时还应标识序号。凡是正文中写明上报、下发、批转、转发、转报、发布的文件,不必再在正文之下标明“附件”两字。附件视文件需要而标注。(5)成文日期6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公文
14、,以通过日期为准;法律法规的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用 3 号仿宋,用汉字小字写“、一、二、三” 。(6)印章发文机关在落款处不署名,只盖章。印章是表示发文单位对公文生效和确认无误的一种凭证,盖在年月日中间。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单位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盖印章。盖章方法有如下几种:一是当单一机关发文时,印章应当端正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面骑年盖月,即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约 4-7 个字,印章一律用红色。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发文日期居版心右空 4 字位置;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
15、 2mm-4mm,用红色印章。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用下套方式,下弧压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用中套方式,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二是当联合行文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 7 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印均压成文日期,互不相交或相切。两印相距不超过 3mm。盖章的具体方式应当相同,即或都采用下套方式,或都采用中套方式。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用下套方式,下弧压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用中套方式,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三是当联合行文需盖 3 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 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
16、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 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 2 字标识成文时间。(7)附注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文件限定的阅读和印发传达范围、公文使用的注意事项的说明及“请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的注明,如是否可以登报,翻印等,如“此件发至县级” , “此件不得翻印”等等。附注位于成文时间和印章下一行,左空 2 字,用圆括号括入。不应把附注理解为对公文内容作出的解释或注释。7附注视文件需要而标注。3、版记部分即公文的文尾部分,位于公文末页下部。(1)主题词主题词是指能准确概括该公文主题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现在执行的是 1997年 12 月 20 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的
17、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 ,该表共 15 个区域词,57 个类别词,1049 个类属词(参照文后附录) 。标注时,先标该公文的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再标文种,三类组合即为该公文的主题词。公文处理方法规定,上行文应按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用 3 号黑体,居左顶格,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 3 号小标宋体,词目之间空 1 字,不加标点,词目一般 3-5 个,位于版记部分反线之上。(2)抄送抄送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如有抄送,置主题词下一行;左空 1 字用 3 号仿宋标“抄送” ,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应与冒号后的机关名对齐;机关名之间用逗号,最后一
18、个机关名后用句号。抄送不可以是主送机关的上级机关,可以是主送机关的上级机关的办公室(厅) 。可以是主送机关的平行机关或下级机关。如抄送的机关较多,在安排顺序上应当上级机关在前,不相隶属机关和下级机关在后。当主送机关太多,而使正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中间应加一条反线,以与抄送机关隔开。标识方法于抄送机关相同。(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是指具体负责印制公文的主管部门,一般是发文单位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印发日期指公文起印的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时直接位于主题词之下)占 1 行位置;用 3 号仿宋体。印发机关左空 1
19、字,日期右空 1 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后加“印发”两字。公文如需翻印,还应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之下标识翻印机关的名称和翻印日期,其方法同上,但翻印日期后要标明“翻印”两字。(4)版记反线。版记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与版心等宽的反线,叫版记反线。 “版记”各要素8必须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以上。下页边距离版记反线是 35mm,但函是 20 mm。二、党的公文的格式(一)党的公文的构成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党的公文处理条例 )第三章规定,党的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
20、抄送机关、印刷版记等 17 个要素组成。(二)党的公文与行政公文格式的异同与行政公文比较,党的公文格式有下列不同:(1)行政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在党的公文中称之为“版头” 。(2)行政公文的签署(落款)只需标明“成文日期”和“印章” ,党的公文还要署上发文机关名称。(3)行政公文的“成文日期”用汉字小写;党的公文用阿拉伯数字。(4)党的公文的“版头” (即发文机关标识)与行政公文也有所不同。党的公文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的机关版头有以下四种:中共文件 。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用于各
21、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括号里注明文种(下同) 。中共办公厅(室)文件 、 中共办公厅(室) () 。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中共部文件 、 中共部() 。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5)行政公文的红色反线是一条横线,党的公文的红色反线中间要加上五星。(6)行政公文只能用 A4 型纸;党的公文既可以用 A4 型纸,也可以用 16开型纸。至于字体字号、书写格式、装订规定等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基本相9同。具体可参考教材的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