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氮气安全使用程序1、油库的电工班组负责空压机和制氮机的操作及记录。2、因生产作业需要使用压缩空气、氮气的油库各部门(码头、铁路、 仓储等),必须按照调度【作业通知单】确认所需介质(汽油使用氮气、柴油使用压缩空气),现场操作经班组长挂牌复核后,方可通知电工启动空压机或者制氮机。3、在作业过程中,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前通知电工启动空压机或者制氮机。4、通知电工启动或者停机,应使用对讲机联系,以便调度及相关人员掌握信息。5、通知电工启动空压机或者制氮机时,应同时告知如下信息: 联系部门。 联系人。 供气用途。 供气压力。6、当供气压力(储气罐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后,电工应及时通知联系人;同时,注意压力变化,压力每下降 0.05MPa,应报告一次。7、当生产作业不再需要用气时,联系人应及时通知电工停机。8、通知电工停机时,应同时告知如下信息: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停气原因。9、电工发现超压现象,应立即报告,及 时主动停机,以保护设备。10、 未经油库主任批准,不得在一项作业未完成时,安排另一项作业同时使用氮气。11、 【压缩空气、氮气使用记录】日期 设备名称 启动时间 停止时间 供气压力 用途 用气部门 联系人 操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