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1/6修订状态日 期 章 节 修订内容 修订后版本 制/修订人 核准人全文 新增订 1.0 批准 审核 编制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2/61. 目的确保实验能保质保量地顺利进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的所有产品
2、进行的实验及本公司质保部实验室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质量部下辖的实验室对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进行的实验的管理。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3/65. 流程图 步骤 输入 质量部 人力资源部 输出 备注 指标123456测试设备能力清单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国际或国家标准客户提供标准试验规程资格证书标准清单试验规程管理办法方针目标测试项目人员资格试验规程制定标准来源环境要求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
3、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4/66. 实施程序6.1. 实验室方针及目标6.1.1. 实验室质量方针确保测试/校准/检定结果及时、准确、可靠、可信、可追溯。 (可以重新讨论确定)6.1.2. 实验室质量目标确保测量准确率 100%、测量及时率 100%、计量达标率 100%。6.2. 实验室人员6.2.1. 对于根据实验或测量结果作出专业判断的实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试验理论知识和至少一年以上试验方面的实践经验,详细要求请见岗位描述 。一般实验人员应了解产
4、品、产品实验标准和相应实验设备的使用,保证实验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详细要求请见岗位描述 。6.3. 试验样品的标识6.3.1. 试验委托人把经要求实验的部门的负责人(委托批准人)批准或质量部经理(试验批准人)批准的试验委托单和已经编号的试验样品送到实验室。6.3.2. 试验样品编号用记号笔(电刻笔和钢字码)依次编号,如 1#、2#、3#,同规格不同批次样品分别进行标识。样品编号可写在不干胶上直接贴在样品或样品包装单上,对于高温试验项目也可刻在产品上,试验过程中应妥善保护样品标识,防止遗失。6.3.3.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其它编号方法,但必须保证试验样品编号的唯一性。 6.3.4. 委托人必须在
5、“试验委托单”上逐项填写试验样品名称、试验样品数量、试验标准及其版本号、试验项目等内容,不得漏填。6.3.5. 试验委托单的编号由实验室填写。6.3.6. 试验委托单、样品、试验报告的编号应确保唯一性及可追溯性。6.3.7. 试验样品的实验状态分为待试、正在试验及试验完毕,应有清楚的标识。6.4. 试验6.4.1. 实验室应使用满足顾客要求和与实验室或计量相适用的方法,尤其是要满足最新发布的顾客和公司标准的要求。在进行实验前,应首先确认是否有能力完成。当所采用的方法不能满足标准的规范要求时,应与顾客或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
6、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5/66.4.2. 试验样品的搬运、保护、保存或处理,应符合相应产品的具体要求,以免破坏试验样品,或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产生有害影响。6.4.3. 实验室按“试验委托单”上的要求(按照相应试验标准或规范)进行实验,同时应保护好试验样品上的标识。6.4.4. 实验完成后,试验员应编制“试验报告” 。在“试验报告”数据形成的时候,应尽可能使用适用的分析方法和统计技术,例如实际试验条件和理论试验条件的分析比较。 6.4.5. “试验报告”应交给试验委托人,试验样品应按“试
7、验委托单”上的要求处理。6.5. 试验样品的保存与可追溯性6.5.1. 样品试验完毕后应与试验报告底稿一起妥善保存。6.5.2. 所有实验项目的实验资料存档于文控中心前,实验室应妥为保存,以确保最终数据能追溯到原始数据。6.5.3. 保存期限: 样品保存期限为六个月。 一般性试验报告保存期限为二年。 与产品安全责任有关的试验报告保存期限为十五年。6.5.4. 顾客要求时或发生质量问题时,可根据相应样品编号及试验报告编号查出原始试验数据。6.6. 实验室标准6.6.1. 本实验室试验要求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或顾客标准进行。6.6.2. 当采用国家标准时,应由技术部定期(每年一次)到相关部门核对标
8、准的最新版本是否一致。6.6.3. 当采用顾客标准时,项目小组应及时将顾客的最新版本标准传递到实验室,确保实验室标准的有效性。6.7. 当相应的实验规范规定环境条件可能影响到试验结果时,应对环境条件进行建立、监视、控制和记录。6.8. 实验设备的接受、标识、搬运、维护保养、保存、处理, 按照测量仪器管理程序和相应试验设备的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执行;必要时,参考相应实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6.9. 当本公司没有能力独立完成某项试验时,应尽可能使用被国家或顾客认可的符合ISO/IEC 17025 标准或等同的国家标准 GB/T 15481-1995 的商业或独立的实验室。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 文件编号 QP7-17 版 本 号 1.0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施日期 页 次 6/67. 附件7.1. QR7-017-01 试验委托单7.2. 试验报告8. 相关文件:8.1. QP7-16 测量仪器管理程序8.2. 试验设备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