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疾病確認(Identification) 人類炭疽病係由炭疽桿菌感染造成,其病徵,依傳染途徑可分為三類: (一)皮膚炭疽( cutaneous anthrax):此為最常見之感染。病徵為 13 公分直徑之潰瘍,周圍有水泡。初時像蟲咬、會癢,潰瘍中央成黑色焦痂。12 週後成疤、乾裂而脫落,抗生素治療可避免進一步造成淋巴管或淋巴腺炎。鑑別診斷應考慮鼠疫(plague)及兔熱病(tularemia) 。不治療者約 20會死亡。(二)呼吸道炭疽( respiratory anthrax):初期像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病徵如發燒、頭痛、嘔吐等,24 天好轉,但會突然惡化、呼吸困難、突發性高燒、發汗及休克
2、,而在 24 小時內死亡。有些在胸頸部會有水腫。很難診斷。不治療時幾乎全部致命。(三)消化道炭疽( gastrointestinal anthrax):潛伏期約 37 天。先有非特異性症狀如噁心、嘔吐,之後發生腹痛、血便、吐血,約 5 天內死亡。其他可能病徵:有些會有口咽部潰瘍、水腫。有些併發腦膜炎(meningitis) 。死亡病例有中隔出血、淋巴腺出血、消化道出血。 (二)致病因子(Infectious agent) 炭疽桿菌(Bacillus anthracis)係一種專性嗜氧(obligate aerobic)革蘭陽性產孢子(spore-forming)桿菌。菌體長 18 微米、寬 1
3、1.5 微米,其形體如連結之竹桿狀,孢子大小約 1 微米。孢子經由皮下、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宿主(如牛、羊、馬、豬等草食動物)後,在宿主體內以繁殖生長體(vegetative form)存在,靠細胞莢膜(capsule)來抗拒白血球吞噬;並以水腫毒素(edema toxin)及致命毒素(lethal toxin)之合併作用,逃避被白血球吞噬及抑制白血球放出殺菌酵素,造成組織壞死,毒素及細菌進入血管內會擴散全身。細菌也可進入淋巴系統,引起淋巴腺腫。 (三)發生情形(Occurrence)人類感染炭疽病主要是與受感染之動物,尤其是與草食性動物,接觸而致病。炭疽病主要感染途徑有三:吸入感染、皮膚接觸感染與長到感染。其中以皮膚接觸感染最普遍。美國由 19441994 年有 224 個病例,辛巴威由 19791985年有超過 10,000 個病例,皆是皮膚接觸感染。其餘 2 種感染途徑病例就少很多。值得注意的是,經由皮膚接觸感染之炭疽病較易察覺與治療,其致命性遠低於因吸入細菌孢子而感染之炭疽病。噴霧式散佈炭疽病菌雖然相信可造成較有效之感染,但只有一個較明顯的例子:1979 年蘇聯位於蘇佛洛佛斯克的微生物製造工廠,因炭疽病孢子意外散佈空氣中,而造成至少 79 個炭疽病例。其中 68人因此死亡。