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干部(党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艺术系)二九年三月为进一步加强视觉传达艺术系学生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和党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提高学生干部和党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作风,建设和谐系部,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干部(党员)应具备的素质第一条 学生干部和党员是学生中的骨干力量,是系部领导和教师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能带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先进群体。学生干部和党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
2、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或某种专长;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能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指系团委、系学生会、挂靠系部社团等学生组织成员;班级班委成员和学生党员(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二、学生干部(党员)的选拔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班委成员由年级辅导员根据学生高中阶段档案材料提出建议人选,经全体学生和团员通过后确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第二学期初,采取民主集
3、中制的办法进行民主选举产生。第四条 系学生会、团委的干部根据各自组织的章程选举产生;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由本社团选举,经系党支部审核后确定。党员选拔按照首先经班级学生民主评选、辅导员推荐;其次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党的积极分子;第三党支部培养合格(党校学习合格);第四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学院党委办公室批准;第五党支部研究确定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程序进行。三、学生干部(党员)的培养教育第五条 学生干部(党员)要主动接受系部组织安排的各项培训和教育,自觉提高自身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第六条 学生干部分班、系二级管理。年级辅导员为班级
4、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责任人;系党支部书记(系团委书记)为本系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和党员的培养管理责任人。第七条 每学期初或学期末系部要对本系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新生学生干部确定后,要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对学生干部的性质、任务、方法、原则等基本知识有较完整的认识。第八条 系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并及时检查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克服各方面的困难。四、学生干部(党员)的考核第九条 在学院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党员)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第十条 在系部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党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学年年底的前一个
5、月。第十一条 考核组织机构由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党支部成员构成。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党员)考核的具体要求:1、考核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素质、作风素质;能是指决策、组织和协调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量;绩是指工作效果和成绩;学是指学习成绩。2、考核分为自我评价、辅导员考核和组织评定三部分。自我评价是指学生干部(党员)在每学期期末从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将自己本学期的表现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辅导员考核即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所管理的学生干部(党员)进行考核;组织评定是指系党支部参照辅导员考核的结果逐一进行审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存档。3、部长(班长)
6、级以上学生干部(党员)平均学习成绩未列入班级前8名(服装表演专业为前3名),其他学生干部学习平均成绩未列入班级前20名(服装表演专业前8名)者不得评为优秀。4、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对每一个考核期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拉帮结派、消极抵触、失职渎职和在学生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知情未及时上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干部,由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后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学生干部和党员取消其在本学年度内的一切评奖、评先、入党、入团等资格。(紧急重大事件包括:紧急火情、灾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案件;各种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学生人身伤亡;异常思想动态;重要病情、疫情等;其它需要系部及时掌握的重要情况。)五、学生干部调整和换届第
7、十三条 系学生干部不设任职履历表。但个人任职情况,尤其所担任过的职务记载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班级鉴定”栏。同时,辅导员按学院规定加分。第十四条 系学生会、系团委委员、挂靠系部的社团一般任期一年。每年十月份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换届改选的应报系党支部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第十五条 系学生会、系团委和挂靠系部的社团的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为 1年。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可连任至大三年级结束。第十六条 考评不合格或受处分或被通报批评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学生干部的清退工作可随时进行。第十七条 系鼓励学有余力、富有经验的高年级学生干部连任,以老带新,形成优良合理的
8、干部队伍结构。对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强和遵规守纪的低年级干部可大胆提拔任用,充实到重要学生干部岗位。六、学生干部的奖惩第十八条 为了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党员),每学期将评选各种单项奖。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第十九条: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给予系部通报表扬,在各项“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并作为“推优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考核“不称职”的学生干部,将予以免职和更换,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奖”、“推优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资格;考核“不称职”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延期转正或给予党内处理。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系党支部书记。)附:1、学生干部(党员)考核细则;2、视觉传达艺术系学生干部(党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