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电池日常维护及充放电标准一、 日常维护蓄电池是当交流失压时,能紧急备用的直流电源,正常时处于浮充状态。我厂蓄电池有、期,网控、江边及通信用蓄电池。目前我厂使用的是阀控式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与诸多因素有关,如放电次数,放电强度深度,浮充电压、环境温度等直接相关。合理的充放电制度及精心维护,是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1、 尽量避免产生过放电(放电电压低于终止电压1.8V/单只,总电压 188 V)及过充电(充电电压长时间高于浮充电压 2.25 V 250C) 。并且放电后应尽快进行充电。2、 蓄电池室温应在5 0C300C 条件,但最佳运行环境是 150C250C。3、 在 25
2、0C 时,浮充电压值 2.25 V/单个,当温度升高10C 时,其浮充电压应下降 4mV,反之增加 4mV。我厂浮充电压作如下规定:(以操作台上电压表为准)春秋季各组蓄电池(104 只)浮充电压设定为234236V 室温为 150C250C夏季各组蓄电池(104 只)浮充电压设定为229231V 室温为 300C 以上冬季各组蓄电池(104 只)浮充电压设定为237239V 室温为 150C 以下通信用电源,48V 系统(24 只)电池:春秋季各组蓄电池浮充电压设定为 55V夏秋季各组蓄电池浮充电压设定为 54V冬秋季各组蓄电池浮充电压设定为 56V4、 每月检查一次单只电池浮充电压,并作好记
3、录,如运行达六个月,浮充电压超过 0.05 V/单只,则应汇报、处理。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单只浮充电压和开路电压(退出微机浮充) ,系统总电压,应作好记录,包括环境温度、测量日期等。浮充电压差超过 0.05 V/单只,则应仔细检查开路电压,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5、 所用充电仪表指示数值要经常(定期一年)校验。确保显示数字的准确性与有效性,防止发生因仪表显示错误影响电池正常的使用寿命。6、 每年检查一次连接部分是否有松动现象,及时处理。7、 考虑到江边、网控蓄电池的负载特点,每半年进行一次蓄电池带负载(由运行车间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应有实验记录) ,如对蓄电池没底应退出蓄电池,用电炉带负载实验(由电气专业负责) 。二、 异常运行:1、 遇交流失压大放电时,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检查蓄电池的状况。2、 不要擅自增减电池组中的电池数量。若发现有电池损坏,在没有备用电池的情况下应及时修正充电电压。三、 充放电试验1、 新安装的蓄电池安装时必须进行充放电试验,三年后再进行充放电试验,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核对容量。2、 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3、 充放电试验应避免高温季节,列入三级验收。保持完整的电池履历记录,为维护、充电、环境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时采取措施,提供依据。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仍有效,如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有冲突,以此规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