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源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制定(修订/作废)申请单文件名称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实施日期 2010-9-10 受控号 09-11文件编号 SC-QMS-P09-004 承办部门 行政部 版本 C 手册 程序文件 标准文件文件种类 表单 外来文件 其它 文件等级 管制 非管制签 署 日 期制定/修订人审核 行政部营销部设备部:生计部品质部采购部工程部总监(会签)批准 管理者代表(副) 总经理(授权人)/部门经理文件发放范围分发部门 份数 签收人 分发部门 份数 签收人 分发部门 份数 签收人行政部 1 生计部 3 工程部 1营销部 1 品质部 1 管理者代表 1设备部 1 采购部 1 总经理
2、1变更记录(文件制定,修订,作废履历表,保留 10 次的修订记录)版本 文件状态 生效日期 负责人 变更摘要A / / / /B / / /CDEFGHIJ表格编号:T03-P001-0001-东莞市源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次 受控印章人力资源控制程序SC-QMS-P09-004 C 1/3制 定 : 2007 年 07 月 25 日 制 定 审 核 批 准修 改 : 2010 年 09 月 08 日批 准 : 2010 年 09 月 10 日 受控号(09-11)B1.目的为促进行政/人事管理工作的建立和健全,计划及监督工作岗位的落实,确保各职人员能胜任公司的职位。
3、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及管理工作。3.权责行政部负责按人员的能力定位,作好人员管理工作,办理员工的转正、岗位的调动和人员离职及辞退工作并保留记录。各部门负责配合行政部执行公司的各项人力资源方向及决策。4.内容4.1 人员能力的规定:4.1.1 员工: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4.1.2 仓管和品检人员: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一年工作经验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4.1.3 班组长、技术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工作经验;4.1.4 部门负责人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同等职位的工作经验;4.1.5 各部门需对各工种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作出明示。4.2 人员招聘4
4、.2.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的需求情况,提出人员招聘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 ,报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招聘申请中规定的人员能力应满足 4.1 的要求;4.2.2 行政部根据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人员的资料,并且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东莞市源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次 受控印章人力资源控制程序SC-QMS-P09-004 C 2/3制 定 : 2007 年 07 月 25 日 制 定 审 核 批 准修 改 : 2010 年 09 月 08 日批 准 : 2010 年 09 月 10 日 受控号(09-11)4.2.3
5、经行政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4.2.4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同时应聘人员须填写员工应聘申请表 。4.3 入职4.3.1 行政部接到批准的员工应聘申请表 ,通知合格人员进厂办理报到手续;4.3.2 新入职人员规定试用期为 13 个月;。4.3.3 新入职人员按培训控制程序由行政部安排入职培训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4.4 转正4.4.1 试用期满的入职人员由部门管理人员提报试用期考核表 ,报总经理或授权人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备案;4.4.2 经批准转正的人员由行政部将试用期考核表调整情况报财务部。4.5 岗位调动4.5.1 员工须调动岗位时,由用
6、人部门填写/审批员工动态表 ,之后交接收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4.5.2 经调出和接收两部门 审 批完整的 员 工 动态 表 交行政部,由行政部提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同时知会财务部作出相应的调整。4.6 离职:4.6.1 离职分为辞工、辞退、自动离职和开除。4.6.2 辞工4.6.2.1 辞工人员需提前 30 日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责任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交行政部办理辞职登记;4.6.2.2 离职人员期满前一天由行政部通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4.6.2.3 工作交接完毕后次日到财务部领取工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可当日结算薪资。4.6.3 辞退4.6.
7、3.1 不服从安排及工作表现极差的人员,由本部门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东莞市源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次 受控印章人力资源控制程序SC-QMS-P09-004 C 3/3制 定 : 2007 年 07 月 25 日 制 定 审 核 批 准修 改 : 2010 年 09 月 08 日批 准 : 2010 年 09 月 10 日 受控号(09-11)交行政部办理,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4.6.3.2 根据公司情况总经理或授权人有权直接辞退任何职位人员;4.6.3.3 被辞退的人员在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薪资。4.6.4 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公司视该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不给任何补助及薪资,自动离职不包含管理性工作的员工。5.相关文件和记录5.1培训控制程序 SC-QMS-P09-002 5.2人员增补申请表 T09-P004-0001-B 5.3员工应聘申请表 T09-P004-0002-B5.4试用期考核表 T09-P004-0003-B5.5员工动态表 T09-P004-0004-B5.6员工离职申请表 T09-P004-0005-B 5.7岗位职责说明书 T09-P004-000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